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父母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该怎么办?

离婚父母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该怎么办?

情景再现

小磊是某中学初中三年级的学生。小磊父母三年前离异,当时法院将小磊的抚养权判给了爸爸。但没过多久,小磊的爸爸外出打工,便安排小磊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这一去就是三年,三年里小磊的爸爸从来没有给小磊寄过生活费,小磊平时的花销都是靠爷爷奶奶卖废品勉强维持着。小磊也曾多次打电话向爸爸要生活费,但小磊的爸爸总是找各种理由拒绝。当然,在这期间小磊也向妈妈要过生活费,但妈妈的态度和爸爸一样。面对父母不负责任的态度,小磊感到既难过又生气,于是就将父母告上了法庭。那么,离婚父母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该怎么办?可以像案例中的小磊一样将父母告上法庭吗?

依法解答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见,父母对子女负有法律上的抚养和教育义务,这种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终止。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有权请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如果子女自行讨要生活费仍无法奏效,那么,可以寻求其他亲属或所在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帮忙劝诫,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父母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总结提示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行为而免除,离婚过程中无论将直接抚养人确定为父、母哪一方,父母双方均应负担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