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感应”的迷信

三、“天人感应”的迷信

古人认识世界有很大的局限性,对于周围的自然环境多不了解。譬如天体的运行,寒暑的交替,风雨雷电等,不但琢磨不透,并且是人力所不能及的。有感于天的威力,带着一种恐惧心理,以为天大于地,地上的人也应该听命于天,于是产生了“天命论”。这种思想在殷周时期已经出现,甲骨卜辞和青铜铭文上有“受命于天”的语句,是当时的统治者,假托上天之命,作为统治人民的理由。春秋时的孔子很少言天,他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但在他的言论中,也能看出存有“天命”的观念,如“五十而知天命”和“畏天命”等。

人们把天看作有生命、有意志的实体,以为它的力量最大,也就把它想象成万物万事的主宰者。《书·泰誓上》说:“天佑下民。”封建社会的皇帝自称为“天子”,并且编造了“龙子龙孙”的神话。《史记·高祖本纪》开篇就说:“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所谓“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是借天之威力和威信,以巩固其统治。这种做法,在当时的社会,比任何强迫命令都行之有效。

有天而有“天道”,有人而有“人道”。天道和人道之间的“天人关系”,成为中国古代哲学长期讨论的问题。其中的“天人合一”,是较为突出的一种观点,强调“天道”和“人道”的合一,也就是“自然”和“人为”的一致。战国时的子思和孟子,都提出了这种理论。后来汉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中说:“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宋代的理学家更进一步,程颢说:“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二程全书·语录》)朱熹也说:“天人一物,内外一理;流通贯彻,初无间隔。”(《语类》)中国古代是农业社会,春种秋收,希望风调雨顺,即所谓“靠天吃饭”,“民以食为天”。认为“天人关系”,即人与自然规律的协调,是特别重要的。

解释“天人关系”的另一种观点是“天人感应”。这是古代中国哲学中的一种神秘学说。认为上天能干预人间的事物,人的不同行为也能感应上天。自然界的各种灾异和所谓“祥瑞”,表示着上天对人的谴责和嘉奖。以西汉董仲舒为代表,建立了一个神学体系。认为世上的一切事物都是上天有目的安排的,封建皇帝的统治权力也是上天授予的。上天就是神,“天不变,道亦不变”,“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他在《对贤良策》中说:“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遣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同样,人们用某些宗教仪式也能感动上天。汉代所盛行的“谶纬”迷信,主要是对封建帝王歌功颂德,即是所谓“天人感应”的产物。

这种荒唐的观念,纯属无稽之谈。但在两千多年之前,人们不明真相,不知就里,只能糊里糊涂地相信。及至以后,“二十四孝”中的一些“孝感”故事,也是这样编造出来的。

在孝道故事中,郭巨“为母埋儿”和丁兰“刻木事亲”是比较早的,相传都是出自汉代。很明显,一个为了造险,一个强调专心。造险者竟捉弄人的生命,郭巨掘坑,相差不到一个时辰,他就会成为残忍的杀人犯;出乎预料地掘出了黄金,他又变成了著名的孝子。这种戏剧性的变化,按照“感应论”者的说法,是其对母亲的孝行感动了上天,赐给他了黄金。假就假在那黄金上写明是赐给郭巨的,并且以官方的权威口气写着“官不得夺,民不得取”。这不是故意做给人看的吗?丁兰的“刻木事亲”,上天没有出面,是说他的孝行连木头都感动了。如果说他由此产生了一种幻觉,感觉那木像有了悲喜之情,尚可理解,可是那编造者偏要以假乱真,说是那木头能哭能笑,并且从木头中流出血来。人们通常以木石比喻无知觉无情感,在这里却一反常态,让“孝心”感动了木石。至于姜诗夫妇孝母,一个常到江边汲水,一个常到市场买鱼;长此以往,竟也感动了天地,不但在他们的房舍旁边冒出一股带有江水味的清泉,并且“日跃双鲤”,每天都跃出两条鲤鱼来,岂不是如同天上掉馅饼吗?

在古代,当编造的迷信附着在现实之上,是能够迷惑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