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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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论
一、担保物权的效力
二、研究担保物权实现制度的意义
三、我国关于担保物权实现制度的历史溯源和所存在的问题
四、担保物权实现制度历史和比较研究的意义
第一章 罗马法上担保物权制度概述
第一节 债的清偿的担保
一、人的担保概述
二、实物担保概述
第二节 罗马法上的“人质”担保
一、债务口约
二、博爱特里亚法(Lex poetelia)
第三节 罗马法上的实物担保制度
一、与债权人信托(Fiducia cum creditore)
二、给付质押(Pignus datum)
三、协议质押(Pignus conventum)(抵押Ipoteca)
第四节 罗马法实物担保制度中的程序性规范
一、令状(Interdictum)
二、令状保护的局限性
三、诉讼
第二章 担保物权实现制度:解除约款(流质契约)
第一节 罗马法上担保物权实现制度概述
一、罗马法上担保物权的实现
二、罗马法上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
第二节 担保物权实现方式:解除约款(流质契约)
一、解除约款的含义
二、解除约款的历史发展与禁止
三、中国法上有关解除约款(流质契约)的规定
四、解禁流质契约禁令之呼声
第三节 禁止缔结解除约款(流质契约)的原因
一、解除约款与自由价值
二、解除约款与公平价值
三、解除约款与效率价值
四、解除约款之禁止与社会实践之要求
五、变卖权取代解除约款
小 结
第三章 担保物权实现制度:变卖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的性质在中国法上的争议
一、债权说
二、物权说
三、中间权利说
第二节 罗马法上对担保物权性质的认定
一、支配处分性
二、追及性
三、排他性
四、优先受偿性
五、附随性
六、变卖权的性质界定
第三节 变卖权在罗马法上的历史发展
一、变卖权的重要性
二、变卖权的含义
三、变卖权的历史发展
小 结
第四章 行使担保物权的实体性条件
第一节 行使担保物权的前提条件
一、中国法上行使担保物权的前提条件
二、罗马法上行使担保物权的前提条件
第二节 行使担保物权的主体
一、中国法上有关行使担保物权主体的规定
二、罗马法上有关行使担保物权主体的规定
第三节 被担保债权的范围
一、中国法上有关被担保债权范围的规定
二、罗马法上有关被担保债权范围的确定(https://www.daowen.com)
第四节 担保物范围的确定
一、当事人对担保物范围的约定优先
二、主物和从物
三、孳息
四、损害赔偿金
五、添附
六、担保物的排除
七、浮动抵押中对抵押物范围的确定
第五章 行使担保物权的程序
第一节 中国法上行使担保物权的程序
一、当事人有关变卖权行使程序的约定优先
二、《担保法》上的公力救济
三、《物权法》上以自力救济为主、公力救济为辅
四、《民法典》有关担保物权行使程序的立法遗憾
五、中国法上的争议
第二节 罗马法上担保物权人行使变卖权的程序
一、当事人对变卖权行使程序的约定优先
二、罗马法上变卖权行使中的自力救济和公力救济
第三节 担保物变卖中债权人的义务
一、当事人约定行使变卖权的程序优先
二、担保物变卖中的诚信义务
三、债权人在变卖担保物中的通知义务
四、债权人承担寻找最优买家的义务
第四节 变卖权的行使期限
一、中国法上有关担保物权行使期限的规定
二、罗马法上担保物权人行使变卖权的期限
三、质押和抵押中变卖权行使期限的区别
第六章 担保物变卖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一节 一般买卖关系中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
一、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和给付价金
二、出卖物被追夺责任的承担
第二节 担保物变卖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特殊性
一、担保物变卖的特殊性
二、中国法上的规定
三、罗马法上的规定
第三节 担保物变卖中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
一、交付标的物和给付价金
二、返还多余价值和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小 结
第七章 担保物被追夺责任的承担
第一节 中国法上担保物变卖中物被追夺责任的规定
第二节 罗马法上担保物变卖中物被追夺责任的承担
一、与债权人信托中信托物变卖中物被追夺责任的承担
二、罗马法上质押和抵押中物被追夺责任的承担
小 结
第八章 一物之上多重抵押权的实现
第一节 重复抵押制度概述
一、中国法上重复抵押制度的逐步确定
二、重复抵押的设立
第二节 抵押权顺位的确定
一、中国法上抵押权顺位确定规则
二、罗马法上的“时间在先、权利在先”原则
三、“时间在先、权利在先”原则中时间点的判断标准
四、当事人对抵押权顺位的约定优先
五、顺位升进主义和顺位固定主义
第三节 “时间在先、权利在先”原则的例外
一、中国法上有关留置权的规定
二、罗马法上的优先权制度
第四节 后顺位抵押权人的权利
一、后顺位抵押权人对抗第三人的权利
二、后顺位抵押权人的变卖权
三、后顺位抵押权人的清偿代位权
小 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