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控制与宣传机构
纳粹德国的文化控制与宣传机构,分纳粹党和纳粹政府两大系统。
纳粹党的系统,主要是全国宣传指导处(Reichspropagandaleitung)。该机构成立于1928年,1929年起由戈培尔任宣传领袖,总部设在慕尼黑。它出版全国发行的月刊《我们的愿望》和《路》,主要介绍纳粹党的成就、人物、宣传目标和技术等。它还经常向纳粹党的宣传官员提供各种简报、资料、内参(刊登戈培尔即将公开发表的文章)、绝密材料(涉及国内经济、政治形势和战时的前线战局)、指示等。
全国宣传指导处下设文化总办公室和宣讲员事务总办公室等机构。前者负责监视和促进在文化艺术中贯彻纳粹主义精神,公开出版名为《建立民族社会主义党典礼的建议》月刊。后者下分宣讲员处和宣讲资料处。纳粹党的宣讲员分全国、大区、县三级,挑选十分严格,必须是纳粹党的“老战士”,又有一定宣传能力,共约近一万人。[20]
全国宣传指导处从纵、横两条途径控制纳粹党的宣传系统。纵向系统是在各大区设大区宣传办公室,以下为县宣传办公室。它们对各自的上级负责,在本区域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横向系统,成立各级纳粹主义宣传与人民教育小组,由各分支组织和附属协会的全国、大区和县级代表组成,负责统一各级分支组织和附属协会的宣传口径。
纳粹党独立于全国宣传指导处的另一宣传机构,是以奥托·迪特里希(Otto Dietrich,1897—1952)为首的纳粹党新闻办公室,总部设在慕尼黑,负责发布纳粹党全国性活动的消息,并监视纳粹党系统内所有的机关报刊,包括《人民观察家报》的宣传内容。迪特里希身兼三职:纳粹党新闻领袖、政府国民教育与宣传部新闻司司长、希特勒的新闻发布官。其第三个职务使他能直接了解希特勒的宣传意图而具有独特地位。迪特里希在各大区和县都建立自己的新闻办公室,全面控制当地的党报宣传。1942年这类新闻办公室达到882个。
1934年1月,阿尔弗雷德·罗森贝格被希特勒任命为新设立的纳粹党世界观学习教育监察处处长,负责监管纳粹党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培训事务。他主持的机构被称为“罗森贝格办公室”(Amt Rosenberg,简称ARo),归入纳粹党中央领导机构系列,成为该党又一个实施思想控制的机构。早在1929年,罗森贝格组建过“德意志文化战斗同盟”(Kampfbund für deusche Kultur),它的宗旨是宣扬希特勒的德意志文化思想,鼓吹种族原则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强调雅利安人创造了全部人类文化,煽动在文化领域排除犹太人的影响。该同盟原先属民间文化团体性质,1937年7月希特勒下达指示,授权它负责倡导复兴“德意志文化”,从此成为罗森贝格控制文化活动的工具。
政府系统的国民教育与宣传部,成立于1933年3月,由戈培尔任部长。在政府系统设立该部,是纳粹党一贯的想法,但遭到不少人的反对。在1932年的组阁谈判中,曾经多次涉及这个问题。1933年3月5日国会大选结束后,纳粹党借着选举获胜的余威,再次向内阁施压,强使它于3月13日批准关于建立国民教育与宣传部的政令。该部作为一个新设立的机构,一方面反映了纳粹当局对宣传工作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必定会从其他现有部门中“蚕食”各种职责:其对外宣传的职责分割自外交部;监管出版、广播和文化活动的职责来自内政部;监管旅游业的职责来自交通部。戈培尔自豪地声称,该部的设立是一个革命性的步骤,它代表“政府与人民之间形成了一种新的结合”。同年3月15日,他在一次演说中诠释了该部所追求的目标:“首先,所有的宣传手段和通过国家鼓动民众的所有机构,都必须集中在一起;其次,必须将现代的情感融入到宣传技巧中,使宣传能与时俱进。技术手段不能脱离国家的控制,国家必须与技术同行。我们需要最先进的东西。在我们生活的时代,政策需要得到民众的广泛支持……国家宣传的重要任务就是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让街道上的每一个人都能理解。”[21]然而,戈培尔作为一个博士学位获得者,对政府机构中设立以“宣传”命名的部,还是感到不妥,于是在1934年5月,试图将它改名为“文化”部,但遭到希特勒反对。[22]该部的官员和工作人员大多来自纳粹党的宣传指导处,起初设有7个司:预算与管理、宣传、广播、新闻、电影、戏剧、民众教化。以后又增设了音乐、艺术、文学等司,到1941年发展到17个司。但此后又作了合并调整。各司下设若干处。例如,宣传司下设集会、展览、同党的宣传组织联络、同党的领袖联络、同地方宣传组织联络、文化政治、大众传媒审查、种族政策、社会措施等处。国民教育与宣传部对文化界的知识分子头面人物,均立有专案,其中附有详细的调查材料,包括有关他们对纳粹制度态度的告密材料。该部雇员从1933年的350人,增至1941年的1900人。每月18日油印出版内部简报,供部级官员了解部内工作进展与要求、人事和组织等情况。
国民教育与宣传部的地方机构为地方宣传办公室,1933年7月初设立时总数为31个,1937年经过调整,扩充为42个。一般设在纳粹党的大区一级。地方宣传办公室分设行政、宣传、新闻、文化等处。1941年全国各地方宣传办公室的雇员共计1400人,财政预算1000万马克。[23]地方宣传办公室负责收集本地区的民情资料,以“报告”和“行动报告”两种形式上呈国民教育与宣传部。两种报告的区别在于后者进一步提出相应的对策和行动建议。地方宣传办公室的负责人经常去柏林,听取戈培尔的宣传指示和纳粹高层领导人的政治、军事、经济等形势报告,作为在本地区开展宣传活动的依据。
1933年9月22日,政府在一手控制下,成立了半官方的文化控制机构“全国文化总会”(Reichskulturkammer),由戈培尔亲自任会长。全国文化总会得到政府充分的财政资助。总会下辖文学、音乐、电影、戏剧、广播、美术、新闻七个协会。[24]各协会的会长由国民教育与宣传部的高级官员或亲纳粹的文化人担任,协会的具体事务,尤其是政治导向问题,由国民教育与宣传部的相关司监管(如文学协会就由文学司监管,其他以此类推)。据总会章程称,总会的目的是“推行德意志文化政策,必须使各方面的创造性艺术家都集合在国家领导的一个统一的组织中,不仅必须由国家决定思想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发展路线,而且还必须由国家领导和组织各种专业”,以保证所有的文化活动都符合纳粹主义思想。章程规定,只有具备雅利安血统并在政治上同国家保持一致的人,才能参加总会所属的协会,只有会员才能从事文化工作,包括“生产、复制、在思想上或技术上加工、传播、保护、推销以及协助推销文化财富”的工作。总会及其下属协会的决议和指示,对会员具有法律效力。不参加或者被开除出有关协会,就等于被禁止从业,这些人不能演出,不能发表作品,得不到购买油彩的票证。[25] 1939年总会共有成员6.5万人。全国文化总会是纳粹政权控制文化领域的有力工具。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纳粹时期“人治”的特征在宣传文化领域也表现得很明显。一方面,纳粹党的管理系统和政府的管理系统很难截然分开,如戈培尔作为纳粹党的宣传领袖,兼任政府国民教育与宣传部长,同时还担任半官方的全国文化总会会长。另一方面,希特勒为了巩固自己的独裁统治,在这一领域也实施“分而治之”,造成政出多头的现象。戈培尔尽管身兼党政数职,但并不是宣传文化领域的独裁者。罗森贝格领导的上述机构,就构成对戈培尔的分权。1934年2月希特勒任命奥托·迪特里希担任纳粹党的全国新闻领袖,构成更大的分权。尤其是1938年戈培尔同捷克女演员的艳事曝光后,希特勒再次任命迪特里希担任国民教育与宣传部国务秘书,分权现象更为明显。另外,长期担任纳粹党中央出版社社长的马克斯·阿曼(Max Amann,1891—1957),同希特勒有着良好的私人关系,自1933年起兼任全国新闻协会主席和纳粹党全国报刊负责人,也对戈培尔构成很大的制约作用。
纳粹当局特别重视对新闻报刊系统的控制。希特勒早在《我的奋斗》一书中就说过,报刊是政治宣传工具中最有效的一种。1933年10月4日,政府颁布《报刊法》(Schriftleitergesetz),规定新闻业是一种受法律管理的“公共职业”,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能担任编辑:具有德国公民身份;没有丧失公民权和在公共机构任职的资格;属于雅利安血统,配偶不是犹太人;年满21岁;能胜任公职;受过专业训练;有能力对公众需求施展影响。同时,法令还明确规定编辑们“要使报刊上不得有任何误导群众、假公济私、可能削弱德国的外在或内在力量、德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德国的国防和其他文化与经济……或者有损德国荣誉和尊严的东西”[26]。
政府直接主持新闻发布工作,从源头上把握住宣传口径。德国自1917年开始就实行由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的做法,在魏玛共和国时期,这一做法得到延续。1933年3月,随着国民教育与宣传部的设立,这项工作就由该部的新闻司主持,并很快改变新闻发布会的内涵,从提供官方新闻演变成为各种报刊确定宣传口径,通过“语言训令”和“每日指示”等形式向各报社发布每日的宣传口号和内容。据《法兰克福报》长期出席新闻发布会的人士弗立茨·赛恩格(Fritz Sänger,1901—1984)回忆,希特勒执政初期,新闻发布会在每个工作日的中午12时举行,而在战争时期,则增加了第二次会议,一般在下午5时举行,有时则更晚,甚至迟至第二天凌晨。在规定时间以外的会议时间,一般通过电话或电报通知。[27]对偏远地区,则用电报或信件发出相应指令。各报社必须根据这些指示,取舍新闻消息,拟定标题内容,撰写有关社论。当局还着手归并通讯社,以便于加强控制。1934年,原大陆电讯社和联合电讯社合并成德意志通讯社(Deutsches Nachrichtenbüro,缩写DNB),作为国民教育与宣传部属下唯一的官方通讯社和德国报刊与广播电台的主要新闻来源。
在当局的压力下,自由主义报纸《伏斯日报》在连续发行230年后,于1934年4月1日停刊。1936年底,试图保持一定独立性的《柏林日报》闭馆。自由主义报刊《法兰克福报》和《德意志周刊》,由于具有较大的国际影响,才得以幸存,但其独立性日益缩小。与此同时,纳粹党所拥有或控制的报刊数量却急剧增加。马克斯·阿曼曾在纽伦堡法庭上供认:纳粹党当政后,许多像乌尔施坦因出版公司那样由犹太财团或与纳粹党敌对的政治、宗教财团所拥有或控制的出版公司,都被迫把他们的报刊或资产出卖给纳粹党的埃耶出版社(Eher Verlag)。埃耶出版社扩展成为德国报刊出版业的垄断者。1933年,纳粹党拥有120种报刊,而全国报刊的种类繁多,纳粹党的报刊仅占其中的2.5%。然而到了1944年,其他的报刊陆续消失,全国仅剩977份报纸,而纳粹党的报刊不断增加,仅马克斯·阿曼控制的报纸就占到全国报纸总数的82%。[28]
新闻出版领域的一个重要控制环节是车站售书摊,那些地方的人流量大,报刊读物的销售量高,容易出现违规出售外国报刊的现象。当局专门成立了全国车站售书摊协会,作为全国新闻协会的下属机构。按照当局的规定,车站售书摊的第一职责是传播德意志思想,如果出现违规出售外国报刊的情况,摊主将被开除出全国车站售书摊协会,车站也必须立即废除出租摊位的合同。[29]
德国的广播业本来就由国家垄断。1925—1926年成立的德国广播公司,51%的股份属国家所有,政府设有广播专员掌管其事。魏玛时期广播节目的内容,一般由各广播台自行决定,但按规定不能用于政党的政治宣传。当时,联邦政府通过邮政部拥有广播业的部分经济控制权,通过内政部拥有部分政治控制权。纳粹当局非常重视广播的宣传功能。戈培尔认为,19世纪是报刊的世纪,20世纪则是无线传播的世纪,广播已经成了社会的第八权力。他声称,广播是最现代化的工具,能够有效地影响民众,“我相信广播将最终取代报纸”[30]。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就任总理那天,纳粹党人威廉·弗里克利用自己担任的内政部长职务,通知全国和各州的广播专员,要求各个广播电台都要播放庆祝“民族团结政府”诞生的火炬游行盛况。然而就在当天晚上,巴伐利亚州的广播节目被临时切断,因为州政府认为,这样的节目涉嫌用于政党的政治目的。戈培尔对此大为恼火,决心要尽快抢占广播业的垄断权。开始时,他曾经受到戈林的阻挠,后者利用自己担任普鲁士州内政部长的职务,控制了州内的广播电台。其他各州也纷纷效仿。在戈培尔的劝说下,希特勒于1933年6月30日颁布政令,明确将全国广播业的控制权授予国民教育与宣传部。1934年4月1日,全国的广播业合并成“全国广播公司”,隶属于国民教育与宣传部第三司,各州的广播电台以“国家广播站”的名称成为该公司的分支机构。此后,广播的内容越来越统一,各地的广播电台实际上成为全国广播电台的转播台。
广播宣传的另一端为收听方。希特勒政府从1933年起就加紧生产收音机。当时设计了两种型号,一种型号的售价为75马克,另一种型号被定名为“大众收音机”(Volksempfänger),售价仅为35马克,但接收不到外国的广播节目,深受政府的青睐。仅1933年一年,德国收音机的产量就达到150万台。到1939年,全国的收音机总数达到1082万台,拥有收音机的家庭比例高达70%,为1932年的3倍,在全世界处于最高水平。[31] 对一时还得不到收音机的家庭,则采取在公共场所放送广播节目的办法。一时间,工厂、学校、办公室、咖啡馆等地都响起了纳粹的宣传声波。戈培尔很快发现集体收听广播节目的效果能超过家庭收听,具有一种类似群众集会的效用。他强调,民族社会主义者把广播列入“每日活动的中心;他们有意识地使广播具有倾向性,使它积极地、无条件地为新政权服务”[32]。于是,集体收听有线广播的办法被越来越多地使用。1934年3月16日,美因河畔法兰克福附近的新伊森堡(Neu Isenburg)地方报纸曾刊出这样的公告:“注意!元首将发表广播讲话。3月21日星期三,元首将从中午11时至11时50分,向全国各地的广播站发表演讲。根据大区党部的规定,地区党部已经命令所有的工厂、百货公司、办公处、商店、酒馆和街区,都要在这一时间之前安装好高音喇叭,以便让所有的劳动者和民族同志都能充分参与到这一聆听活动中去。地区党部希望民众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一命令,让元首的愿望渗入每一位民众的心里。”[33]为了改善集体收听的效果,纳粹当局不惜花费巨资实施技术改造。1938年夏天,布雷斯劳城竖起了第一根大型“声柱”,以后其他地方纷纷仿效,全国很快出现了数以千计的“声柱”。国民教育与宣传部官员将这些“声柱”称作“动员民众的直接与快速通道”。[34]对于来自国外的广播,尤其是反法西斯的报道,当局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设立大量干扰电台,以严刑威胁,禁止民众收听。
电影作为一种新颖的传播媒介,受到纳粹当局的高度重视。1934年6月16日,成 立 了 “国 家 教 育 电 影 中 心”(Reichstelle für den Unterrichtsfilm)[35],负责监控和分配教育电影给电影院和学校。1940年,该中心改名为“国家科学与教育电影及映画中心”(Reichsanstalt für Film und Bild in Wissenschaft und Unterricht,缩写RWU),隶属于教育部,主管电影、幻灯片以及留声机在教学中的应用。教育部的公告解释说:“幻灯片和可视设备的运用将解放灵魂,唤起最深层的鲜活的精神力量,为我们准备一个崭新的完整生活图景。”[36]该电影中心在各地设有分中心,截至1943年,各地共建有大区(省级)分中心37所,分区(市县级)中心超过1200所。分中心的管理部门负责获取影片,安排分配放映,并提供相关图书资料和设备,偶尔也会自己制作一些反映当地风土人情的电影和幻灯片。进行电化教学的教师,首先要在这些中心里接受指导。在使用电化教具的学校里,每个孩子每年支付80芬尼,个别特殊情况可以免除,大学和商校的学生则每学期支付1马克。这笔资金的10%用于地方电影院的维持,50%用于电影设备的添置和电影的制作,其余用于该电影中心的日常运作。[37]以后在戈培尔的推动下,纳粹党也设立了相对独立的“大区与分区电影中心”
(Gaufilmstellen und Kreisfilmstellen),试图以此摆脱电影中心归政府管辖的局面。然而事实上,这两类中心的工作常常是相互配合进行的,只是稍有分工,党的电影中心负责放映政治电影,而政府的电影中心则负责放映教育电影。
从1934年6月22日起,政治宣传电影也开始在学校里放映。贝恩哈德·鲁斯特解释说:“德国的领导人认为,学校必须对我们的意识形态宣传开放,开展这一任务,最好的方式莫过于电影。电影对学龄儿童尤其重要。电影教育不仅能澄清当代的政治问题,而且将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关于德意志英雄的历史故事,使其深刻理解第三帝国的未来发展。”[38]据当时规定,教育电影可以在学校里任何需要的时候放映,而政治电影则每个月放一次,但一年必须至少放四次。放映政治电影之前,必须先上一些预备课程,使学生容易理解政治宣传的内容。放映之后还要进行考试,以加强对主要内容的记忆。[39]
在校外,戈培尔在希特勒青年团的配合下,设立了“青年电影时间”(Jugendfilmstunden)制度。希特勒青年团成员只需交纳15芬尼的会费,就可以在固定时间进入电影院看电影。这一活动起始于1934年4月20日。初时每月放映一次,不定期放映。1936年改为每周一次,周日放映。1937年在汉堡召开的首届希特勒青年团电影大会上,有人提出一个等级积分制度(Prädikate)的设想。它要求将所放映的电影按照政治标准划分等级,电影院能根据放映政治电影的情况依等级积分获得奖励。1938年,这一制度正式为政府采纳,同时也成为学校选择影片的重要参考。为了保证农村地区也能看到电影,纳粹党还组织了1500支流动电影放映队。据调查,1933年,14—18岁青年中,16.6%每周看1次电影,48.9%每月1次,34.5%一年只去过电影院9次或更少。1943年的另一份调查则显示,10—17岁的686名男孩和1200名女孩中,22.05%每周看1次电影,71.73%每月1次,只有6.22%的人一年少于9次。[40]
纳粹当局非常注意利用反馈渠道掌握民众的心理和对纳粹宣传的反应,以便及时调整宣传重点,改善宣传手法。其利用的反馈渠道主要包括:国民教育与宣传部宣传司的报告、42个地方宣传办公室的报告、各级纳粹党组织的宣传机构的报告、党卫队保安处的《全国简报》。在这些反馈渠道中,最重要的是《全国简报》。该简报作为绝密材料,每星期两次分发给为数不多的纳粹高级官员参阅。为了保证报告能反馈真实情况,这些由各地保安处人员提供的原始材料编成的文件,一般不加分析。该简报对民众动态的反映惊人地坦白,以致后来戈培尔、鲍曼和希姆莱等人担心会产生不良影响。通过各种反馈渠道,戈培尔等纳粹头目一定程度上掌握了民众的心理状态,作为下一步宣传工作的依据之一。当然,这些信息也会成为监控镇压机构迫害民众的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