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向他人投毒,是否构成犯罪?

未成年人向他人投毒,是否构成犯罪?

情景再现

小云是一名15周岁的初中学生,家住农村。一次小云的妈妈和邻居吵架,被邻居气得生病住院,小云一看自己的妈妈吃了亏,便想着为妈妈报仇。小云通过观察发现,邻居家吃的水是从旁边的一口水井中取的,于是小云便在心中拟订了复仇计划。一天晚上,小云趁着夜深人静来到了邻居家旁边的水井边,向里面投放了大量的老鼠药,结果造成了邻居一家四口,还有村里周围其他人都中了毒。那么作为未成年人的小云,做出这种行为构不构成犯罪呢?

依法解答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小云因为报复而向水井之中投放老鼠药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虽然小云才15周岁,但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14周岁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对八种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其中就有投放危险物质罪。当然,因为小云是未成年人,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过这也是根据犯罪情节而从轻或减轻,并不代表完全免除。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总结提示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犯罪,侵犯的法益是不特定主体的公共安全,因此法律规定,14周岁以上的人,无论有没有成年均需要对此负刑事责任。警示广大青少年,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头脑冲动犯下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