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吉普赛人
国际学术界的研究成果表明,吉普赛人是遭到纳粹当局迫害的第二大群体。希特勒上台时,德国约有3万至3.5万吉普赛人,占总人口的0.05%。德国最大的吉普赛群体的成员被称作“辛提”(Sinti),得名于他们使用源于印度辛德地区的语言。辛提人中还有一个语言上的亚群体,即拉勒利人。第二大群体为洛玛人,因为他们使用洛玛尼(Romani)语。
在欧洲不少地方,吉普赛人被看作流浪者、小偷、盗贼、骗子、乞丐和算命者。由于肤色较深,他们被归入有色人种的范畴。他们在职业上偏重于贸易,需要不断迁徙,加上长期形成的习惯,其中不少人经常处于群体性流动状态。这种生活方式使他们容易与其他种族通婚,形成种族之间的交融。但在种族主义者眼里,这会造成血统不纯的恶果。德国种族主义科学家罗伯特·里特曾经提出,德国90%的吉普赛人是不受欢迎的非纯种吉普赛人。他同时认为,即使是纯种的吉普赛人,也属于劣等人种。但是,纳粹统治集团内部充满着争权夺利的斗争,希姆莱为了夺回处理种族问题的控制权,曾经攻击里特的研究方法忽略了纯种吉普赛人的雅利安血统成分,认为他们是雅利安人的近亲,因此应该为之建立保护区。[41]然而,这一争论最终未能拯救吉普赛人的命运,只是使事情的发展进程显得更加复杂。
早在20世纪初期,德国政府就认为吉普赛群体对德国构成很大的威胁,因此颁布了一些旨在控制吉普赛人的法规,限制他们的旅行和迁徙,并对他们加以排斥。1899年,巴伐利亚邦在警察总部内设立一个信息机构,专门收集吉普赛人的相关材料,包括他们的家谱、照片和指纹等。1906年,普鲁士邦内政部颁发关于警察部门如何处理吉普赛人的详细规定。根据规定,所有的外籍吉普赛人都应驱逐出境,德籍吉普赛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居住地和职业,将受到警察部门的严密监控。德国当局还想方设法驱散“吉普赛帮”,警察部门严密监视吉普赛人如何对待马匹,福利部门则将所有被认为是遗弃的吉普赛儿童收容起来。警察部门对颁发吉普赛人身份证明文件和从事贸易的许可证严格控制,一般不予发放。
希特勒政权最初采取的措施是强化执行已有的反吉普赛规定,把打击矛头主要指向不断迁徙的吉普赛人,认为他们威胁到社会稳定,属于反社会分子。1935年,当局在科隆建造了国内第一家吉普赛营地,以对付那些使用大篷车作为流动房屋、四处迁徙、不断变换工作的吉普赛人。营地四周用铁丝网圈围起来,只有一个门供出入,所有出入者必须向门口的卫兵汇报。警察当局采取严厉的措施,强令相关吉普赛人进入营地居住。在短短8个月不到的时间里,该营地就关押了约800人,到1937年,人数又增加了1倍。此前,这些人通常租用私人场所,租金昂贵但卫生条件却很差,经常遭到周围居民的抗议。营地建成后,科隆地区所有居住在流动房屋里的吉普赛人,以及后来迁入者,都被迫把大篷车驶进该营地。另外,享受社会福利的吉普赛人也被关进营地,即便他们原先有固定的住所。非吉普赛人一律不准进入营地,不时有警察进去突击检查吉普赛人的身份证明。吉普赛人可以离开营地去寻找工作。但在1937年以后,只允许他们白天出去。其他不少城市也设立了类似的营地,管理上基本相同,有些更为严厉。如在杜塞尔多夫营地,非吉普赛人甚至不能进入营地去看望亲戚,也不允许隔着铁丝网互相交谈。吉普赛人可以进入城市寻找工作,但他们离开营地时必须得到门卫的许可。[42]
1936年,柏林将要举办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为了将吉普赛人收容起来不让来宾们看见,在柏林郊区一座垃圾站内,建造了德国国内规模最大的吉普赛营地。柏林市警察局长下令在普鲁士州内实施大搜捕,要在奥运会召开以前把州内所有的吉普赛人都控制住。1936年7月16日,警察在柏林地区逮捕了600多名吉普赛人,并且把他们武装押送至营地。该营地内停有130辆大篷车,但仅有3个水泵和2座厕所,卫生设施严重不足。1938年3月,当局在营地内发现有170人患有传染病。[43]
德奥合并完成后,当局在奥地利也设置了吉普赛人营地。与国内营地相比,它们更具有强制性,犹如以后设在东部地区的强制劳工营。如建在萨尔茨堡的营地内,吉普赛人被禁止使用大篷车,三四百名被关押者居住在临时的木板房内,居住面积、卫生状况和居住条件都与国内营地同样恶劣。吉普赛人只有在办公事时才被允许离开营地,还常常被征募去做苦役。
纳粹政府曾经打算制定一部《吉普赛人法》,由该法统一各种歧视和打击吉普赛人的措施,掀起一场“针对吉普赛人瘟疫”的斗争,后出于种种原因未能实现。于是,纳粹分子就借助于其他法令法规和行政措施,加大对吉普赛人的打击力度。如在实施《重设公职人员法》的过程中,吉普赛人也同样遭到政府部门和社会生活的排斥,他们被禁止从事大部分传统职业。吉普赛人被迫进行登记和分类,然后以此为基础领取特别的身份证。在实施《纽伦堡法》的过程中,内政部发布相关注释,把吉普赛人和犹太人及黑人一样,归入“具有外来血统的”、在种族上非常特殊的少数民族,不享有包括选举权在内的公民权利。随即,又严格禁止德意志人与吉普赛人、黑人及其后代通婚,将针对具有1/2或1/4犹太血统混血儿的法规应用于吉普赛人。在举行奥运会前夕,内政部向警察部门和纳粹党地方当局就如何解决“吉普赛瘟疫”问题发出通知,将已经在各地实行的举措规范化,其中包括把外籍吉普赛人驱逐出境、限制向吉普赛人颁发贸易许可证、对吉普赛人的指纹进行登记、实施大规模围捕等。同时,希姆莱以全国警察总监的身份,就警察应该如何限制吉普赛人旅行和贸易自由的问题颁布了详细的规定。1937年,内政部授权警察部门可以通过预防性逮捕的方法拘禁吉普赛人。1939年9月欧洲战争爆发后,在国内仍然保持行动自由的吉普赛人立即被置于特别的排斥性政策之下,其中包括取消儿童的大部分受教育权利、剥夺社会福利、实行强制劳动和禁止出入公共场所等。
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及德国占领区的蔓延,纳粹当局开始在占领区和德国本土搜寻吉普赛人。1940年4月27日,海德里希通知地方警察部门和其他政府机构,称将于5月中旬将第一批大约2500名吉普赛人运往波兰,这些人是在汉堡、不来梅、科隆、杜塞尔多夫、汉诺威、法兰克福和斯图加特等地遭逮捕的。5月14日,当局又发布相关的实施细则,其中规定下列吉普赛人可以免于遭驱逐:70岁以上的老人、怀有7个月以上身孕的妇女和身体不适合长途旅行者;与德意志人结婚者和军属;拥有不动产和大量其他财产者。每一名被驱逐的吉普赛人只能携带大约50公斤的行李和相当于10马克的货币,除了结婚戒指,所有其他的金钱、有价证券和珠宝,都不得带走。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也必须上交。在集合点,所有的吉普赛人都被拍照,留下指纹,然后在手臂上标上号码。[44]
1941年6月,内政部对《纽伦堡法》作了新的解释,取消了有三个德意志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吉普赛人与德意志人结婚的权利。同年10月,警察部门受命在每个德国人的登记卡上注明此人是否吉普赛人或混血吉普赛人。11月,中央保安局转发了教育部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不具备德国国籍的吉普赛儿童不得进入公立学校读书。然而由于具备德国国籍的吉普赛儿童人数较少,不足以单独设立学校,因而不得不被公立学校接收。但通知规定,如果这些儿童对其他德意志同学构成道德上或其他的威胁,就不得进入学校。1942年2月,吉普赛人被宣布不得担任空袭警报员或其他民防救援组织的成员。同年3月13日,劳动部颁布政令,规定将1941年1月3日颁布的关于犹太人就业问题的政令应用于吉普赛人,由此,取消了吉普赛人在周末和节假日工作的工资,并禁止他们领取加班费及享受其他一些待遇,如工作津贴、死亡抚恤金和家属福利补贴等。1942年7月,武装部队发布最高命令,禁止吉普赛人参加任何军事行动。[45]
从1942年9月起,吉普赛人被迫走上了灭绝之路。9月26日,大约200名吉普赛人被从布痕瓦尔德转移到奥斯维辛集中营,修建新的吉普赛人区,该区后来被命名为BIIe。3个月后,即1942年12月16日,希姆莱下达命令,将国内的吉普赛人赶进奥斯维辛吉普赛人区,如果他们不愿意这样做,则必须选择接受绝育手术。在此之前,他还曾于1942年10月发布命令,任命9名吉普赛人为所谓的“发言人”,其中包括8名纯种辛提人和1名拉勒利人,他们的任务是找到纯种的辛提人和拉勒利人以及一些好的混血吉普赛人,以对他们实施赦免。根据希姆莱的设想,这些人将在指定的地区内活动,保持自己的风俗习惯,成为类似博物馆里的活的收藏品。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其他部门借口“以前的调查表明,在德国境内根本找不到纯种的拉勒利吉普赛人”,拒不执行希姆莱的命令,因而留给吉普赛人的,只有进营区或绝育两条路。1943年2月26日,第一批吉普赛人进入营区。3月初起,来自德国、原奥地利和其他占领区的吉普赛人也陆续进入。在该营区内,男人与妇女儿童并未隔开,这里成了实际上的家庭营地。但是在恶劣的条件下,被关押者陆续死亡,幸存者也于1944年8月2日在毒气室遭到杀害。在该营区存在的17个月内,共有约2万名吉普赛人在那里遇难。而在整个纳粹统治地区,共有约21.9万吉普赛人被杀害。[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