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如何保护未成年工的?
情景再现
小陈今年刚满16周岁,一直以来,对上学没什么兴趣,成绩平平,整日想早点进入社会参加工作挣钱。但鉴于自己还是未成年人,小陈也就只是想想而已。直到今年听朋友说满16周岁是可以参加工作的,小陈非常高兴。于是,小陈想要尽快了解自己可以从事的行业以及法律对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那么,法律是如何保护未成年工的?
依法解答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与身心健康,从未成年人的人身特性出发,法律对于未成年人参加工作设置了许多特殊保护规定。《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虽然法律允许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工作,但是在工作经验以及身体机能等诸多方面,未成年工仍然处于成长阶段,与成年工相比较仍存在差异。因此本案中,小陈作为一名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想要参加工作,应当提前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行业内选择工作,并且在利益遭到损害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十一条 ……
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
总结提示
相较于成年工,未成年工在很多方面还不太成熟,所以我国在制定法律时充分考虑了未成年工的人身特性,设置了诸多的保护性规定,从而全面、有效地保护未成年工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