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心不改孙子楚

痴心不改孙子楚

《阿宝》中的孙子楚生来六指,性格木讷,人送外号“孙痴”,可这样一个人却娶到了富比王侯的大家主的千金——绝色美女阿宝。孙子楚没有潘安那般让众女子掷果满车的相貌,没有司马相如那般让卓文君决心与之私奔的琴音,没有萧峰那般高超的武功来救美人于急难,也没有柳永那般超绝的文笔来令异性倾倒。他有的,只是一颗谁都无法匹敌的“痴心”。

人们逗孙子楚,让他向阿宝求婚,孙子楚就真的照办了,阿宝觉得他太不自知,说他把枝指去掉,就嫁给他(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孙子楚就真的把那个多余的手指头给剁了下来。

书中写道:

生以斧自断其指,大痛彻心,血益倾注,滨死。过数日始能起。

笔者看到这里不禁感叹:真是个“痴”人啊。什么都容易当真,始终用真心对待他人,孙子楚,单纯得可爱而又可敬。

阿宝听说后觉得这人很古怪,她又调侃说如果孙子楚能把他的“痴”去除掉就嫁给他,在这里我们不能苛责阿宝,如果你是她,相信也不会轻易地托身于一个人们都称之为“傻子”的人吧。孙子楚没觉得自己痴,当然也就无从去除,于是他死了心。

清明节妇女出游,阿宝亦在其中。本已死心的孙子楚看到了阿宝的绝世容貌,不觉间自己的魂魄竟随之而去。蒲松龄的文思真是奇妙。《西厢记》中张生初见莺莺,脱口而出“我死也”。《鹿鼎记》中的韦小宝看到阿珂也是连说“我死了”。美,真的是有杀伤力的啊。孙子楚的魂魄与阿宝朝夕相伴,阿宝问他是谁,他回复说自己是孙子楚,阿宝有些害怕,却又不得不感叹其情深。

魂魄回到身体后,孙子楚对阿宝念念不忘。他听说浴佛节阿宝要去水月寺降香,老早就在路边等侯,后来果然等到了阿宝。阿宝降完香走了,孙子楚回到家病了。他看到家里的一只鹦鹉死了,心想要是能变成鹦鹉多好,念头闪过,他就真的变成了那只鹦鹉,飞到了阿宝的身边。

聪明人往往做傻事,傻子做事却比任何人都执着得多。

阿宝知道这鹦鹉就是孙子楚后,被他彻底打动。

女祝曰:“深情已篆中心。今已人禽异类,姻好何可复圆?”鸟云:“得近芳泽,于愿已足。”

《聊斋志异》中的狐妖花仙为了亲近人类,多幻化为人形。他们多以身为异类而自卑。而孙子楚却恰恰相反,他心甘情愿化为异类,只求陪在心上人的身边。这份痴情,世间无二。

再后来,孙子楚复化为人,终得与阿宝携手。

孙子楚为阿宝死,为阿宝生;为阿宝成为异类,又为阿宝恢复人形。痴心一片,经久不变。

韦小宝发誓说:“死皮赖活,上天下地,枪林箭雨,刀山油锅,不管怎样,非娶了这姑娘做老婆不可。”孙子楚没有韦小宝这般豪言壮语。他的要求非常之低——得近芳泽,于愿已足。当一个人要求非常低的时候,他却往往会得到上天更多的馈赠。

我一直认为“痴心妄想”这个词可以理解为一个褒义词。有一点妄想,再加上不变的痴心,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无论之于爱情,还是之于事业。

看到《非诚勿扰》栏目中一位位男嘉宾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被淘汰掉,我不禁感叹今人择偶之艰难。

孙子楚若活在今天,他的舍生忘死与痴心不改未必就能为他赢得爱情。所以子楚兄活在《聊斋志异》中,对自己,对读者,都是一种慰藉。

孙子楚病死,书中写道:

女哭之痛,泪眼不晴,至绝眠食,劝之不纳。

鬼卒报告孙子楚妻阿宝的魂魄要来地府,阎王见生死簿上阿宝寿数未到,问鬼卒为何,鬼卒说阿宝已经三天不吃东西了。阎王被这份深情打动,令孙子楚还阳与阿宝团聚。

阿宝对孙子楚从无视到觉得古怪,到被其情深所打动,到被其执着所征服,到愿意到地府追随夫君,这一切都是因为孙子楚对她的痴心一片。当阿宝决意以死相随的时候,她也成了一个“痴人”。当阎王让孙子楚还阳的时候,阎王又何尝不是“痴”了一回呢?

以痴心回应痴心,这应该是世上最美好的一种回应了吧。

什么是爱情?什么是聪明?读完阿宝与孙子楚的故事,相信你可以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