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的集体反抗以及与其相关的成就和行为

3.民族的集体反抗以及与其相关的成就和行为

尽管屈服的模式是偶然的,政体的起源主要来自一个国家的成员最初的阶级划分,并来自国中某个等级地位动摇的一系列事件,但某些目标表达了政府的全部注意力,指引着每一个社会里面人类的领悟力和理性,不仅为政客所利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社会向这个机构发展。在这个权威之下,市政官获得了自己的权力。这些目标包括:民族自卫、正义的分配、保卫国家及其境内的子民。如果这些目标被忽略了,那么我们一定会认为党派们争夺权力、特权或平等的场景一定会消失,社会本身将不复存在。

这些目标将是公共集会所要达到的,会在历次政治斗争中诱发各种尝试和观念,这些诉求与私人观念和党派要求相冲突,或可被看作各民族最伟大的立法者。

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是相互联系的,一定要在一起追求才行。它们通常都是出于防御外敌的目的所准备的武装力量,同样可以用来维护国内的和平。保护人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也可以鼓励生育和经商。并且每一个社会如果不考虑到它的目标是如何被投机者分化并导致目标出现不同层次,就会接受或保持那种最有助于保持自身利益或改变自身不幸的形式。

然而民族就像个人一样有自己最喜欢的结局和最重要的追求,这些一度使其行为和成就多种多样。他们甚至通过不同手段实现了同样的目的。就像不同职业的人获得财富那样,在他们所处的各种环境中都保持着属于他们主要的职业习惯。罗马人通过征服变得富有。或许在某个阶段,增加了人口,而他们对战争的爱好似乎也威胁帝国让其变成荒丘。一些现代民族致力于统治和商业的最大化;尽管他们只是打算积累家里的财富,但却不断在国外获得了帝国主义的优先权。

好战和逐利的性格可以混杂在一起:它们因或多或少会经常性地引起战争、刺激起征服欲的环境影响,以及那些让人民静静地追求国内资源的改善,或者通过工业,或从外国人那里获得自己的土壤和气候中生产不出来的东西的环境影响不同而不同程度地结合在一起。

每个社区的成员多少会关注国家事务,这取决于他们的宪法允许他们参与政务的程度,以及宪法能够让他们的注意力转向公共目的的程度。人民的天赋可以后天培养,也可能毫无改进,这取决于他们在锻炼技艺和社会事务中运用了多少的天赋。他们习惯的改进或堕落取决于他们被鼓励或引导着践行正义和自由的原则或被诱导着堕落到卑鄙和奴性的比例多少。但无论各民族在这些重要方面中的任何一面获得的优势或避免的罪恶是什么,它们都逐渐被视作仅仅是偶然事件:它们很少在政治的目标中得到许可,或进入到国家理性之中。

我经常会被取笑,因为我想把政治成就仅仅用在培养人的天赋或激发自由精神之上。我们必须得能够提供一些谋利的动机,或对一些外在优势的希望,从而刺激起逐利行为,或引导普通人采取行动。他们会很勇敢、天真和雄辩,但只是因为必须这样或为了谋利:他们最大限度地利用财富和人口以及其他战争资源;但通常会忘记如果能力缺乏正确的方向或是缺乏国家效力的支持将不会有任何结果。因此我们或许有望在国家之间发现它们出于对公共安全的考虑而偏爱某种政策;这主要是出于保卫个人自由或个人财产的欲望;很少考虑道德影响或站在发挥人类天才的角度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