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虐待被收养人的,被收养人能否解除收养关系?
2025年08月10日
收养人虐待被收养人的,被收养人能否解除收养关系?
情景再现
小暖今年8岁了,是个孤儿。三年前,小暖的父亲意外去世,母亲因受不了刺激精神失常而自杀。小暖的生活从此没了保障。陈女士看到小暖后很喜欢她,就按照法定程序收养了小暖。小暖以为自己以后就有了温暖的家,可以再次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但没想到,陈女士心情一不好,就会对小暖进行打骂,甚至还不给她饭吃。一天,可怜的小暖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折磨,趁陈女士不在家偷偷跑回了孤儿院。那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陈女士与小暖之间的收养关系能被解除吗?
依法解答
本案中,陈女士与小暖之间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法律对收养关系的承认是为了给予被收养人良好的成长环境,创造对被收养人更有利的生活条件,如果由于收养关系的存在,给被收养人造成了严重的身体及心理创伤,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双方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本案中,陈女士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被收养人小暖的行为,收养关系可以依法解除。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提示
经合法收养程序形成拟制血亲关系后,收养人做出侵害被收养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虐待、遗弃等,就从根本上违背了收养关系的宗旨,该收养关系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