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望”
东周国家祀典中有山川祭祀一项,由专人按时致祭,可称之为“常规山川祭祀”。文献中所谓“望”即是这种祭祀的专名。不过,古注旧疏中对“望”的解释歧义迭出,有必要重新梳理。简言之,“望”有两个含义,一为祭名,一为“望”祭的祭祀对象,即特定的名山大川。下文称前者为“望祭”,后者为“望”。
先谈作为祭名的“望”。《汉书·郊祀志上》引《尚书》“望秩于山川”语,颜注曰“谓在远者望而祭之”[2],以祭祀者不亲至山川所在地的祭祀为望祭,其说是。《春秋》僖公三十一年“犹三望”,杜预承贾逵、服虔之说,注曰:“三望,分野之星,国中山川,皆郊祀望而祭之。”[3]亦以望祭为“望而祭之”。但杜预认为望祭还同时祭祀山川与分野之星。星辰属天神从祀,山川则为地祇,二者理应分祭。《左传》昭公元年有“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之语[4],《周礼·春官·大宗伯》亦云“以实柴祀日月星辰”[5]。二书皆将祭祀星辰与祭祀日月连言,礼书中也未见山川与星辰同祀者。说望祭同时祭祀分野之星没有依据,杜注不确,望祭的对象只有山川。黄以周指出,《周礼·春官·典瑞》中“祀天旅上帝”与“祭地旅四望”对文,由此判断“望祀地示,不得有日月星辰天神之属也”[6],正得其意。
杜预所言“郊祀望而祭之”,将望祭与郊祭联系在一起[7],则是正确的。《左传》中有三次关于郊、望关系的记载。僖公三十一年《春秋》经曰:“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左传》曰[8]: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非礼也。犹三望,亦非礼也。礼不卜常祀,而卜其牲、日。牛卜日曰牲,牲成而卜郊,上怠慢也。望,郊之细也。不郊亦无望,可也。
《左传》宣公三年:“春,不郊而望,皆非礼也。望,郊之属也。不郊,亦无望,可也。”[9]《春秋》成公七年亦曰:“不郊,犹三望。”[10]上引僖公三十一年、宣公三年免郊祭的时间都是周正四月,成公七年免郊祭在周正五月。郊祭时间有定制,应在正月举行[11]。《春秋》载成公七年、定公十五年于“王正月”郊祭,《左传》和杜注都无批评,应是认为其时间合于礼制[12]。上引三例一直迁延至夏历二、三月“乃免牲”,是因为每旬反复占卜未得吉日,只能将郊祭时间不断延后,最后不得已而取消。因此,鲁国望祭的常规时间应在周正一月,与郊祭一同进行。
从上文可知,望祭是郊祭的附属祭祀之一,地位下郊祭一等,即所谓“郊之细也”。鲁国因卜日不吉取消郊祀时,望祭皆照常举行。《左传》的作者认为“犹三望”之“犹”字的微义是:郊祭既已取消,望祭也不应举行。不过,实际操作并不依此执行。望祭的重要性也由此可见一斑。
除“望祭”外,“望”在古书中也指望祭的对象,即国内最高等级的名山大川。《左传》昭公七年“并走群望”、昭公十三年“乃有大事于群望”等,皆是此义。鲁国之望称“三望”,《左传》哀公六年有“江、汉、雎、章,楚之望”之说[13],则楚国之“望”至少有四。可见“望”的数量根据本国山川的实际情况而定,并无一定之规。《周礼》常称“四望”,是泛指抽象的“四方之望”。
作为望祭对象的“望”,指等级特殊的名山大川,地位高于一般山川。《周礼·春官·典瑞》:“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璋邸射,以祀山川,以造赠宾客。”[14]将山川与四望对言,祭玉规格不同。孙诒让解释说:“上四望用两圭,此山川止用一璋。璋既卑于圭,数又减少,是其礼为杀,犹日月杀于五帝也。但四望亦是山川,以其尊大,故特殊异之,与地同玉。”[15]《周礼》的具体用玉制度未必与历史相符,但将望祭与一般山川祭祀分开讨论的做法当有所本。《周礼》中多处分别“四望”与其他“山川”,《周礼·春官·小宗伯》:“兆五帝于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兆山川、丘陵、坟衍,各因其方。”[16]《周礼·春官·大司乐》也有类似的等级:“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韶,以祀四望。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17]如此,可将一国祀典中的山川分为两个层次,一为“望”,一为其他山川。
不过,并非一切对“望”的祭祀都可称为“望祭”。就《左传》所载而言,仅与郊祭连言的山川祭祀可称为“望”,其余山川祭祀无一例称“望”者。即便是因君主疾病或国内大旱而进行的“并走群望”之礼,也不称“望”祭。望祭的定义严格,特指郊祭(或最高国家祭祀)之常规附属祭祀,祭祀对象仅含本国之“望”。其他时间对本国群望的非常规祭祀,以及对一般山川的祭祀都称“有事于某”,不得称“望”祭。如《左传》昭公十六年郑国因大旱而祭祀桑山:“郑大旱,使屠击、祝款、竖柎有事于桑山。斩其木,不雨。”[18]刘宝楠《论语正义》引何佟之说,“山林川泽,群祀之小者,与四望不同”[19],其说甚确。
综上,一国祀典之内的山川可分为“望”与其他山川两个层次,山川祭祀又可分为三个等级:望祭、非常规“群望”祭祀、其他山川祭祀,重要程度递减。
在区分山川祭祀的等级后,还有必要对山川、特别是群望在国家祭祀中的地位略加说明。《左传》昭公十三年记叙了一件有趣的事[20]:
初,共王无冢適,有宠子五人,无適立焉。乃大有事于群望,而祈曰:“请神择于五人者,使主社稷。”乃遍以璧见于群望,曰:“当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谁敢违之?”既,乃与巴姬密埋璧于大室之庭,使五人齐,而长入拜。……平王弱,抱而入,再拜,皆厌纽。
楚共王无法决定由哪位公子继承君位,于是对楚国群望进行了隆重祭祀,请群望决定嗣君人选。当时的“当璧而拜者”,正是后来的楚平王。后文晋国叔向评价楚平王时屡称“先神命之”“获神”云云[21],明指群望之神。在这个故事中,“群望”能够左右楚国嗣君的人选。
此外,东周时人常向山川神盟誓,《左传》定公三年:“蔡侯归,及汉,执玉而沈,曰:‘余所有济汉而南者,有若大川!’”[22]定公十三年荀跞在谈及先君与群臣的盟誓时也有“载书在河”之言[23]。襄公十一年记载了诸侯同盟于亳时的载书,曰[24]:
或间兹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明神殛之,俾失其民,队命亡氏,踣其国家。
其中有山川神之名,列于祖先神之前。定公元年,宋之仲几追述旧盟时说:“纵子忘之,山川鬼神其忘诸乎?”杜注曰:“山川鬼神,盟所告。”[25]可见仲几所恃的旧盟对象中也有山川神,与“鬼神”并列。
《左传》中山川之神屡与天神和祖先神并举。在以天神、地祇、人鬼为纲的国家祭祀序列中,可将山川之神看作地祇的代表。礼书中也可见相类称引,如《礼记·乐记》[26]:
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
再如《礼记·曾子问》[27]:
曾子问曰:“如已葬而世子生,则如之何?”孔子曰:“大宰、大宗从大祝而告于祢。三月,乃名于祢,以名遍告及社稷、宗庙、山川。”
不管是与祖先神并列还是与社稷并提[28],山川神在众神中的地位是确定的,即地祇中的代表神祇,仅下天神一等。
东周时期山川祭祀的崇高地位与从早期延续下来的山川崇拜有一定关系[29],不过,此时国家政权对山川祭祀的影响更为显著。要理解东周山川祭祀的内涵,不仅应将之放在国家祭祀之中,更应置于国家权力的背景中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