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分别实施的同种犯罪,是否要分别处理?
情景再现
小奥是一名16周岁的男孩子,初中毕业之后便不再上学了,经常流连于各大网吧。一天晚上,小奥的父母被警察通知到公安局,他们这才知道,小奥因为没有钱上网,抢夺了一名女性的手提包,包中有现金2000余元,还有手机等财物。在之后的讯问中,小奥还交代自己在15周岁的时候也抢夺过一名女性的财物。随后检察机关提起了公诉,法院进行了审理。那么,本案中,小奥的两次抢夺行为,是否要分别处理呢?
依法解答
在本案中,小奥第二次实施抢夺行为时已满16周岁,无疑构成了抢夺罪,他需要对该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小奥对其15周岁时的那一次抢夺行为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均实施了犯罪行为,只能依法追究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后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强奸、爆炸、放火、贩卖毒品、投放危险物质这八种严重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这里面不包含抢夺行为,所以小奥对其15周岁时实施的抢夺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条文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行为人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均实施了犯罪行为,只能依法追究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后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结提示
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有着严格的年龄限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需要对八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对所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不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