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郡国庙的创立及其意义
(一)西汉太上皇庙与高庙的设立
西汉的宗庙事务始见载于史籍,也与太上皇庙相关[55]。高祖六年(前201),刘邦尊太公为太上皇[56]。高祖十年(前197)七月,太上皇去世,次月,刘邦“令诸侯王皆立太上皇庙于国都”[57]。先尊太上皇,再广立太上皇庙,刘邦的步骤与秦始皇十分相似,模仿的痕迹明显。
刘邦以秦始皇的宗庙制度为蓝本,还基于对秦之速亡的反思。在此,有必要重引贾谊《过秦论》中的论断,“二世不行此术,重之以无道,坏宗庙,与民更始”。贾谊的批评,应能代表西汉初期君臣的共识。秦二世大规模废毁先祖宗庙、建立七庙制,被认为是失败的改革。从贾谊的表述来看,这甚至被看作秦速亡的直接原因之一。而秦始皇在全国县道广立太上皇庙、要求地方官员定期“行庙”的做法,则是彰显权威之举,可能给地方官吏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刘邦正是其中之一。宗庙制度上的“承秦立汉”,所承的,是始皇之秦[58]。
西汉初年的太上皇庙与秦代的也有一些区别,将后来郡国庙的发展导向了不同方向。首先,刘邦需要太上皇庙承担实际的礼仪用途。高祖十二年(前195)刘邦去世,在他下葬的次日,太子刘盈至太上皇庙即位为帝,群臣为刘邦上尊号“高皇帝”[59]:
〔高祖十二年〕丙寅,葬。己巳,立太子。至太上皇庙。群臣皆曰:“高祖起微细,拨乱世反之正,平定天下,为汉太祖,功最高。”上尊号为高皇帝。
《汉书·高帝纪》所载基本相同,所异者唯刘邦下棺当日,群臣与太子即至太上皇庙:“五月丙寅,葬长陵。已下,皇太子群臣皆反至太上皇庙。”[60]惠帝在太上皇庙即位、上尊号之举,点出太上皇庙存在的必要性。开国之君刘邦起于布衣,前无可尊之庙,只有立太上皇庙,诸多需在宗庙进行的礼仪才能够进行。西汉立太上皇庙,不仅是对始皇的模仿,也有礼仪运作的实际考量。
再者,刘邦所设立的太上皇庙,在地域分布上局限于诸侯王都。西汉初年太上皇庙的所在,值得略作考察。高祖十年(前197)八月,不计汉没有控制权的闽粤国,此时共有九个诸侯国,八名诸侯王,分别为淮南王(英布)、燕王(卢绾)、荆王(刘贾)、楚王(刘交)、齐王(刘肥)、梁王(彭越)、赵王(刘如意)、代王(有相陈豨,赵王遥领)、长沙王(吴臣)[61],其中有四个异姓诸侯王国。异姓诸侯王国是否立了太上皇庙?《汉书》既云“令诸侯王皆立太上皇庙于国都”,则无同姓、异姓之分。此时异姓诸侯王数量近于半数,梁王、淮南王等人为占据东方要津的骁将。在设立太上皇庙这种敏感事件上区别对待,与当时的形势不符。西汉初年,诸侯王国独立性很强,史籍中往往与“汉”并立对举,至文帝时犹然[62]。刘邦所设的太上皇庙并不局限于刘氏宗亲,而是刻意在非“汉”所属之地设立汉之宗庙。
西汉一代的太上皇庙总数多于高祖十年所设,在此也可一并说明。诸侯王国的太上皇庙,随诸侯国的变动间有增减。如《汉书》载宣帝甘露元年(前53)四月,“中山太上皇庙灾”[63]。中山国设立于景帝前元三年(前154)七国之乱后[64],中山国的太上皇庙,最早为此时设立。此外,史籍记载郡也设有太上皇庙。如《汉书·元帝纪》载初元二年(前47)三月诏书,曰[65]:
乃二月戊午,地震于陇西郡,毁落太上皇庙殿壁木饰,坏败豲道县城郭官寺及民室屋,压杀人众。
则陇西郡有太上皇庙,唯修造的时间难以确定。从此可知,太上皇庙在刘邦身后有增补,也不止设立于诸侯王国。不过,高庙建立之后,太上皇庙在国家重大典礼中的地位就被取代了。
刘邦去世之后,惠帝“令郡国诸侯各立高祖庙,以岁时祠”[66]。景帝前元元年(前156),高庙被奉为“帝者太祖之庙”[67],地位不同于其他宗庙。“帝者太祖之庙”一名,也与二世为秦始皇庙所上称号“帝者祖庙”极为相似。西汉一代,高庙的地位至尊无两。
自惠帝起,新君即位谒见高庙,成为一定之规[68]。霍光废刘贺时即上奏太皇太后,言[69]:
“宗庙重于君,陛下未见命高庙,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臣请有司御史大夫臣谊、宗正臣德、太常臣昌与太祝以一太牢具,告祠高庙。
刘贺未受命于高庙[70],废刘贺又需告祠高庙,可见高庙对于嗣君的权威。皇后亦有谒高庙之礼[71],加元服、更名等重要礼仪,均于高庙进行[72]。此外,吕后二年(前186)曾重新排定功臣次序,为了保证其权威性,排定的功臣朝位也存于高庙[73]:
二年春,诏曰:“……今欲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臧于高庙,世世勿绝,嗣子各袭其功位。其与列侯议定奏之。”
王莽篡汉前后,仍在这一语境中利用或镇压高庙的权威。王莽在高庙受禅[74],是模仿西汉其他皇帝,在高庙接受刘邦认可。新莽后期政权不稳时,王莽“又感高庙神灵,遣虎贲武士入高庙,拔剑四面提击……”[75]总之,在西汉一朝,高庙的功能和地位,事实上实现了秦始皇与二世对始皇庙的设想。
西汉初年的皇帝们继承了秦始皇宗庙的思路,一是通过立太上皇庙领起宗庙序列;二是尊崇“帝者太祖之庙”;最后,就是在大空间范围中广立郡国庙。郡国庙的不断设立,延续至宣帝年间。
(二)何谓“郡国庙”
解明了从秦以来的传统,西汉“郡国庙”的空间分布与地位,还需要再做清理,其意义也有待阐明。
首先需要对“郡国”之所指略作澄清。惠帝即位后,在全国广立高庙。《汉书·惠帝纪》载,惠帝元年“令郡、诸侯王立高庙”。颜注曰:“诸郡及诸侯王国皆立庙也。今书本郡下或有国字,流俗不晓妄加之。”[76]颜注强调,立庙地点为诸郡与诸侯王国,但文本中原无“国”字。不过,《史记·高祖本纪》则明言:“令郡国诸侯各立高祖庙,以岁时祠。”[77]景帝即位后,特尊文帝之位,立文帝为太宗,亦按高庙之制广立文帝庙,制书中亦言庙立于“郡国诸侯”[78]:
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岁献祖宗之庙。
《汉书》所录诏书文字与之大致相同[79]。阿部幸信提出,武帝之后,“郡国”才成为“天下”的代名词。汉初所谓“郡国诸侯”之“郡国”,指的是郡与侯国。《惠帝纪》中的“郡、诸侯”,乃后人不晓“郡国”之义而妄改[80]。从现有材料看,《惠帝纪》的“郡诸侯”,与《高祖本纪》之“郡国诸侯”含义相同。《史记》《汉书》中的“郡国”,多数仍泛指“天下”,侯国不在其列。如《史记·封禅书》载高祖立灵星祠事,云“其令郡国县立灵星祠,常以岁时祠以牛”[81]。此句至“郡国”应一断,指天下郡国每县均立灵星祠。《史记》中也偶见“郡诸侯”的提法,如《魏其武安侯列传》有“天下士郡诸侯愈益附武安”,《索隐》云“谓仕诸郡及仕诸侯王国者,犹言仕郡国也”[82]。《索隐》增字而解,但断句正确,此句应断为“天下士、郡、诸侯”,“郡诸侯”犹言“郡国”。《史》《汉》所载立于“郡国诸侯”的高祖、文帝庙,应理解为立于郡治与诸侯王都较妥[83]。
除郡国高祖、文帝庙外,本始二年(前72),宣帝尊武帝为世宗,又立武帝庙于武帝曾巡幸之郡国。郡国世宗庙的分布空间较之前有所收缩[84]:
〔本始二年〕六月庚午,尊孝武庙为世宗庙,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天子世世献。武帝巡狩所幸之郡国皆立庙。
西汉郡国庙不像秦代那样进入县一级的行政单位,或许与行政成本有关。
此外,郡国庙还包括惠帝所立的两所“原庙”。所谓“原庙”,即“再立之庙”。《汉书》颜注曰:“原,重也。先以有庙,今更立之,故云重也。”[85]第一所原庙立于长安渭北,设立时间不详。惠帝无意间在高祖衣冠出游道上另修了一条复道,叔孙通建议他改换衣冠出游之路,渭北原庙由此而兴[86]。第二所原庙设于沛县,惠帝五年(前190),他“思高祖之悲乐沛,以沛宫为高祖原庙”[87]。设立渭北原庙时,叔孙通进言:“愿陛下为原庙渭北,衣冠月出游之,益广多宗庙,大孝之本也。”[88]叔孙通以为“广多宗庙”可视为大孝之本,并无经典依据,不如说是一种顺应时势的解释。此后的宗庙则不再如此随意,均设于郡国治所。
综上,设立在长安以外的太上皇庙、高庙、文帝太宗庙、武帝世宗庙,以及两所原庙,即西汉人所言之“郡国庙”。至西汉末年,郡国宗庙共167所,《汉书·韦贤传》总结说:“凡祖宗庙在郡国六十八,合百六十七所。”[89]
处理了郡国庙的空间分布,下一个要讨论的问题是,郡国庙与长安宗庙的关系如何?本文认为,郡国宗庙与长安宗庙的区别,仅在于是否有天子亲祀。首先,当郡国庙遭到破坏时,皇帝应对郑重,与对待长安宗庙无别。前元三年(前154)七国之乱中,景帝下诏,指责胶西王刘卬[90]:
今卬等又重逆无道,烧宗庙,卤御物,朕甚痛之。朕素服避正殿,将军其劝士大夫击反虏。
七国之乱,吴楚与汉在梁地相持,未过函谷关,此处的“宗庙”,应指郡国太宗庙。郡国宗庙被叛军破坏,景帝的应对是“素服、避正殿”。相似的例子还见于宣帝本始四年(前70)夏四月,四十九个郡国发生地震,北海、琅琊两郡的宗庙遭到破坏,宣帝下诏[91]:
诏曰:“……乃者地震北海、琅邪,坏祖宗庙,朕甚惧焉。……”大赦天下。上以宗庙堕,素服、避正殿五日。
诏书中直言“宗庙堕”,并未区别长安庙与郡国庙。宣帝的应对亦为“素服、避正殿”。素服、避正殿乃皇帝用以应对重大灾异或凶事的礼节,如哀帝因灾异连现而避正殿[92]。汉代几次皇帝素服,多数与宗庙有关,如建元六年(前135)四月,高园便殿失火,武帝素服五日[93]。元凤四年(前77)五月,长安孝文庙正殿失火,昭帝与群臣皆素服[94]。甘露元年(前53)四月,太上皇庙和孝文庙先后失火,宣帝素服五日[95]。这几次失火,均发生在长安宗庙及其附属建筑,皇帝应对的方式均为素服。可见,文帝与本始四年宣帝应对郡国宗庙被破坏的方式,与对待长安宗庙并无不同,甚至略有过之[96]。
其次,郡国庙与长安庙一样属于皇帝所有。前引《史记·吴王濞列传》中使用了“御物”一词,《集解》引如淳曰:“宗庙在郡县之物,皆为御物。”[97]颜注曰:“御物,供宗庙之服器也。”[98]前引文帝时有人盗窃长安高庙座前玉环,张释之也以“盗宗庙服御物者为奏”[99]。宗庙虽然设在郡国,但仍属于皇帝之“御物”。
最后,郡国庙所使用的祭祀礼仪,也与长安宗庙十分相似。近年海昏侯刘贺墓出土了大量简牍[100],其中有一组简文记录刘贺为昌邑王时的宗庙祭祀礼仪。其仪节程序与《汉书·礼乐志》中记载的皇帝宗庙祭祀礼仪相似度极高。简文的全部状况还不完全清楚,但已足以证明诸侯王在本国宗庙主持的祭祀礼仪,本于皇帝在长安宗庙所行[101]。
(三)西汉中期郡国庙功能的演进
廓清了郡国庙的分布与地位,最后可能也是最为关键的问题是,西汉的郡国庙是否始终保持着刘邦时代的意义?要回答这个问题,就不得不回到起点,先讨论何谓“宗庙”。
先秦宗庙的核心因素有三点:祖先崇拜、父系家族、宗法制[102]。按照礼书设计,唯庶人无庙,从天子到士均有庙,唯庙数不同而已[103]。由同一父系血缘系联而成的家族,祭祀共同的祖先,可以看作宗庙祭祀的基本定义[104]。先秦时代的宗庙祭祀,与封建制和宗法制无法剥离[105]。概括地说,宗庙祭祀往往涉及昭穆制度与亲疏关系,即《礼记·中庸》所谓“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106]。关于亲疏关系,《左传》襄公十二年所记可为一证[107]:
秋,吴子寿梦卒,临于周庙,礼也。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是故鲁为诸姬,临于周庙;为邢、凡、蒋、茅、胙、祭,临于周公之庙。
根据亲缘关系的远近,鲁君在不同的地点行哭临之礼。总之,“秩序”是国君宗庙祭祀中的核心概念,其中又包括祖宗排列的顺序、享受祭祀的等级,祭祀的主持者等内容。而君主(或宗主)亲祭于祖宗序列得当的宗庙之中,既符合早期传统[108],也是礼书所认可的合宜的宗庙祭祀。
在上文所论的基础上,就有可能跳出既往的框架,理解秦县道太上皇庙的意义。县道庙虽然沿用“庙”之名,事实上却重新定义了“宗庙”。首先,秦始皇彻底废止了分封制,宗法制度不复存在,这就取消了先秦宗庙存在的基础[109]。其次,在县道庙这一框架下,理论上每个皇帝死后都可以在全国立庙,这既绕开了庙数问题,也在最大限度上淡化了昭穆序列。最后,主持县道庙祭祀者为地方官吏,与皇帝没有血缘关系,完全违背了宗子亲祭的传统[110]。秦始皇的县道庙,与其说是对宗庙意义的极度扩张,不如说是对先秦宗庙的无限稀释甚至彻底反动。总之,在建国之初,秦始皇重新定义了帝国宗庙。刘邦与惠帝所继承的,就是他留下的帝国宗庙系统:至高无上的“极庙”与由基层官吏管理的县道庙的混合物。
有别于西汉初年对秦的模仿,从景帝开始,立庙已经逐渐失去了融入基层行政、宣告政权存在的意义,而变成了对皇帝道德和功绩的追认[111]。文帝生时立庙,名曰“顾成”[112]。他去世时留下遗诏,要求天下臣民缩短服丧时间,简化一切服丧礼仪[113]。广立宗庙,似与文帝遗诏的精神不符。景帝甫一即位,就盛称文帝功德,要求群臣“具为礼仪”,即制定与文帝的功德匹配的仪式程序[114]。制书最终的决议是[115]:
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
这段文字层次分明,开篇裁定高祖与文帝的功、德,此后的庙号、天子世世献,以及郡国文帝庙,都是与其功德匹配的“礼仪”。此外,景帝的诏书中提及“祖有功而宗有德”,有受儒书影响的痕迹[116]。这提醒我们注意,文帝与惠帝是兄弟关系,属于昭穆中的同一序列[117]。先秦时代的宗庙祭祀中,兄弟相继的君主的位置如何安排常引起争议。景帝很可能也试图通过裁定礼仪,确定文帝在宗庙系统中的地位,预先处理继承序列中的微妙问题[118]。
宣帝为武帝立郡国世宗庙,也同时涉及宗庙秩序与对皇帝功德的认定。宣帝即位之后,首先考虑祖父刘据在世系中的位置问题。本始元年(前73)六月,宣帝下诏:“故皇太子在湖,未有号谥,岁时祠,其议谥,置园邑。”[119]这一诉求被很可能是以霍光为首的“有司”拒绝了[120]:
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故降其父母不得祭,尊祖之义也。陛下为孝昭帝后,承祖宗之祀,制礼不逾闲。谨行视孝昭帝所为故皇太子起位在湖,史良娣冢在博望苑北,亲史皇孙位在广明郭北。
接着,有司建议给史皇孙夫妇上谥号曰“悼”,陵园规格比诸侯王,置奉邑三百家,给刘据谥号“戾”,仅置奉邑二百家。这一回复坚持武帝以来对刘据的评价[121],并引用“为人后者,为之子”[122],强调宣帝是昭帝的继嗣,不鼓励他祭祀自己的祖父一系。有司明确拒绝宣帝追溯父系祖先的愿望。为史皇孙夫妇提高守冢规格,似乎只是一种策略上对宣帝个人情感的安慰。这是西汉君臣第一次就如何处理亲属关系与继承关系出现异见。此后一年即本始二年,宣帝即尊武帝为“世宗”,所巡狩郡国均立庙。考虑到宣帝先为戾太子议谥,不能不推想,立世宗庙之举是一种迂回的做法。宣帝未能为祖父戾太子求得一席之地,只能上溯至更远的祖先武帝,以尊崇武帝的方式确认自己在世系中的位置。此外,在继承关系上,宣帝也面临着与文帝相似的问题。宣帝为昭帝的兄长刘据之孙,与昭帝同属昭穆中的“昭”序列[123]。宣帝为武帝立庙,固然可以是对武帝德行的认可,但似乎也隐含追溯先世、确认自身位置的用意。
宣帝盛称武帝“功德茂盛”[124]、尊为世宗,但仅在他巡幸过的郡国立庙,这很有可能也出于霍光的干预。可以作为佐证的是,昭帝初立时,燕王刘旦曾上书请为武帝立郡国庙[125]:
〔刘旦〕复遣中大夫至京师上书言:“窃见孝武皇帝躬圣道,孝宗庙,慈爱骨肉,和集兆民,德配天地,明并日月,威武洋溢,远方执宝而朝,增郡数十,斥地且倍,封泰山,禅梁父,巡狩天下,远方珍物陈于太庙,德甚休盛,请立庙郡国。”
刘旦力陈武帝“德甚休盛”,与宣帝所言如出一辙。可见,以广立郡国庙宣扬皇帝的功德,是能够为时人接受的想法。不过,霍光的应对是赐钱三千万,益封三千户,但未准其奏[126],似对这一提议有所保留。宣帝在行所巡狩的郡国立世宗庙,可能是他与霍光在当时政治形势之下的一种相互妥协。
从景帝到宣帝,郡国庙逐渐变为表彰皇帝功德,与确认他们(或继任者)在世系中位置的手段。先秦宗庙祭祀中反复发生的继承关系与亲缘关系的冲突,渐现端倪。但是,郡国庙显然具有十分有效的缓冲作用,这些与继承制有关的分歧从未给西汉宗庙体系带来真正的冲击。而到了西汉后期礼制改革开始时,先秦宗庙制度中的核心问题——“秩序”再次主宰了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