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估西汉末年的宗庙制度改革
西汉中后期笼罩在复古改制的风潮之中。一系列的礼制改革,由宗庙改革首发其端。自元帝至王莽时代,西汉末年的宗庙制度经历了反复争论与修正,学者已有十分充分的讨论。先贤的研究常将郡国庙的废弃与长安宗庙的设置相提并论。事实上,它们是整个宗庙改革的两个阶段。郡国庙在宗庙改革之初就被彻底废除,并成为后续改革的基础。下文将重新讨论废除郡国庙的意义,以及西汉末年礼制改革对宗庙的重新定义。
(一)亲祀的意义:郡国庙的废除
无论从时间线上看,还是从改制者的论证逻辑上看,都应将废除郡国庙看作宗庙改革乃至整个礼制改革的第一步。永光四年(前40),元帝下诏与群臣商讨宗庙改革问题,第一次讨论即集中在郡国庙问题上。这次讨论的详情,后文还将详论。在此需要强调的是,郡国庙的罢废未经任何争论便立即施行。此后,长安宗庙寝园的废立还经过几次反复,而郡国庙则被彻底废除,再未恢复[127]。固然,郡国庙于经无据,不过,这种毫无反复的废止,似乎并非理所应当。如前所述,郡国庙同为祖宗之庙,地位向来尊崇。而且,郡国庙祭祀沿用已久,具有强大的惯性。就后一点而言,西汉末年神祠祭祀的屡罢屡复可以作一参考。建始二年(前31),匡衡、张谭请求罢废全国683所神祠中的475所[128]。此后,地方神祠不断借各种名目得以恢复。建平二年(前5),哀帝全面复兴地方神祠,总数七百余所,甚至超过被罢废者[129]。地方神祠祭祀对象各异,并不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似乎比郡国庙更不堪一击。然而地方神祠祭祀的惯性极为强大,大儒、宗室刘向亦为之辩护[130]。同时,皇帝也畏惧神祠所主神祇的力量,每遇继嗣艰难、身体不适,就转而乞灵于旧神祠。与地方神祠顽强的生命力相比较,郡国庙显得不堪一击。
至少在《汉书》的记载中,未见有为郡国庙辩护者。唯一反弹的力量,来自刘氏家族内部。废除郡国庙后一年,元帝身体状况欠佳,梦见祖宗谴责他罢废郡国庙,他的弟弟楚孝王也做了同样的梦。《汉书·韦贤传》载[131]:
后岁余,玄成薨,匡衡为丞相。上寝疾,梦祖宗谴罢郡国庙,上少弟楚孝王亦梦焉。上诏问衡,议欲复之,衡深言不可。
可见,郡国庙依然被看作有祖宗神灵依止的宗庙,元帝受到了沉重的精神压力。即便如此,郡国庙依然未被恢复,这恐怕能够说明,郡国庙已经失去了真正的意义与生命力。元帝朝的臣子理解早期郡国庙具有“一民之至权”“系海内之心”的功能[132]。只是在他们看来,这些功能早已随着国家的稳定而逐渐消失了,郡国庙带来的问题更为严重。
汉代的郡国庙制度,首先面临着非常现实的问题。一般认为,郡国庙祭祀繁秽,造成了沉重的财政负担,是导致宗庙改革的直接原因,《汉书·韦贤传》中的一段文字常被学者引以为据。不过,这条材料所记载的事实上是长安寝、庙、园的祭祀花费,并不涉及郡国庙。为方便讨论,先全文引用如下[133]:
凡祖宗庙在郡国六十八,合百六十七所。而京师自高祖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各自居陵旁立庙,并为百七十六。又园中各有寝、便殿。日祭于寝,月祭于庙,时祭于便殿。寝,日四上食;庙,岁二十五祠;便殿,岁四祠。又月一游衣冠,而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卫思后、戾太子、戾后各有寝园,与诸帝合,凡三十所。一岁祠,上食二万四千四百五十五,用卫士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九人,祝宰乐人万二千一百四十七人,养牺牲卒不在数中。
《韦贤传》所载全国各类宗庙的祭祀次数和人员数量,数字巨大,需要略作分疏。郡国庙共有167所,长安又有宗庙9所(太上皇、高祖、惠、文、景、武、昭、宣、皇考),此外宗庙各有陵寝,部分无庙的皇室宗亲也有寝园,长安寝园合计30所[134]。按照文中给出的祭祀频率计算,下文所谓“一岁祠,上食二万四千四百五十五”与位于长安的帝后之寝园每年上食的次数大致相合[135]。以这段文字的行文逻辑,后文所记载的卫士与祝宰乐人的数量,应也指侍应长安宗庙寝园的人次。郡国庙耗费的人力、物力成本较高,结论固大致不错,但应另寻证据。
郡国庙的运行,应当是地方财政支出相当重要的一项。宗庙改革后,元帝的疾病缠绵不愈,匡衡不得不向高庙、文帝庙和武帝庙祈祷,祷文就提及“间者岁数不登,百姓困乏,郡国庙无以修立”[136]。郡国庙所牵涉的空间与机构众多,花费应不在少数。不过,一方面,郡国庙撙节开支,不必一定通过宗庙改革才能完成。在永光年间的宗庙改革之前,中央就试图减省郡国宗庙祭祀的花费。元帝曾在贡禹的建议下“减诸侯王庙卫卒,省其半”[137]。另一方面,如能通过向神灵献祭,缓解皇帝的焦虑,祭祀的花费并非不可承担。如因为没有继嗣,哀帝大规模恢复地方祠庙,“一岁三万七千祠”[138]。祭祀次数甚至超过了长安的宗庙寝园。因此,郡国庙的罢废,还有其他更为直接的原因。
郡国庙在礼制改革中所面临的核心危机,在于天子不能亲祀。贡禹在元帝时首倡宗庙改革,就已经将长安庙和郡国庙分开讨论。他认为,位于长安的宗庙应施行七庙迭毁制度,而郡国庙应被废弃的原因是“不应古礼”[139]。现存文献中没有保存贡禹对郡国庙更详细的讨论。不过,从此后的讨论来看,“不应古礼”中的核心问题,即是“亲祀”。
永光四年,元帝“下诏先议罢郡国庙”[140]:
往者天下初定,远方未宾,因尝所亲以立宗庙,盖建威销萌,一民之至权也。今赖天地之灵,宗庙之福,四方同轨,蛮貊贡职,久遵而不定,令疏远卑贱共承尊祀,殆非皇天祖宗之意,朕甚惧焉。
在诏书中,元帝的立场十分清晰:天子应当亲祀宗庙,而不应让“疏远卑贱”之人代行其职。他还引《论语》“吾不与祭,如不祭”为支持。这是一个关键性的声明。以韦玄成为代表的群臣支持他的看法,并提出两条支持性的说法,可以分列于下[141]:
立庙京师之居,躬亲承事,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尊亲之大义,五帝三王所共,不易之道也。
《春秋》之义,父不祭于支庶之宅,君不祭于臣仆之家,王不祭于下土诸侯。
韦玄成等人重复了元帝诏书的主要观点,并给予支持性的论据。他们认为,其一,宗庙应在京师,由皇帝亲祭;其二,宗法制度中地位较低的支庶、诸侯王,阶级地位较低的臣仆,没有资格祭祀大宗、先王、国君[142]。不难看出,元帝君臣的主要论证,都围绕“天子亲祭宗庙”展开。西汉时代,长安的祖宗庙本由天子亲祀,“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143]。郡国庙数量众多,天子不可能亲祀,因此就不可能合乎宗庙祭祀的基本要求。换言之,元帝君臣把“宗庙”和“天子亲祀”联系起来,事实上要达到的目的,是纠正秦始皇以来对于宗庙的定义。
郡国庙赋予了诸侯王和郡长官祭祀宗庙的权力,弱化了皇帝与宗庙之间唯一的联系。礼制复古派则坚持首都的神圣与皇帝亲祭的必要,要求将宗庙祭祀的权力掌握在皇帝手中[144]。只有废除了郡国庙,接下来对位于长安的寝、庙、园废除与庙数的讨论,才有可能进行。元帝意欲恢复郡国庙时,匡衡“深言不可”,郡国庙一经废除不能再恢复,其根本原因在此。
(二)礼与亲:长安寝庙园的兴与废
郡国庙罢废月余后,元帝又与群臣讨论长安宗庙的迭毁问题,开启了宗庙改革的第二个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有两个焦点,一是长安的寝、庙、园的废立,二是对庙数的争论。本部分将主要聚焦于前者。
庙数是宗庙制度中的核心问题,涉及迭毁和庙号等诸多关键问题,过去学者的讨论基本集中于此,本文不再赘述[145]。为方便后文展开,在此还需借助《汉书》的记载与前贤的讨论,再粗略勾勒一下事件的大致线索。群臣对于长安宗庙如何改革,迟迟不能达成一致,“于是上重其事,依违者一年”[146]。群臣意见相左之处,主要集中在迭毁对象上。韦玄成提出,太上皇、孝惠、孝文、孝景四庙亲尽宜毁;皇考庙亲未尽,不毁。从毁孝文庙的提议看,韦玄成并不承认之前的庙号。他的建议破绽颇多,激起了不少反对意见。按照《韦贤传》的记载,反对意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认为应当尊重过去颁布的庙号,不毁文帝、武帝庙,另一类提出应当按照礼制规定,迭毁未即位的皇考庙。元帝几经犹豫,提出保存文帝庙,毁掉景帝、皇考庙的建议。而韦玄成最终仍然建议保留元帝的祖父皇考庙,迭毁太上皇、惠帝庙,对景帝庙未置一词。从后面的讨论看,景帝庙未毁。值得一提的是,以上争论都是在“五庙而迭毁”的前提下展开的[147]。这一前提一直维持至哀帝时代刘歆正式提出七庙说[148]。
迭毁对象以外,寝、庙、园的罢与复及其顺序,更能反映出这一时期宗庙改革争论的焦点及其微妙之处。在将郡国庙作为主线之后,这一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研究的空间。为了便于观览,先将寝、庙、园罢废的时间线索梳理如下:
时间 | 事件 | 说明 | |
元帝 | 永光四年(前40)九月戊子 | 罢废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卫思后、戾太子、戾后园[149] | |
永光四年十月乙丑 | 罢祖宗庙在郡国者[150] | ||
永光五年(前39)十二月乙酉 | 罢太上皇、惠帝寝、庙、园[151] | 罢废原因:亲尽 | |
建昭元年(前38)冬 | 罢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寝、园[152] | 罢废原因:国君之母非嫡不得配食 | |
建昭五年(前34)六月庚申 | 复戾园[153] |
时间 | 事件 | 说明 | |
元帝 | 建昭五年七月庚子 | 复太上皇寝、庙、园,原庙,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卫思后园[154] | |
竟宁元年(前33)三月 | 复惠帝寝、庙、园,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寝、园[155] | 除戾后园外,被废寝、庙、园全部恢复 | |
成帝 | 竟宁元年五月(元帝崩) | 毁太上皇、惠、景帝庙,罢孝文太后、孝昭太后、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寝、园[156] | 景帝庙为新毁,戾园保留 |
河平元年(前28)九月 | 复太上皇寝、庙、园[157] | ||
平帝 | 元始四年(4) | 尊孝宣庙为中宗、孝元庙为高宗,天子世世献祭[158] |
元帝废除与恢复不同寝、庙、园的顺序,颇值琢磨。郡国庙被废之前,昭灵后(刘邦母)、武哀王(刘邦兄)、昭哀后(刘邦姊)等人的陵园首先被废。这些帝国祖先与皇帝的亲缘关系较为疏远,废除他们的祭祀场所或许不致遭受太多物议,可为罢废郡国庙的先声。一年之后,元帝先后罢废了太上皇与惠帝的寝、庙、园,以及不是嫡配的国君之母孝文太后(文帝母薄太后)、孝昭太后(昭帝母)的寝园。他废除长安宗庙的措施,至此告一段落。
因为没有继嗣,元帝随后不断恢复此前废除的寝、庙、园。首先得以恢复的是戾太子(元帝曾祖父)园,此后是太上皇庙,而惠帝庙恢复最晚,甚至在昭灵后、武哀王等人之后。个中原因难以确言。不过,没有后人的惠帝在宗庙序列中一直处于无足轻重的位置,成帝时惠帝庙即再次被毁,并且始终未得恢复。元帝甫一去世,以匡衡为代表的官员旋即再次毁庙,他们几乎罢废了所有元帝恢复的祭祀场所,甚至包括元帝时未毁的景帝庙。从废毁景帝庙的行为来看,匡衡的作为似比韦玄成等人更为激进。但是,韦玄成仅保留了皇考庙(元帝祖父),以为“亲未尽”。匡衡等却一并保留了卫思后(戾太子母)和戾太子园。再考虑到元帝恢复宗庙时最先恢复戾太子园。不难发现,宣、元、成三帝直系的男性祖先的祭祀场所此时均得以保存[159]。这或许是虑及元帝在宗庙问题上的反复,匡衡等人为了安抚成帝的情感、减少毁庙的阻力,主动保留了事实上不符合儒家礼制的寝园。宗庙对家族的佑护作用与对皇帝的情感意义,制衡了礼书中的严格规定。
同样苦于没有继嗣,河平元年(前28)成帝再度恢复长安寝、庙、园。此次唯有太上皇寝、庙、园得以恢复,惠帝、景帝庙皆未恢复。为何仅恢复时代最远、“亲尽”无疑的太上皇庙,耐人寻味。《韦贤传》中于此事下记载“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并食于太上寝庙如故,又复擅议宗庙之命”[160]。从此也许可以推测,此时景帝、惠帝之主各按昭穆置于太祖、太宗庙中祭祀,而通过恢复太上皇庙,曾享受祭祀的帝国祖先均得以各安其所。在礼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中,成帝仍然使所有祖先都得到了祭祀。元帝时代,一度蠲除了吕后制定的擅议宗庙者弃市的法令[161]:
初,高后时患臣下妄非议先帝宗庙寝园官,故定著令,敢有擅议者弃市。
河平元年的变动之后,成帝再次恢复了擅议宗庙之命,可见他恢复祖宗祭祀的决心。元帝和成帝都是礼制改革的支持者,但当有限的寝、庙、园集中在长安后,宗庙对皇帝本人及其继嗣的保护(或诅咒)功能便凸显出来。无论礼制改革派多么激进,他们在实际的操作中都受此牵制。《汉书·龚胜传》中记载了龚胜的事迹[162]:
后数日,复会议可复孝惠、孝景庙不,议者皆曰宜复。〔龚〕胜曰:“当如礼。”〔夏侯〕常复谓胜:“礼有变。”胜疾言曰:“去!是时之变。”
此事未精确系年,但此事数日前的事件为丞相王嘉上书荐梁相事。建平三年(前4)王嘉为相,元寿元年(前2)王嘉下狱死[163],此事应发生在这三年之间。这说明哀帝时代,还曾有过恢复惠帝、景帝庙的讨论,而“议者皆曰宜复”。可见,在宗庙事务中,皇帝作为家族一员的身份与情感,总具有相当的权重。而儒书中的“礼”,也围绕这一点有了腾挪、阐发的空间。这就是龚胜所说的“时之变”。
平帝元始年间,王莽批评元帝至哀帝的宗庙改革,其中最为激烈之处,仍是宣、元以来的迭毁问题[164]:
孝宣皇帝以兄孙继统为孝昭皇帝后,以数,故孝元世以孝景及皇考庙亲未尽,不毁。此两统贰父,违于礼制。
最后,在王莽的主持下,宗庙秩序与皇帝庙号得以排定:高皇帝为太祖(景帝所定),文帝为太宗(景帝所定),武帝为世宗(宣帝本始元年初封,哀帝时经刘歆讨论确定)[165],宣帝为中宗、元帝为高宗(王莽所定)[166]。元帝以来动荡不已的西汉宗庙制度,至此得到了极为短暂的定型。
在西汉末年宗庙改革的不断反复中,宗庙体现出了它作为家族祭祀之所的真正意义。此后漫长的时间中,礼与亲形成了宗庙制度运转中持续的张力。这种争论与批评,在元帝之前从未出现过。郡国庙对于帝国宗庙系统的意义,在它们被废除之后以另一种方式体现出来。西汉末年的宗庙改革,改变的不仅是庙数和祭祀方式,更是在秦始皇之后,再次重新定义了“帝国的宗庙”。这次改革意义深远,影响波及整个帝制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