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教育思想

第四节 纳粹教育思想

希特勒很重视教育,把它提高到以纳粹主义教育后代,使纳粹事业能够持久延续下去的高度。1933年11月6日,他在一次讲演中说:“当一个反对者说,‘我不会投向你那边的’。我就平静地说,‘你的子女已经属于我们了。一个民族是万古长存的。你算什么?你是要死的。但是,你的后代现在站在新营垒里。在一个短时期后,他们就将不知道别的,而只知道这个新社会。’”[58]纳粹官员们全盘秉承希特勒的意愿,利用手中的权力,颁布相关政令,为全国的教育事业限定方向。1934年12月18日,内政部长弗里克颁布政令,规定“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青年一代以民族社会主义精神为民族和国家服务”[59]。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纳粹当局强调国家必须掌握教育全权,不允许任何其他势力插手。希特勒曾于1937年5月1日表示:“这个新国家将不把它的青年交给任何人,而是自己管青年,自己进行教育和抚养。”他甚至强调,纳粹革命的根本问题,“不是夺取政权,而是教育人”[60]

纳粹政权要培养什么样的青年一代呢?希特勒在1935年的纳粹党代会上公开宣称,一个德国青年应该“像猎犬那样敏捷,像鞣过的皮革一样坚韧,像克虏伯工厂生产的钢那样经受过锻炼”[61]。在同其下属赫尔曼·劳希宁的私下谈话中,希特勒讲得更为坦率:纳粹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出这样一代青年人,“全世界在这代青年的面前都要骇得倒退。我要的是具有强烈主动性、主人气概、不胆却、残忍的青年,在他们身上既不允许有软弱,也不允许有温和。我要从他们的目光里看出骄傲的神色和猛兽般的犷野”[62]

纳粹当局认为,培养合格的纳粹接班人,首先要把体格锻炼放在首位。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中表示,青年有了强健的体魄,才能具有唯我独尊的自信心,坚强的毅力和灵敏的决断能力,由此推动“整个民族表现出伟大的意志力”,民族就能得到复兴。因此,希特勒强调,“在民族国家中,身体的锻炼既不是个人问题,也不是仅同其父母有关的问题,更不是同社会毫无关联的次要事情”,这是保持民族生存的要素,国家必须全力维护。希特勒要求学校增加体育运动的时间,闲暇时间也应组织起来从事体育活动;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应学习拳击,因为这项运动“最能鼓舞战斗精神,培养灵敏的决断能力,并使身体运用自如”。出于外交上的考虑,希特勒没有把重视体育锻炼的目的全盘托出。其实,通过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国民的身体素质,保障国防军有强健的士兵来源,增强侵略扩张的实力,也是一个重要的动机。

纳粹当局的所谓德育,就是纳粹主义的政治教育。主要是强调培养青少年忠诚于领袖,具有为实现纳粹主义而奋斗的坚强意志,顽强毅力与责任心,勇猛好斗,不重私利,勇于为纳粹德国牺牲一切。希特勒认为,德国之所以在1918年战败,原因就在于国民不能同仇敌忾,奋勇作战,其根源在于教育上的弊端。平时不注重国民性格的训练,致使“国民缺乏意志,积习已深,对于稍有危险性的事情,大都瞻顾不前”。他还认为,由于德国国民不能保持“缄默”,和平时期常常任意泄漏工业机密甚至国防机密,战争时期则常常让敌国掌握重大军事情报。因此,“民族国家的教育,应该使德育与体育并重”,使青少年绝对忠诚于国家,“为德意志民族争回自由,并恢复昔日的卓越地位”。[63]

智育在纳粹德国被降低到次要的地位。希特勒认为,在政治家中间,“知识水平越高,其事业上的成就就越小”。在他看来,具有理智的知识分子不能团结一致,缺乏最重要的“意志力”。“不能靠知识分子创造历史;不能把知识分子作为支撑一个社会的成分。”[64] “只受过普通教育,但体格健全、性格坚强、富于自信心与意志力的国民,要比学识湛深但体质虚弱者对民族共同体更有价值。”[65]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希特勒要求青年一般到中学毕业即可,同时中小学要大幅度削减知识课程,增加体育锻炼与政治训练的时间。希特勒还要求更改知识课程的内容,如历史课,不求历史知识的系统,主要应强调种族斗争,宣扬德意志历史上的民族英雄,以激发爱国主义热情。

希特勒认为,纳粹教育要注重“天才”的选拔与扶植,“国家的高等教育机关,应尽量对各种天才开放”。同时,不论对“天才”或一般学生,都应注重能力的培养而不是知识。他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德国的学校只注重灌输知识,忽视实际能力的培养,因此培养出来的人,都是“饱学的懦夫”,而非民族“坚毅的壮士”。他要求纳粹教育吸取上述教训,反其道而行之。

希特勒把军队看作是“最高和最后的国民教育”,要求以军役作为青年教育的终结阶段。因为在他看来,其一,军队能教会青年使用武器,养成绝对服从的军人习惯,具备日后从事战争的能力;[66]其二,国防军是德国“最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组成部分”;是对青年展开思想教育的最好场所。希特勒曾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纳粹国家应该“以陆军为榜样”,其中可贵的素质是纪律、团结和牺牲。1933年底,戈培尔在题为《青年和德意志社会主义》的演讲中宣称:“我们的社会主义是继承普鲁士军队和普鲁士官吏传统的社会主义。正是这种社会主义使弗里德里希一世及其掷弹兵能进行七年战争。”[67]

纳粹德国主管教育的机构很多,其权力范围错综复杂,互有交叉。全国政府原先不设教育部,教育事务由各州政府主管,其他相关事务则由全国内政部兼管。希特勒当政后,利用联邦体制被取消和政府改组的机会,于1934年5月新设全国科学、教育与国民教育部,由纳粹党徒、普鲁士州文教部长伯恩哈德·鲁斯特[68]兼任部长。1935年1月,又把两个部门合并,成为德国和普鲁士科学、教育与国民教育部(以下简称“教育部”),承担全国教育领域中央主管机关的职责。内政部原有的兼管权全部交给教育部,各州的文教部成为全国教育部的下属机构。全国教育部趁机进一步扩大控制权。1937年8月20日,该部宣布掌控全国各高级中学内“参议教师”(Studienrat,高中固定教师的职称)及更高级教师的任命权。1939年,它又成立“全国考察办公室”,负责考察教师的受训事务,从而又增添了一条控制渠道。而全国各学校使用的教科书和教学辅助用具,则由菲利普·布勒主管的纳粹党官方文献审核处负责审查。纳粹德国的社会教育,分别由下述机构和人员主管:负责全国政治教育的纳粹党全国组织领袖罗伯特·莱伊;纳粹党和国家全国青年领袖巴尔杜尔·冯·席拉赫(Baldur von Schirach,1907—1974,此人1940年辞去国家青年领袖一职后改为兼任主管青年教育的全国领袖);纳粹党监督整个思想和世界观学习与教育工作的元首特派代表阿尔弗雷德·罗森贝格。纳粹党党卫队也插手干预教育事务,特种学校中的民族政治教育学院就全部归它管辖。由于希特勒没有太多的精力和能力具体干预教育事务,鲁斯特又不是一个强势人物,他面临多头干预的局面,往往无奈地选择退缩。因此,多头干预的实际结果,是削弱纳粹当局的干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