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非学校配备的校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当非学校配备的校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情景再现

某日,张某在报纸上看到一篇关于“危险校车”的报道。该事件发生在某市的一所私立学校,该学校在使用非学校配备的校车时,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名学生受伤的严重后果。据了解,当时该校车的司机由于家里有急事,想早点儿回家,所以超速行驶,在途经一个十字路口时,因车速太快,没有来得及刹车造成该起交通事故。张某看到这里,想知道像这种不是学校配备的校车发生事故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依法解答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使用校车必须依法取得使用许可,满足一些严格的条件,使用校车时不仅要保证校车本身的安全,还要提供符合要求的驾驶员。本案中,校车司机无视交通规则,因回家心切而超速行驶,造成了交通事故,使学生受到损害。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校车服务提供者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条文依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使用校车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许可。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五十九条 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提示

学校要加大对校车安全的监管力度,规范校车的驾驶。想要运营校车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对由于校车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校车服务提供者要依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