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偷拿父母的钱是否构成盗窃罪?
情景再现
小东是某私立中学的初中学生,今年13岁。该学校的学生家境大多是比较好的,学生之间的攀比风气也比较严重,过生日在高档酒店请客吃饭成了常态。小东的家境虽然也不错,但是从小母亲就对他管教甚严,不允许他乱花钱,更别提在高档酒店过生日请客吃饭了。很快,小东的生日就到了,小东为了不让其他孩子瞧不起自己,就偷偷地从妈妈平时放钱的抽屉里面拿了5000元,请全班同学在高档酒店吃饭。一晚上下来,5000元所剩无几。很快,母亲就发现家中的钱少了,她询问小东,小东说自己不知道,母亲也没怀疑小东,就认为是家中招了贼,便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询问了家里所有人,小东因为害怕,说话结结巴巴并且还一直冒汗,最终承认钱是自己拿的。这种情况,小东构成盗窃罪吗?
依法解答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单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上来说,小东的行为似乎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但本案判断的难点是,小东是家庭成员之一,拿的是其母亲的钱,那么这样还构成犯罪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所以,按照规定,小东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原因如下:首先,小东才13岁,对于盗窃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其次,按照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家庭成员之间的偷拿行为,一般不按照犯罪处理。但是,小东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同学之间的攀比是不正之风,不应该盲目跟随。不告而取就是偷,即使是自己母亲的钱也不可以偷拿,小东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改正自己的错误。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总结提示
国家法律虽然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偷拿财物的行为一般不按照犯罪处理,但是青少年一定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即使是父母的钱也不能偷拿。同时,青少年也要注意树立正确的观念,对于不好的风气一定要抵制,不要盲目跟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