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2025年09月26日
法律
前面我们已经数次谈到法(dharma,宗教法律)和被称为“法论”的大量文献。此时我们需要思考古印度的各种法律以及法在其中的位置。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并未在其中发现当代世界普遍认同的主权在民思想:文献没有提到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也没有提到法律是人民的意志,由人民代表在立法机关制定并不断修订。古印度最接近立法机关、根据人民代表的意志制定和废止法律的实体,是各种地方团体和部落共和国的议会,它们本身具有民主性质。
印度文明拥有多种法律形式,其中三大主要类型是达摩(dharma)、习俗与王室谕令。达摩指的是永恒不变、普世适用且不受时空限制的道德法。不像《圣经》,印度文明的道德法并不被视为某位神的意志,而被认为是自存的、不变的,是宇宙不变秩序的一环。
dharma一词也可用来指称传统习俗,在这个意义上,可以使用复数形式。开头大写的Dharma指的是唯一的、普世的、永恒的法;相对的,氏族(kulas)、种姓(jatis)以及地区(deshas)的习惯法性质的dharmas则数量繁多而不普世,但可以被认为是不变的。习惯法具有约束力,但其效力仅限于相应的氏族、种姓和地区。
王室谕令指的是国王推行的法律,展现的是国王的意志,维护的是王国利益。这类法律具有权威性,可以否定达摩和习俗。在王国范围内,王室谕令不受限制,但其并未累积成一部永久法典。总而言之,达摩是永恒普世的,习俗与达摩的区别在于习俗不是普世的,谕令与达摩的区别则在于谕令不是永恒的。接下来让我们进一步了解这三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