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镌吾生:甘立媃的自传实践
1816年,时年七十四岁 (20) 的甘立媃为交付其子徐心田将之梓刻的自选诗集写下自序一篇:
《易》曰:“在中馈。” (21) 《诗》曰:“无非无仪。” (22) 女子顾可以诗鸣乎?然予幼从父受书,闻先大夫训词,以为妇德首德,次即言。言非口舌出纳之,谓人各有心。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则诗即妇言之见端也。故《诗》无《关雎》,无以见姒妃之德;《诗》无《柏舟》,无以见共姜之义。 (23) 孔圣删《诗》,列于“风”首,诗顾可以女子废乎?忆予自髦而笄而于归,由女而妇而为母,习姆教,正内位,孳孳恐不及,奚暇工翰墨? (24) 苐阅世久,其间送往事居,值骨肉变故、离别死丧;及身历险阻,困迍危难,不敢告人,而实有不能已于言者,一一寄诸讴吟,写我心已尔,言我志已尔,诗云乎哉。今老矣,且病目昏,次儿辞官归养,因乘暇葺予稿本,欲请付梓。予令于膝下逐首诵一通,半从芟削,可存则存,不过留贻我后人开卷披读时,识吾志已尔、体吾心已尔。若以问世,使比诸咏絮颂椒,媲古才女之列,则非所愿也。
嘉庆丙子(1816)孟冬咏雪老人自序。 (25)
甘立媃在自序中援引了将女性置于社会与家庭等级制度的低卑从属地位的儒家经典(《易经》),但也引用“诗即‘妇言’之见端”之说(《诗经》)来声言女子有在诗中表达自我特权的女性言说的文本空间。于她而言,同样是这些经学经典授权女性能够在诗言志,诗不仅仅只是展现个人才艺的雕虫小技,而应当表现为人品化身。当她选择诗镌吾生的方式,她其实是希望她的子孙后代(也是其最预期的读者)以意逆志,以诗知其人(“识吾志、体吾心”),这是其主体地位受到家族思想体系制约的必然产物。因此,甘立媃提出不要拿自己与诗才备受历代赞誉的东晋才女谢道韫、刘臻妻陈氏 (26) 相提并论,而有意识地将其与耽于诗才求索之举拉开距离,从而界定自己的创作意愿。 (27) 甘氏强调的是书写中的自我表征之目的。在这里别具意味的是,她的文学创作于袁枚(1716—1798)的“女教”观(授徒女弟子)与章学诚(1738—1801)的《妇学》说(厉叱前者)就女子文才地位针锋相对的争论余波之中, (28) 她对女子文学写作目的之自贬,暗示着“才女”在中国社会想象(social imaginary)中处于一种模棱含混又争议较量的价值判断之中, (29) 这也预示着梁启超(1873—1929)在晚清号召“新女性”为国效力的倡导中对才女的极力贬斥。 (30)
甘立媃的诗集《咏雪楼稿》以一种令人信服的方式阐明女性自我意识载录于诗是至关重要的自传之举。正如其自序所言:“实有不能已于言者,一一寄诸讴吟,写我心已尔,言我志已尔。”这本诗集非同寻常之处在于,其不仅展现了甘立媃终其一生持之以恒的自我书写行为,而且以体系化的编排来讲述生活于中华帝国晚期妇女生命历程典范图景中的个人生命史。甘氏对自己的身份变化了然于胸,载之于诗并追述于序。二十多年后,其子徐心田在“欲请付梓”家慈诗集之际,甘氏曾令其“逐首诵一通”且有自序在先,他遂在后跋中提到“厘辑编次”“兹遵原编分五卷”。 (31)
甘立媃声称,从自己一生书写中拣选“留贻我后人开卷披读”的诗作,她的把关可谓严苛。尽管她并未明言自己的甄筛标准,只说“半从芟削,可存则存”,亦足见其笔耕不辍,创作颇丰;她不仅对其诗如何展现自我身世人格的自传意义心知肚明,而且也对其诗才诗艺胸有成竹(虽在序末故作谦词)。不难理解的是,没有任何一位诗人会把自己写过的作品全数谋诸枣梨、付梓刊刻,甘立媃也不例外,这种自我汰选的过程在男诗人或女诗人那里皆属司空见惯,是向世人展现自我文才、形塑自我表征的行之有效之法,其既能揭示,亦可隐藏。
甘立媃依照自己人生阶段——待字闺阁父兄疼宠,嫁为人妇尽孝舅姑,孀居寡母抚育幼子,垂暮之年天伦颐养——而将诗集排为四卷且各赋其名。首卷曰《绣余草》,收入少女时代的210首诗作;次卷曰《馈余草》,辑录婚后生活的248首诗作;卷三曰《未亡草》,编选寡居守节的187首诗作;末卷曰《就养草》,涵括颐享天年的263首诗作,作于其次子徐心田蟾宫折桂、铨选授职知安徽南陵县的奉养之时。每卷之名无不联系映照着最为重要的“妇功”实绩,代表着她人生每一阶段在家族中的身份地位。 (32) 此外,这本诗集附录一卷,收词(诗余)107首,更进一步表明其诗词兼擅,创作颇丰。 (33) 作为她日常生活和情感经历的自传性记录,这本收诗逾千的诗歌别集同时也见证着文学书写在女性生命终其一生的不同阶段上所起到的关键作用。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