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之后,犯罪档案需要向单位提供吗?

未成年人犯罪之后,犯罪档案需要向单位提供吗?

情景再现

小超是一名20周岁的男生,刚刚刑满释放。原来,小超在16周岁那年,因为帮助运输毒品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狱中,小超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认真接受改造,所以被减刑。出狱之后的小超,认真地面对自己的生活,在一家汽修厂找到了工作,但是当汽修厂要求调取小超的档案时,小超很为难,他害怕自己曾经入狱的事情被别人知道。那么,小超的犯罪记录以及档案是否能被调入汽修厂呢?

依法解答

我国法律虽然规定,犯罪行为人出狱之后,在就业和入伍的时候应该如实地报告自己曾经受到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但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还是有特殊保护的。《刑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同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本案中,小超是在16周岁的时候被判入狱,还属于未成年人,所以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小超的犯罪档案和记录是要被完全封存起来的。小超到了汽修厂之后,不必主动向汽修厂报告自己曾经受到过刑事处罚,并且汽修厂调取的小超的档案也没有他的犯罪记录。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总结提示

为了使未成年人在服刑之后更顺利地展开新生活,我国法律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在工作的时候可以不向单位报告自己曾经受到过刑事处罚,并且未成年犯罪行为人的犯罪档案会被永久封存,除特殊情况,任何人和单位都不得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