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鞭炮时被质量不合格的鞭炮炸伤,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放鞭炮时被质量不合格的鞭炮炸伤,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情景再现

上周日是李某大婚的日子。这一天,亲朋好友都来祝贺,场面特别热闹。李某的朋友们为了增添喜庆的氛围而一次次地燃放鞭炮。在一旁观看的小军突然来了兴趣,也想放一次。于是,小军偷偷拿了一挂鞭炮,跑到空地上,把鞭炮摆好点燃后就立即躲开了,等了一会儿,鞭炮却没出现任何动静,小军就走过去查看,结果就在他拿起鞭炮查看时鞭炮响了,小军的手指和右眼都被炸伤。小军被紧急送到医院进行治疗,花去医药费2万多元。后经鉴定,该批鞭炮存在质量问题。那么请问,小军应该向谁请求赔偿?

依法解答

本案中,造成小军受伤的主要原因是鞭炮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可知,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他人人身损害,受害人既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偿也可以要求生产者赔偿。具体到本案中,小军既可以要求鞭炮销售者赔偿也可以要求该鞭炮生产者赔偿。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总结提示

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产品生产者和产品销售者对消费者负有连带责任,消费者可视情况自行选择索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