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政策

第四节 社会政策

纳粹党作为一个主要来自社会中下层的政党,对推行社会政策有着较大的兴趣。从普通党员和追随者的角度来说,长期的落魄生活使得他们要求得到国家保护,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而其元首希特勒作为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玩弄权术的“大师”,也清楚地看到,仅仅依靠高压统治难以稳住政权,必须同时使用思想灌输和社会笼络手段。早在1930年初,他就明确表示:“用警察、机关枪和橡皮棒,不能持久地单独维持统治。对此还需要另外一些东西,用以维持一种统治、一种可信的必要的世界观。”戈培尔也曾经明确地表示过,社会政策的目的在于巩固民族共同体。他说:“我们不是从个人出发,我们并不代表这种观点,以为必须给饥饿者饭吃,给干渴者水喝,给衣不蔽体者衣穿——这不是我们的动机。我们有完全不同的动机。概括为最简单的一句话:我们必须拥有一个健康的民族,旨在完成自己在世界上的使命……第三帝国社会政策首要的不是保护勤劳的人……抵制一种充满各种生活风险的灾难,它更多的是保障和维护德意志民族的生存,最终的目标是形成一个由健康的、有效率的、乐于劳动的、有防卫力和有种族价值的德意志人组成的民族共同体。”[41]

在德国,劳动权的保障,在法律上早已成为现实,然而如何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让更多的人就业,却经常是令各届政府费神的事。纳粹当局把摆脱经济危机、扩充军备、减少失业和巩固民族共同体等几件要务捆绑在一起,力求产生连带效应。希特勒在一次谈话中说过:“国家只要有权力给工人提供工作与面包,那么工人们也就不需要再使用罢工的权利了。”[42]如前所述,在摆脱经济危机的过程中,失业问题也很快得到缓解。然而随着劳动力短缺现象的产生,劳动时间保护政策却面临着挑战。纳粹党在上台前,就表示赞成八小时工作制,认为“八小时工作制是从捍卫家庭与民族健康角度得出的。因为只有缩短了工作时间,工人们才能有时间照顾家庭,得到精神上的休息,最后才能提高生产效率为国家服务”[43]。超时工作,在希特勒看来,将会损害身体健康,不利于民族发展。纳粹党上台之初,仍然坚持原先的原则。1933年7月28日,政府明确要求企业中每个劳工的周工作时间不允许超过40小时。[44]然而从1934年7月开始,政府开始在这个问题上放松控制,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在取得劳动督察官同意后,决定本企业的劳动时间。很快,劳动时间开始上升。据统计,1933年劳工的平均周劳动时间为42.94小时,1934年则上升到44.56小时,1935年大致与1934年持平。[45]当然,政府也防止企业主随意延长工作时间,规定“每天的工作时间最高不得超过16小时,每天必须保持8小时的不间断休息时间,且每两周至少有一天的时间给劳工自由支配”[46]

欧洲战争爆发后,政府为了充分开动战争机器,保证军事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劳动时间的管理。许多企业为了弥补因劳动力缺乏而产生的生产能力不足,大多采取延长劳动时间的做法,每日10小时工作成为普遍的现象。因此,当局在1939年12月发布指令,允许“企业在必要时把10小时工作制作为正常的工作时间”[47]。随着战争的扩大,当局无力再控制劳动时间,许多企业为了完成生产任务,再次延长工作时间,在与战争密切相关的军事工业中,每天工作11—12小时已司空见惯,有时甚至达到14小时。面对这一情况,纳粹党也不得不承认现实。

在社会保险问题上,纳粹当局指责魏玛共和国导致了“德国社会保险的崩溃”,使俾斯麦创造的社会保险体制失去效用。它认为自己有义务扭转这种局面。1933年12月7日,政府颁布了《维持偿付残疾者、矿工和职员保险法令》,宣布恢复经济大危机期间停止执行的社会保险制度。翌年7月5日,政府颁布新的《社会保险建设法令》,将魏玛时期的社会保险机构自治管理制度,改由政府官员掌管,实际上取消了诸如教会等其他机构在福利事务上的影响。在这一时期,保险范围得到扩大。女性劳工生育前后6星期内不得从事工作,但仍然享受部分工资,生育前4周就开始享受生育补助,生育后可获得免费助产服务、医药、分娩津贴,以及8—10周的产假补贴。养老保险方面增加了家内劳动者。在残疾—工伤方面,保险范围得到扩大,不仅对劳动事故进行赔偿,也对上下班途中以及看护劳动工具时发生的事故进行赔偿,越来越多的职业病被列为工伤事故。[48]各种保险的储备基金明显增加,1933年为33.05亿马克,1936年上升到44.57亿马克。[49]纳粹党为了贯彻民族共同体原则,声称每一位德意志民族同志都可以享受到这些保险。但是伴随着保险范围的扩大,个人实际得到的保险金额却减少了。例如残疾保险支出从1933年的360万马克下降到1936年的310万马克,养老保险支出则从1933年的1050万马克下降到1936年的670万马克。[50]

1937年12月和1938年12月,当局先后颁布了《扩大保险范围法令》和《关于德国手工业者养老金法令》,扩大社会保险的范围,规定40岁以下的工人和职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险的范围,个体经营者首次获得社会保险。按照新的法令,每个人得到的保险金额减少,养老金和残疾金由每人每月37.4马克减为31马克,寡妇补助金由22.48马克减为19马克,孤儿抚育金由15.49马克减为10.5马克。当局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迫使一部分劳工重新进入工作岗位,缓解劳动力短缺的现象。保险金的发放面广了,保险储备基金的总额也有所增加,1937年达到74.39亿马克,1938年再次上升到87.39亿马克。

社会救济被纳入了强化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轨道。当局在宣传中强调,纳粹救济慈善事业的基本任务是进行教育,“影响受救济者的内心和思想行动”,在受救济者和救援者之中唤起一种强大的共同意识,“帮助者……应意识到有责任关心身处困难境地的同胞,受救济者应意识到自己已受到全民族的关心,他们共同属于一个患难与共的民族共同体”,基本原则是“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51]社会救济事务由纳粹党的附属协会民族社会主义人民福利会负责实施,主要项目有“冬赈服务”(Winterhilfswerk)和“母子救济”(Hilfswerk Mutter und Kind)。前者的主要任务是缓解失业者、多子女家庭和贫困家庭在冬季所面临的饥寒困境,在1933至1937年间发放了近1.5亿马克的救济品,其中主要是食品补助券和煤炭。经费大部分来自群众性的募捐活动,其余通过扣除在业工人的部分工资获得。“母子救济”的主要内容是增加对孕妇和产妇的经济资助,延长孤儿补助金和儿童补助金的领取期限,使两者均至18周岁,同时资助多子女家庭以鼓励生育。

解决缺房民众的住房问题也是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人口大量向工厂周边和城市集聚,形成了底层民众的住房问题。在第二帝国和魏玛共和国时期,政府都着手解决这一问题,但由于问题的难度较大,政府又受制于经费紧缺,难以有效地解决问题。纳粹党拒绝“认为住房事宜是私人的事”,相反,它认为住房政策同样也要服从纳粹主义的要求,“让每一位‘民族同志’都拥有自己的住房,消除彼此之间的差别”。[52]在纳粹统治时期,当局试图以自己独特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在缓解城市现有住房困难方面,政府加大了这方面的投资。纳粹统治时期,国家投资与私人投资的总额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1933年为8.75亿马克,1934年为13.50亿马克,1935年为15.70亿马克,1936年为19亿马克。[53]在这中间,国家占了很大的份额,1933年政府共投资了7.233亿马克,1934年则投资了12.80亿马克。[54]与此相对应,受国家直接影响而兴建的房屋占了很大的比重,1919—1933年,80.7%的住房是在公共机构直接影响下兴建的,而1933—1936年,这一比例下降到只有40.2%。[55]与此同时,政府曾尝试鼓励企业主给自己的职工安置住房。1935年,德意志劳动阵线试图使雇主在农村建造住房,并逐渐把所有权转移给劳工。该阵线经济建设机构曾经与住房合作机构之间达成协议,认同企业在周边地区建造房屋并出售给企业职工,政府则提供一部分补助。[56]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20%的资金无法落实。劳动阵线曾建议企业主暂时承担这些费用,以后由劳工负责偿还,但最后无果而终,计划被搁置。此外,政府也鼓励私人参与,为其建造住房提供各种优惠,包括由国家提供一定的贷款担保,并降低住房建设税。政府在1936年时对住房建设所征收的税率为4.5%—5.0%,相比于共和国时期50%的标准下降了很多。

从民众的角度来看,纳粹统治时期的住房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1935年2月19日,劳动部颁布法令,修订了在乡村中建造住房安置劳工的政策。法令的一个原则就是政府不再补贴这种形式的住房,必要的资金由定居者和银行等承担,但国家可以提供贷款担保。同时,国家对这类住房提供优惠政策,住房安置的费用不得超过3000马克,而当时的市场价格为8000—10000马克。此类房屋的维修费用也维持在低水平上。[57] 1933—1936年,政府对270万套住房实施了改建,同时新建住房332370套。[58]但是政府提供的住房不完全符合劳工的需求。在1933—1939年期间,有近2/3的新房是带有4个以上房间的大房子,费用上远高于劳工可以支付的限度。1936年一位住房专家通过调查发现,这一时期至少有37.2%的劳工需要小型房。劳动阵线在调查住房问题时也认识到这种情况,指出劳工们还缺少175万套中小面积的小房屋。[59]另外,为劳工提供的小型房在结构上也有问题,居住面积偏小,卫生状况不尽如人意。

在更大的范围内,当局使用“逆城市化”的方法来解决住房问题。不少纳粹分子把城市视作种族发展的巨大障碍,希望通过“血与土”的崇拜,把大部分城市人口转移到农村,让大城市仅仅成为硬件设施的展示场。1935年,约翰·威廉·鲁多维基(Johann Wilhelm Ludowici,1896—1983)以纳粹规划发言人的身份,出版了题为《德国的移居垦殖工作》的书籍,大致勾勒出当局对城市问题的基本看法。书中提出,城市是坏事,是民族的坟墓,它的发展已经带来了一系列灾难性的后果。“在城市里,家庭在短短几代人的时间里,就从一种高效状态沉沦为衰弱的、无所事事的底层民众。”他认为,居住在城市里的人,所具有的只是渴望、贪欲和唯物主义的躁狂,他们除了“贪婪”,几乎没有什么信念。城市尽管拥有人口优势,但是这种优势反而加快了城市的价值体系向居民的最下层沉降。那里的上层阶级使自己的生活为犹太式的敛财和贪婪服务,他们撑大了自己的胃囊,精神却在慢慢地死亡。这一模式被与之接触的其他阶层模仿,使得城里的劳工也变得只追求物质,追求获取。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责任和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只知道获得更高的工资、更短的劳动时间、更好的工作条件、更多的物品、更高的生活标准,拥有闲暇时间。妇女们涌进办公室,在本不属于她们的工厂里就业。城里人的衣服越来越鲜亮,但是生活的无目标也越来越明显地写在脸上,最后,是厌世和无名的恐惧。城市和拜金主义摧毁了人类对孩子的爱,破坏了家庭的神圣纽结。在这种无意义的生活中产生了阶级战争、种族退化和文化堕落。鲁多维基认为,产生所有这一切的根源,是因为民众失去了同土地的内在联系,“不仅植物被拔出土壤后会死去,人离开土地后也是如此”[60]。其他纳粹分子也鼓吹,“城市的沥青会导致人类的退化和种族的衰微”[61]。针对这样的前提,解决方案必然是“人必须回到土地上去,植根于土壤”,即所有的劳动力都要尽量回到农村去,至少也要同土地保持一定的联系。因为土地不仅能够养育雅利安人的身体,还能够滋养他们的灵魂;农民、工人在土地上劳作,会形成新的“世界观”和新的价值体系。[62]鲁多维基在书中提出,新德国必须建立在农民和工人这两根支柱上。农民这根支柱,本来就同土地有着密切的联系,当局的任务是尽快把农民稳定在家乡的土地上,加固这根支柱。工人这根支柱,也像农民一样,必须用扎根于工作和土壤的办法来加固。因此,所有的劳工都应该回到农村,掏空大城市,建立一个符合自然秩序的新的等级社会,恢复日耳曼人的荣耀。[63]

《德国法西斯主义的精神与结构》一书的作者罗伯特·A.布雷迪(Robert A.Brady,1901—1963)根据自己的观察和研究,勾勒出纳粹理想中未来“农民国家”的蓝图:国家将划分成一系列的社区和次社区,每个社区都由各社会阶层混合组成。在每个社区里都存在两个社会集团的金字塔。农业金字塔的顶端是土地贵族,他们具有领导的才能,指挥其他人去履行职责,处于底层的是较为贫弱的农民。另一个是工业、经济和商业金字塔,顶端是“领袖”们,底部是他们的“追随者”。但是,作为纳粹国家的特色,两个金字塔底部的民众都应该同土地连接起来,每个劳动者都应该扎根于土地,履行对祖国的两大职责:为祖国提供食物,为祖国提供人力。[64]

疏散城市人口的主要措施,是在禁止农民离开土地的同时,在全国范围实施“移居”垦殖计划。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农村移居(rural settlement),另一种是郊外移居(suburban settlement)。

农村移居的目标地区主要是德国东部地区。尽管这一进程可以追溯到公元12世纪,但是那时主要是为了抵御斯拉夫人的西进,同城市化进程没有很大的关系。纳粹统治时期赋予了它新的目的。用于移居的地产往往已经濒临破产,主人在一定的压力下愿意出售以清偿债务,然后退休领取养老金,迁往城镇居住。这些地产就此分割成各个自成体系的单元,供城里人“移居”。实施“移居”者并不仅仅限于获得这些地产的所有者即新的农场主,也包括青年学生以外的“助耕”者,其中不少是失业工人。这些失业工人由劳动部门指派,一般2—3人为一组,在助耕时由农场主负责提供膳宿。为了鼓励这些失业工人定居农村,一般鼓励他们同农场主的儿女们通婚。

郊外移居则是鼓励城市居民向城郊迁居。迁居的路径呈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大的工业城市的边缘随机地向外扩展,另一种是在城郊大工厂的周围辟出地方,建立“田园城市”,供工厂工人居住,利用周围的土地,亦工亦农,安居乐业。纳粹当局认为这种模式代表了未来纳粹国家的特点,因而重点鼓励。所谓“亦工亦农”,是让充分就业的工人每周抽出1—2天的时间,去耕作小块的土地。当这些工人逐渐适应田间劳作后,再增加农作时间,最多的达到每周花费32小时用于农耕。在大工厂的周围形成小城镇,是工业化进程中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在莱茵地区,克虏伯、西门子公司的工厂周围,都已经形成了城镇。而纳粹政权的做法,恰恰是同历史发展的进程相逆的。它这样做的目的,是要回到以前的容克社会,给每个劳工一些土地,以此吸引他们,把他们固定在特定的区域内。[65]纳粹“农民领袖”达雷甚至走得更远,他提出未来纳粹国家要用货物的“有机交换”来取代现有的市场机制。

当局为了加速推行移居垦殖计划,专门设立了“全国德意志人移居者选择事务办公室”,下设22个地方事务所。为了帮助移居者解决资金问题,还创立了各种公私财政资助机构,通过“移居启动贷款”“移居长期贷款”“资助社区公共设施移居贷款”等项目,对移居者提供财政资助。然而,当局稳定和扩大农村人口的措施并不十分有效,由于容克势力的抵制,以及当局的扩军备战行动“拉走”了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纳粹统治时期农村人口减少的速度反而比魏玛时期还快。如在西普鲁士,魏玛时期农村人口减少的幅度为每年1.5%,纳粹统治时期反而达到2.5%。[66]尽管如此,纳粹当局反城市化的宣传和举措,对德国城市的生存和发展,还是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1936年进入“四年计划”阶段后,当局的住房政策有所调整,一部分住房建设资金转向军工生产,同时在建房区域的选择上,淡化了乡村气息,将居住区集中在军事工厂周围。1936年11月17日,劳动部颁布政令,宣布停止给乡村地区安置计划提供经济支持,主要资助那些建筑在工业中心的房屋。[67] 同年12月1日,《新地产税法》取消了私人房屋及农村安置人口房屋的免税特权。1938年秋,政府进一步禁止发放新的建筑信贷,导致该年所有的公共信贷规模都比以前缩减1/3。受此影响,房屋建筑周期延长了,从原先的5—6个月变为12—14个月。1939年,政府又因为军事需要,缩小了建筑市场的材料供应。但在这一时期,由于当局继续鼓励提高生育率,以及大量移民的涌入,城市人口激增。尽管全国每年有约30万套新建或改建的住房落成,但是住房短缺现象难以缓解。到1938年,全国急需150万套新住房。[68]即使在拥有住房的家庭中,也有1/3生活在过分拥挤或不合标准的环境中。

住房形势的恶化引起劳工一定程度的不满。1937年5月,不来梅的盖世太保报告说:“劳工们不能理解国家一边要提高结婚率,加强生存问题宣传,同时却没有能力满足他们的住房要求。”然而当局除了继续控制房租,拿不出更好的办法。1936年11月,政府规定住房的最高租金不得超过每月40马克。1937年底,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协商后,决定关闭或减少营业性房屋中介,由政府机构从事中介事务。但实际上民众得益不多。

欧洲战争爆发后,德国的住房问题进一步恶化。1940年6月,劳动部估计全国无房者已达到200万。无奈之下,政府只得再次全面介入。1941年春,司法部开始考虑实施房屋租赁保障立法,地方政府也着手解决房屋租赁市场问题。当局还试图推出名为“德国住房援助”的计划,但由于缺少原料而不得不放弃。在此背景下,当局再一次把矛头指向犹太人。1941年,美因茨市长趁机指责1939年以来的情况:“人民不能明白的是,当大量家庭还生活在非常槽糕的环境中时,犹太人,尽管他们已经被严格地看管起来,却还占据着好房子。”[69]很快,政府把犹太人的房屋收为国有,转而用于解决民众的住房问题。但由于僧多粥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住房紧缺的难题。从1943年起,随着战场形势的恶化,国家已经不可能再进行新房建设。同年3月15日,住房建设负责人莱伊承认,由于盟军的进攻,国家已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改变住房紧缺的状况。实际上当局放弃了努力。随着战事逐渐转入德国境内,建筑物大量被毁坏,住房问题更加严重。

纳粹德国社会政策的另一个重要领域是充实工人等下层民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在这方面,德意志劳动阵线的下属组织“欢乐产生力量”(Kraft durch Freude)起了很大的作用。

1933年底,劳动阵线成立下属组织“下班之后”,不久后改名为“欢乐产生力量”。最初的创意来自法西斯意大利的类似组织。莱伊在1933年9月20日经济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表示欣赏意大利的这一做法:“对一个国家来说最危险的是无家可归的人,保龄球馆或桥牌室在这里都承担了维护国家的任务。……意大利用非常好的方式解决了它,我指的是‘下班之后’。”[70]“欢乐产生力量”的组织名称来源于这样的理念:工人们在参加了有组织的快乐休闲活动后,将带着饱满的精神回到工作岗位。莱伊在1933年11月对劳动阵线的官员说:“虽然我们对于工作的组织到了极其细致的程度,但如果不组织16小时的业余生活则是错误的。我们必须组织业余生活,在工作之余,使所有的劳动者感到心情舒畅,找到休息和娱乐的时间,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最要紧的是要保持兴奋的情绪……为民族社会主义思想服务。”[71]此外,纳粹党还试图通过这些活动在民众中塑造共同体的精神,它提出:“‘欢乐产生力量’的价值不仅在于提供简单意义上的旅行,而在于一种共同体的经历……在这一过程中,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相互加深了解,从而使得新的文化得以产生。”[72] 1934年初,劳动阵线在柏林西门子工厂对其4.2万名职工就业余生活情况作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有2.85万人(占68%)从来没有在柏林以外的地方旅行过,也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或者光临博物馆、戏院和电影院。劳动阵线对此大做宣传,指出有组织的业余生活的必要性。[73]

表7-1 1934年和1938年“欢乐产生力量”所组织的休闲活动[74]

从表中可以看出,“欢乐产生力量”安排了大量的娱乐活动,内容丰富多彩,而且活动的次数和参加人数都呈上升趋势。当局为了增进追随者之间的感情,号召企业除了举办传统的圣诞节晚会和周年庆,还要广泛开展“同事晚会”(Kameradschaftsabend)活动,这些活动通常在周末举行,成为工厂的特殊节日。虽然在20年代,类似的活动在大企业也较普遍,但一般都是职员和工人分开举行,纳粹的“同事晚会”则要求企业的所有成员,包括工人、职员和企业主,都要参加,甚至还邀请职工家属参与。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增加企业凝聚力,体现“民族共同体”的魅力。根据劳动阵线的安排,企业主负责提供场地、啤酒、饮料和灌肠。晚会上先由纳粹领导人或者企业领袖讲话,对表现突出的职工进行表彰,然后由外请的艺术家或企业合唱团表演节目,最后是全体参与的舞蹈。[75]

“欢乐产生力量”还组织戏剧和音乐会到企业演出,让这些活动不再是“有钱阶层”的专利。它还在企业中举办展览会,在工厂休息的时候举办简易音乐演出,向工人提供低价博物馆、剧院和音乐会入场券。它还在工厂里成立各类兴趣小组,内容包括乐器演奏、歌唱、话剧、民俗、棋类和收藏等,这些小组可以在工厂里展出自己创造的作品,企业则无偿地为兴趣小组提供所需的工具和材料。它还向成年人提供包括英语、法语、速记、几何等课程,以及一些宣讲种族和遗传等主题的论坛。

这些活动受到不少职工的欢迎。1935年2月科布伦茨(Koblenz)盖世太保向上级汇报,在许多企业“令人欣喜地发现,企业主和职工之间越来越朝着真正的信任关系发展”。经常举办同事友谊晚会“对促进雇主和雇工之间的理解非常有用”“工人的情绪相对较好”。这种信任关系在有些企业已经结出了果实:“有报道说,企业的信托人委员会为采购对企业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的机器,自愿地表示可以暂缓修缮职工休息室。”1935年7月纳粹党通讯员在报告中猜测,工人可能把晚会看成“得便宜的机会”,用以舒缓神经,同时,免费提供的饮食也是一大吸引点。因此,有些“同事晚会”成了狂饮聚会。也有工人表示,与这样的晚会相比,他们更希望增加工资,但是“大多数人认为,晚会很美好,以前从来没有过”[76]

“欢乐产生力量”在组织工人享受旅游之乐方面,也比较突出。早在魏玛共和国时期,旅游和郊游活动就受到人们的青睐,特别是亲近自然的短程郊游,几乎每个党派和宗教团体都有自己的郊游团,由此兴起了团体旅游活动。然而工人却难以加入其间,因为他们收入低,假期少。尽管到魏玛共和国后期,假期逐渐纳入集体合同的范围之内,但是有1/3工人不受集体合同制约,大部分青少年也没有假期享受。同时,魏玛时期工会的工作重点在于争取八小时工作制、失业保险和集体合同制,还轮不到争取更长的带薪假期。20年代初期,在莱茵-威斯特伐仑重工业区,一个有着7年工龄的工人可以享受的假期,与最底层职员在工作第一年的假期相同。1931年的集体合同显示,工人中55.6%的人每年假期少于4天,37.7%的假期为4—6天,而职员的假期大多在7—18天。[77]旅游仍然是高级职员、公务员和自由职业者等富裕阶层的特权。德意志劳动阵线为了让工人能参与旅游,采取了各种措施。

首先要求延长工人假期,与职员的待遇相同,并且以年假的方式集中休假。劳动阵线要求劳动督察官在集体规章中写入假期规定,假期必须用来休息,不能用加班工资代替。这一要求得到国家的支持,1936年春威斯特伐利亚劳动督察官颁布第一个假期规定,成年职工在参加工作最初5年内,每年有6天假期,以后逐渐增加,工龄满21年能享受12天假期。[78]

其次,提供工人能承受的低价旅游。“欢乐产生力量”通过纳粹党向铁路部门施压,能得到价格优惠50%的车票,三等票则可以优惠75%,第100名乘客甚至可以免费。[79]同时,旅馆和饭店也必须提供优惠价格。这些部门的损失主要通过增加客流得以弥补。劳动阵线把从原工会没收来的财产中拨出一部分,加上从阵线成员中征集的钱和企业主的捐助,在疗养胜地鲁根岛等地,修建了一批疗养院和旅馆,建造“欢乐产生力量”游船。1933年前,去北海和波罗的海旅游一周需要100马克,而“欢乐产生力量”提供的旅游仅需32马克。周末旅游一般包括一晚住宿、两顿餐饮和来回路费,一般费用为约10马克。从慕尼黑到博登湖(Bodensee)的一日游仅需7.9马克,包括火车票、午饭和划船。[80] “欢乐产生力量”还特别组织游客到巴伐利亚山区、埃尔茨山脉(Erzgebirge,位于德国与捷克斯洛伐克边境)等贫困边境地区旅游,一来增进对这些地区的了解,二来旅游价格更为低廉,同时也增强了这些地区对“欢乐产生力量”组织的依赖。有的地区要求更多的游客前来,以增加就业岗位。为了保证满员,游客一般不能随意退出,可以接受的理由是家庭成员生病或者去世,必须有医生提供证据,旅行费用才能返还,否则将被暂扣,等到下次参加旅游时使用。[81]

最后,它在企业内采取一系列措施,帮助经济困难职工参加旅游,如要求企业主向职工提供旅游补贴,或完全支付费用,政府则对这部分开支实施税收减免。实际上,多数企业主都不愿完全资助职工旅游,而是发一些优惠券,或成立旅游储蓄基金,每个工人支付毛工资的1%—2%,企业则加倍支付,用于资助有突出贡献或贫困工人参加旅游。偶尔也会使用抽签的方式决定人选,幸运者的伴侣也可参加,但必须自负旅游费用。[82]劳动阵线还在一些企业设立“欢乐产生力量”橱柜,里面放置旅行箱、背包、望远镜等旅行用品,供工人免费借用。

1934年2月17日,第一列“欢乐产生力量”旅游列车从柏林火车站开出,目的地为上巴伐利亚,莱伊和“欢乐产生力量”领导人也一同前往。出发和到达时都有乐队现场演奏,火车站也装饰得非常漂亮。同一天,还有6列旅游列车开往全国各地。旅游团一般都由600—1200人组成,到达目的后,会受到当地市长的欢迎。旅游以国内游为主,占90%。当局强调城里人要认识美丽的大自然,农民也应了解城市生活,这样既能激发参观者的爱国之情,又能满足大家对异地的向往。在旅游过程中,当局呼吁旅游者和当地人称兄道弟,鼓励用“你”称呼对方,营造一种共同体的气氛。旅游项目中最吸引人的是航海旅游。1934年5月2日,即自由工会被取缔一周年之际,当局启动航海旅游,以此兑现向工人许下的诺言。航海旅游的目的地遍及北海、大西洋和地中海,其中最有宣传价值的是大西洋上的马德拉群岛(Madeira),因为此地是英国上流社会传统的冬季度假胜地,因此纳粹宣传总是把航海旅游说成取消资产阶级特权的最有力证明。[83] 1935年5月纳粹开始组织去马德拉群岛的旅游,《人民观察家报》用醒目的大标题宣传“德国工人参加远洋航行!”“我们的工人来到马德拉!”[84]

旅游活动受到了民众的欢迎,第一年就有212万多人参加了短途旅游活动,6万多人参加海上游弋,还有近1万人参加了徒步旅行。到1938年,这三类活动的参加人数进一步上升到6811266、131623和1937850。同时,1934年没有作出统计的假日旅游参与人数也出现了,人数达到 1447972。[85]在由“欢乐获得力量”安排的一日游活动中,工人们可以骑自行车或徒步行走体验自然生活,到雪场滑雪。另外他们也可以乘坐专列去“黑森林”做周末旅游,在哈尔茨山度过一周的假期。然而纳粹官方作出了不实报道,称工人参加“欢乐产生力量”旅游的比例高达50%至75%,[86]实际情况却并不如此。据盖世太保的汇报材料称,鲁尔区许多矿工连衣服都买不起,肯定不会考虑文化和享乐。1935年3月29日维尔纳(Werne)矿厂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只有0.5%的职工参加了旅行,调查者得出的结论是,“工人只要当了父亲,就没法支付‘欢乐产生力量’旅行的费用,虽然费用很低”[87]。参加航海旅行的工人更少。如历时18天的马德拉群岛游费用为120马克,13天环游意大利150马克,尽管这些价格仅为营业性旅行社的50%,但也超过普通工人一个月的收入。1941年,随着战争规模日益扩大,旅游活动停止。

当局还热衷于在民众中推行社会心理拉平政策。1933年希特勒在萨尔布吕肯(Saarbrücken)的一次演说中声称:“我们努力按照人的内在价值来衡量人。我们不看其外表,不看其表面,努力忘掉区分人的出身、等级、职业、财产、教育、知识、资本等东西。我们要冲破这一切,将人们争取过来。”莱伊也重复希特勒的说法,1933年11月对劳动阵线成员说:“我们必须摆脱旧的观念。我们赞成独立个人的存在。但是,我们并不承认从一个独立个人中派生出特权。我们要进行建设,但不是为一个等级或一个阶级,而是为了整个民族(Volk)。”[88]为此,当局举办一系列象征性的庆典活动和聚餐活动,在社会生活中制造一种德意志民族内部人人平等的感觉和印象。每年的某一天,各地会在城镇的街道与广场,以及农村,举行吃“大锅饭”的聚餐活动。到了这一天,大企业主站在工人和职员身边,地主贵族站在农民身边,军官站在士兵身边,全体德意志人同吃“大锅饭”,作为形成民族共同体的象征。在希特勒青年团等纳粹组织举行活动时,也实行富家子弟与工人子弟同穿一样的制服、同吃一样的饭菜、同样服义务劳役和接受军事训练。莱伊得意地宣称:“我们是欧洲第一个克服阶级斗争的国家。”[89]

当时,汽车已经进入了美国的富裕家庭,但纳粹当局认为,汽车不应该只是上层社会的身分标志,应该让每个德国人都能买得起。在魏玛共和国时期,巴本政府曾经削减过汽车购置税,希望加快国民购买汽车的速度,但希特勒认为,只有降低汽车的成本与售价,才能让大众拥有汽车。1934年3月7日,他在柏林车展的开幕式上公布了这一想法。1936年,宝马公司总裁弗朗茨-约瑟夫·波普(Franz Josef Popp,1886—1954)开始着手筹办。他认为德意志劳动阵线是一个拥有上百万成员的巨大销售市场,同时还拥有一定的生产资金和销售网络,于是找到莱伊要求合作。1937年春,莱伊决定参加大众汽车项目,由劳动阵线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和资金筹措工作,并从会费中拨出5000万马克作为先期投资。最初,未来的廉美汽车定名为“欢乐产生力量汽车”(KdF Wagen),但设计者费迪南德·保时捷(Ferdinand Porsche,1875—1951)担心该品牌会影响汽车出口,对此提出异议,以后改名为“大众汽车”(Volkswagen)。1938年5月26日,大众汽车厂举行隆重的奠基仪式,出席庆典活动的人数达5万之多。劳动阵线声称该厂在1940年将达到45万辆车的产量。报刊对此作连续报道,称大众汽车是“为每一个民族同志设计的汽车”,“他们将在民族节日、展览会、飞行日和体育日带着自己的汽车一同出席”。

莱伊在奠基仪式上,第一次向公众提出购车储蓄制度。大众汽车的定价较低,在990—1050马克之间(当时私营汽车厂生产的同等质量的车最低价格为3000马克),但是汽车必须通过储蓄券购买,即欲购车者必须签署储蓄合同,每周到劳动阵线服务处、劳动阵线银行或德累斯顿银行购买5马克或以上的储蓄券,集满750马克储蓄券后,就可以进入汽车的提货排队名单。预订者不得将名额转让他人。一般来说,储户平均需要3年时间才能进入排队等候期,而预支的钱则进入汽车生产所需的前期投入。为了推广这种做法,劳动阵线在大区、分区和分部都设立了相应机构,还在有30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里设立汽车事务督察员。1938年12月起,开始实施“快速储蓄”行动,即鼓励登记者储蓄更多的钱。到1939年3月,有20万人加入了购车储蓄的行列,年底增加到27万,最终的数字为336668。[90]然而,1939年9月1日欧洲战争爆发时,大众汽车厂尚未完工,因此它在未生产出一辆汽车的情况下就投入了军工生产,转而生产炮弹等军用物资。虽然计划没有能够实现,但是这一行动在社会上所起的影响是很大的。对于下层劳工来说,拥有一辆自己的汽车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但是在纳粹统治时期,国家给了他们梦想的机会,这在下层民众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