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警察解救被拐卖儿童,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阻碍警察解救被拐卖儿童,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情景再现

王先生和李女士1岁多的儿子小明走失,经过警察初步侦查认定,这是一起拐卖儿童案件。经过数月的侦查和追踪,警察最终确定,小明被拐卖到了外省的一个偏远的农村。于是,王先生、李女士便和警察一起前去解救孩子。但是在解救孩子的过程中,意外发生了,当警察将来意表明之后,收买孩子的村民不仅不将孩子交出来,而且还迅速地聚集了村子里的男女老少将警察围住。村子里的村民阻碍警察解救孩子的行为的性质是什么呢?

依法解答

本案中,村民收买小明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儿童的,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但是如果没有虐待儿童的行为,不阻碍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本案中,村民阻碍警察解救小明的行为也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依照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我国有的农村地区,人们的法治意识还很淡薄,他们认为既然交了钱,孩子就是他们的,任何人都不能抢走。但是,我国是严禁买卖人口的,贩卖儿童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同时,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也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村民的行为看似村子团结一致对外,实则已触犯刑法。警察应该跟村民讲清楚他们行为的性质,如果村民仍然不配合并且产生严重影响,则可使用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总结提示

在我国,无论是贩卖还是收买儿童,均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阻碍警察解救被拐儿童,还可能因此构成妨碍公务罪。村民们应该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不要收买被拐儿童,积极配合警察办案,帮助解救被拐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