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创作空间:《撷芳集》中的妾妇
在明清诗文选集中,将妾妇单列成类的屈指可数,不过她们的文学成就还是得到了认可。 (45) 尽管根据妻、妾、尼等家庭角色和社会类属对女性予以分门别类,往往是基于编纂者对其作品收录的名媛才女之道德品性与社会地位的重视,不过与此同时,这种分类也无意间引起人们对读书识字、舞文弄墨,积极参与文人文化的女子的广泛关注。
藏书家兼金石学家汪启淑(1728—1799)编纂于18世纪晚期的女性诗选总集《撷芳集》,是探察妾侍文学创作实绩窥豹一斑之孔穴。汪启淑将这本卷帙浩繁、收录两千余家的才女辑本分为八类,妾居于四:一、节妇(卷1—11),二、贞女(卷12—13),三、才媛(卷14—66),四、姬侍(卷67—70),五、方外(卷71—72),六、青楼(卷73—74),七、无名氏(卷75—76),八、仙鬼(卷77—80)。 (46) 文集编次表明了汪启淑的分类原则是“妇德首重贞节”而非文采风流,将节妇、贞女置于卷首最加推重;然而细察每一门类的才女数目与诗作数量,方才显现出《撷芳集》对女性文才的称许褒赞。全书80卷,“才媛”门下独占53卷;“姬侍”单列,跨越了才媛与身世成疑女子(方外、青楼、仙鬼等)之间的界限。汪启淑还另开“无名氏”一类,收录那些作者身份未明、以某种形式存世与流传的女性诗文及残卷断章,这也让人注意到女性识文认字能力的普及程度以及汪启淑意在包罗万象的雄心弘愿。
卷67到卷70尽录自明末清初至汪氏当代的68位才妾的诗作。 (47) 用以标目的“姬侍”的一词,标示出妾侍角色内涵意蕴的变迁与现实处境的变化。《撷芳集》辑录妾妇之作,既有出自明清易代青楼脱籍成侧室的名媛之流,如前文提及的柳如是、董白和顾媚,也有仅知姓氏未详其人的无名小妾。汪启淑自己的两位妾室胡佩兰与庄璧,其诗压卷附于本门之末;他还提到庄璧“见胡姬佩兰与予倡和,心窃羡之,私偕杨姬丽卿亦学,为有韵语”。 (48) 汪启淑所列生平小传广采博收,确认不少妾妇实则出自贫寒家境与贫下阶层,年少时即被卖身或馈赠予人为妾。做妾的理想年龄介于十三至十五岁之间,这些时值妙龄的少女们含苞待放、来日方长,假以调教,则有裨于房事与承嗣之业。
《撷芳集》所载其传其诗有助于更好地揭示这些年轻女子们成为妾室后的各种境况与经历:有的与夫君琴瑟和鸣,在诗艺颂雅上道同志合,有的则不幸嫁与粗汉莽夫;有的遭遇正房善妒施虐,有的则幸逢温存仁厚,甚至如慈母般待之的大妇(后详)。这些女性诗作如实反映了妻妾之间能够建立契若金兰的姐妹情谊、构建彼此枝叶相持的互助环境。文集中记载了湖北汉阳一户妻妾间的关系堪称典范,如前所引,嫡妻江兰为侧妾徐氏赐名,“夫子命名曰如蕙,余以瑶草字之”,言语间充满陶然自得与关怀备至。江兰为徐氏诗集作序,对自己教导有方与“女弟子”(protegée)才学过人颇感自矜:
徐妹瑶草,年方二八,聪慧过人。方初来也,女工而外,一事不知。余教之以识字叶韵, (49) 不半年而字能书、音能调矣。又教之读书属对,颇能会意;教以作五七言绝句,竟能成章。余心爱之,又教以作诗余,而体用平仄、换声改调,有如夙构。噫,异矣!以蓬荜之女,似可追彼学士大夫,亦奇矣哉。 (50)
《撷芳集》所选徐如蕙诗作六首,有三首是唱和或陪同嫡夫人江兰之作,一首是追思江兰的悼诗,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51) 尽管二人身份等级高下有别,但共事文学让她俩相互之间关系融洽,并能通过写作来记录彼此间同声共气的细腻情感。
尽管明清女子参与文学活动极为活跃,但也正因如此,女性诗集的刊印与流传变得众说纷纭、颇具争议。对女性而言,付之雕版就是公共性展示,这与女性谦卑守礼的理想典范背道而驰。中国古典传统认为言志之诗是一个人内涵与外延的体现(embodiment),这一理念进一步加剧了其抛头露面的印象感。女性文集流传于世现象所滋生出的文化冲突矛盾性,对应而生的是一种自我审查的表现与修辞——她们自焚其稿或是命人在其殁后将文稿付之一炬。如此之事多见于女子列传或是为烬后余生残稿所作序跋之中。许多题有“焚余”字样的钞本与文集正是这一习俗象征(symbolic)意味的映照,标志着对女性谦卑规训的一种妥协,也是对女性不宜为文、无才即德偏见的一种默许。 (52)
然而,至少有位评论家,如果说不上疾言厉色,至少也是公然质疑了这一修辞的合理性,他就是为汪启淑妾室胡佩兰诗集作序的吴钧,在这位被邀作传写序的男子看来,女子多自称“羞其诗之少,必称焚弃之余”,他嗔怪“且今之作妇人传者,亦可异矣,孝必刲其股(“割股”),贞必毁其面”,不足为信。 (53) 值得注意的是,在《撷芳集》与胡文楷的书目中,所载妾妇诗集有“焚余”二字的仅见两部。 (54) 与寄予女性卑微深藏的期望相悖,许多妾室会想方设法地保存和刊刻自己的诗集, (55) 例如好几位丈夫各自在诗集序文中提到其妾在病榻之前或弥留之际托付自己将其作付梓传世。 (56)
顾益斋的宠妾袁倩,因与嫡夫人素不和,据其传者(韩榘,袁倩幼弟密友)所言,故其“键其稿以授弟”。她病中见弟,“抚床痛哭”,嘱之曰“余幼读小青一传”,知其为正室所妒,幽置于杭州城外西湖孤山,身心孤绝。传说正妻不欲郎君探视,小青寄幽愤于诗文,郁郁而终,玉殒后“其稿为大妇焚”,所余无几。 (57) 小青的才学与磨难引起了妾妇们的诸多共鸣,在诗作中多有引用。袁倩留卷于弟,向其告之以诗传世,“终不死于千百世以后之人心”。 (58) 她对己作之感染力与传承力坚信不疑。袁倩之事最别具深意的是,正是因为能与娘家至亲(幼弟)保持联系,她的诗作才得以存世。这些妾妇定以自我铭刻之举来为人所知为人所许,这与女子应自焚其稿以免公之于世的大众观点相比,可谓反差强烈。
妾妇在一些诗作中以主体性角色表达欲望和希冀时亦愈显自信坚定。换言之,她们能够合理利用身居侧室的边缘位置来构建其主体地位,在情感表达上摆脱女子恭顺卑谦的正统束缚时也似比正室嫡妻要更为自如。妻道要求主妇扮演丈夫的贤内助、良楷模,为他们建言献策、慰荐抚循、持家有方,诸如此类;但对妾妇则不抱此望。妾妇们寄赠夫君的诗作可以不加掩饰地言情说爱。《撷芳集》中所录清初士大夫诗人施闰章(1619—1683) (59) 之妾徐珠渊(1650—1689)诗四首就是一例。四诗寄与施闰章于京师为官之时,是时先任职翰林,后修《明史》直至逝世。 (60) 徐珠渊十三岁时嫁于闰章为妾,四十岁辞世前守寡五载。当提笔致诗夫君表达柔情蜜意时,她已年过而立: (61)
寄北
风紧牵离别,灯残人未眠。 (62)
此身无羽翼,安得到君边。 (63)
与徐珠渊自我表述对郎君的渴慕和爱欲截然不同,由嫡妻之子施彦恪撰写庶母传记则强调其恪守妇德、侍夫纯贞的一面。 (64)
《撷芳集》中所载数则妾妇小传都有提及她们宁作才子之妾,不与商贾为妻。换言之,这些女子们对自己的文学天赋与气质自视甚高,在檀郎谢女理想婚配中奉为圭臬的是才识雅趣上的意气相投而不是正室侧室上的身份选择。
《撷芳集》所录妾妇诗作中,层见迭出的是闺阁绣房、别院花园的场景,目及四季、沉思自然的意义,这些诗中的常见意象反映出她们庇养深闺、暮去朝来的生存日常。选诗多有辑录寄赠夫君或陪侍夫君正室之作,亦不乏随夫伴行途旅之诗;而正如前文所述,其诗涉及娘家与儿孙的主题极为罕见,对正妻诗作中屡见提及的子女话题避而不谈,大概与妾妇亲权(包括己出子嗣)地位薄弱不无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