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秀集》:一位闺秀诗论家的化育之选
辑选文集在选诗正文之前,往往先有序言与阐明编选原则的凡例(或选例),而这些副文本可能同样也蕴含着编纂者的批评观点与立场。 (55) 在诗人身份简介或生平小传通常置于辑录诗人的选诗之前,也有部分选集会将诗人小传汇总成编,单列于卷前。沈宜修在《伊人思》中标注诗人身份言简意赅,个人评述也仅见只言片语,其中多抒发她对于特定主体的情感共鸣。下文将要讨论的《闺秀集》与《名媛诗纬》,这两部文集的编纂者则更进一步,以不同的方式将所选诗人诗作与对其的评鉴品论融为一体。
季娴编选的《闺秀集》成书于清初,前附序文与选例,皆出季娴之
手。 (56) 她在系于1652年的自序中开篇即慨叹女子投身文学写作面临重重难关——既有繁重家务杂事,又有卫道士保守态度,接着嗟惜才媛文作常被忽视及亡佚,致使闺秀才女湮灭难闻,于史不传。她对因循守旧的儒家道学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夫女子何不幸,而锦泊米盐,才湮针线。偶效簪花咏絮,而腐儒瞠目相禁止曰:“闺中人,闺中人也。”即有良姝,自拔常格,亦凤毛麟角。每希觏见,见或湮没,不传(名)者多矣。 (57)
言毕才媛面临的普遍困境(后来成为女性诗集序文多会叙及的共识)之后, (58) 季娴在自序中转而以一种私人化与自传性的语气来叙述自己个人学诗写诗的经历,当忆及自己“髫龄侍家大人宦游驱驰”之时,“觉喉吻间有格格欲出者,因取古人诗歌效之”。她又历数自己字人之后更得维系培养自己文学兴趣的方方面面:“舅氏宗伯公藏书满架,缣帙烂然,因得肆览焉”;“时维章(夫)、犹子映碧,以予喜诵诗歌,且尤乐观闺阁中诗也,裒所藏几百种畀予”。 (59) 她在自序近于尾声时表明自己编纂才女诗集并非出于宏图大愿:
简览之暇,手录一编,遴其尤者,颜以《闺秀集》,用自怡悦兼勖女婧。 (60)
换言之,季娴坚称这不过是私意之举,权作自娱自乐与课女化育而已;她随后说道:“俱凭臆见,浪为点乙,非敢问世也。”由此推测,这些评注当是指点教导女儿习诗赏诗之用。事实上,这部选集是出于母女联手协作之选,卷上、卷下之首皆注“昭易季娴静姎氏评选”与“女李婧安侣氏参较”字样。 (61) 序尾以女性不可或缺的特有谦卑姿态来为自己付刻评注选集之事开脱,声言其夫“强付劂氏”,因其所言“子既羡闺阁之多才,又每叹传人之绝少,曷不为诸才媛谋可传哉”。由此,她的语言修辞不得不徘徊于批评与谦卑之间。
自序之后,即为选例,分段有四。在第一段文字中,季娴展现出自己在明代才媛诗文传播上博古通今:
自景(景泰,1450—1456)、德(正德,1506—1521)以后,风雅一道,浸遍闺阁,至万历(1573—1620)而盛矣。启(天启,1621—1627)、祯(崇祯,1628—1644)以来,继起不绝。若徐小淑(徐媛)之七言长篇,吴冰蟾(吴朏)、陆卿子之五言,许兰雪(许楚姬,字景樊,朝鲜王朝女诗人)之七律,近日李是庵(李因)之五律,以迨沈(沈纫兰)、项(项兰贞)诸媛、桐城双节(方孟式、方维仪),温润和平,皆足以方驾三唐,诚巾帼伟观也。 (62)
这里所列出的才媛芳名,有些确为明末清初最为知名的女诗人。季娴从其诗文别集中严挑细选,徐媛选入32首而鳌头独占,方维仪24首,项兰贞与许景樊,各选20首,陆卿子19首;李因(详见第三章)17首,其余诸媛选诗在一首到数首之间。季娴选诗合计才媛77家,从蜚声四海之角到籍籍无名之辈,皆有涉及。这其中有44位同见于被认为是钟惺(1574—1625)编选的大部头文学总集《名媛诗归》(约刊刻于1625年)中。截止于季娴时代,所有由男性文人编纂的选集在辑录晚明才媛时人这一点上,尤以《名媛诗归》最为广采博取。全书36卷,三分之一整的卷帙(卷25—卷36)悉录明代女诗人110家; (63) 它也是第一部保留对诗作诗句批点评注的女性诗选总集,标志着人们对闺秀诗评点兴致的萌生。 (64) 相较于沈宜修的《伊人思》,季娴以一种相对不那么私密化的方式也同样表现出对当代才媛诗作的兴趣。《名媛诗归》未选录的32家,有不少可以确定是在《名媛诗归》刊印之后的晚明二十年及清初以降方才付梓诗集或诗名鹊起的才媛。因此,这些才女更接近于季娴所在的时代;除了选例中提及的才媛芳名之外,还包括有柳隐(又名柳如是)、沈宜修之女叶纨纨与叶小鸾,以及同见于《伊人思》中的九位闺秀。除了个别例外,季娴集中同一诗人的选诗与《伊人思》所辑判然有别,这表明她是从这些才女别集中亲自翻检选录而非从《伊人思》或其他闺秀诗选总集中照抄硬搬。
在第二段文字中,季娴指出许多选本“宫闺名媛,选不一种,大约盈千累牍”。在沈宜修嗟叹世选名媛诗文“习于沿古,未广罗今”二十余年之后,季娴也对男性辑者不加甄别、无所不包的编纂方式有类似的批评之声,称其“臧否并陈”。她对自己汰劣留良、去芜存精的选诗标准所言甚明。列举两则反面例证——宋氏金华驿壁诗“词甚俚恶”、王娇鸾(16世纪人)之《长恨歌》“鄙秽已极”,季娴强调了其择诗入集时绝对不取言辞粗鄙、情述不雅之作:“皆汰勿收,不欲令闺中人言诗道若是浅陋也。 (65) 故诸集有诗将千首,帙成数寸,而可收止一二者,从此例。” (66)
季娴在第三段中指出男性文人评判才媛诗标准疏懈而导致选诗质量平平,她提到“父兄矜喜情多,则谀悦心起”,故而他们“有赏鉴而乏讥弹”,同时还指责男性文选辑者在选录闺秀诗时敷衍了事:“若纤细一种,诗家深忌,在闺阁中不妨收之。声美新莺,枝摇初带,犹胜于三家村妇青铅绿裾也。” (67)
行笔至末段,季娴重回才女作诗常不传于世或湮没无闻的宏观问题上来。“是编虽所阅百余集,每读集中赠遗,翻阅诸题,多有闺秀诗草,颇未经见”,她遂期待“倘有秘之帐中、未付梨枣,或杀青已久、湮没勿传者,幸同人捡搜邮寄,俟成续刻”。据梅尔清(Tobie Meyer⁃Fong)的研究所示,清初时候男性诗文选辑者常向读者提出这样模式化的请求,她将此举解释为清廷问鼎中原之后文人在参与社会重建与政治和解上的一种努力。 (68) 王端淑同样在《名媛诗纬》续编中有类似的征求搜辑通告。 (69) 魏爱莲有力地论述了王端淑的诗选总集中体现的遗民基调。 (70) 季娴似乎规避了明清鼎格的王朝政治,她对才媛诗文的关注及对捡搜遗珠的吁求,与其在自序所陈“用自怡悦兼勖女婧”的纂书私愿并未言行相诡,这二者之间也不互斥。但是《闺秀集》中刻意保留了其诗评批点又似乎与其自序所欲持谦逊修辞背道而驰。
与此同时,《闺秀集》自序与选例中的修辞策略,不仅为其选集设定了道德基调,更是引起人们对纂者评家之于闺秀诗深入文学性考量的关注。事实上,文集编排的一些体例特征就证实了文学批评尺度的存在。首先,选集目次强调文类体裁,而不是着眼于朝代编年、地域划分、社会阶层以及其他非文学性的分类标准。卷中77位才媛之名及其生平略记汇集于弁首,与正文选诗分而置之。 (71) 第一部按照诗体分类编排的诗选总集出现在明代中叶,即高棅(1350—1423)所纂的重要选本《唐诗品汇》。 (72) 时至晚明所编选的闺秀诗集,郑文昂刊于1620年的《古今名媛汇诗》亦遵从“分体”这一影响深远的体例。 (73) 按文类体裁分类编排成书倡导阅读过程中的审美关照。诗歌以某一特定文体形式作品来被加以阅读与比较,强调其诗体诗律特征的同时,淡化其背后的作者生平与道德指涉。 (74) 《闺秀集》中的选诗完全按照诗歌各体分列,词体附录于末,目次如下:
上卷
乐府(计三十六章)
四言古诗(计三章)
五言古诗(计三十章)
七言古诗(计二十八章)
五言排律(计十二章)
下卷
五言律诗(计七十五章)
七言律诗(计四十四章)
五言绝句(计四十五章)
六言绝句(计三章)
七言绝句(计八十四章)
附诗余(计二十七调)
占比最多的是五言律诗(75首)与七言绝句(84首),不仅折射出选纂者的个人偏好,而且也反映了当时女性在作诗实践中的总体偏向。
无论是批点整首诗文,还是针对某句某联,季娴对绝大多数诗作的精论妙评都集中于审美旨趣与文体风格之上。在329首诗作中(诗余未作评骘),季娴对其中三分之一强的作品(逾250首)皆有数语评点。正如她在自序中明言,此集编选亦为襄助爱女习诗之用(或许同样惠及士绅阶层闺中幼女)。可能正是基于此般考量,她的评点品析可谓真正“实用型”(practical)的批评话语,总在作品的诗风诗律上给出具体而微又极肇启发的评语。下引诸例即在方方面面上予以呈现:
论起句破题:
“起得亮。”(《感晚》,见《闺秀集》,第414册第340页) (75)
“欠自然。”(《读史》,见《闺秀集》,第414册第341页)
论结句收束:
“举体幽秀,结亦淡远。”(《西溪探梅》,见《闺秀集》,第414册第342页) (76)
“三四联甚高亮,结太入套。”(《关山月》,见《闺秀集》,第414册第351页)
论承转过渡:
“转换劲捷,不沾滞。”(《乌栖曲》,见《闺秀集》,第414册第338页)
论时代风格:
“全在齐梁情艳诗中,摹写所以极深、极俏、极韵、极有情。”(《闺情》,见《闺秀集》,第414册第368页)
“宋人腐气。”(颈联)(《山居》,见《闺秀集》,第414册第355页)
“风度似晋魏。”(《相逢行》,见《闺秀集》,第414册第335页)
论个人风格:
“在昭明集中可方颜、谢。”(《悲歌行》,见《闺秀集》,第414册第337页) (77)
论结构错辞:
“结构谨严,音辞婉丽。……”(《真州偕李震庵看桃花》,见《闺秀集》,第414册第359页)
“后二语讽刺,颇蕴藉。”(《题贾似道湖山图》,见《闺秀集》,第414册第370页)
一以概之,季娴重视贯注诗歌风格与意脉之“气”,对选诗或褒或贬,并非一味吹捧,但负面评价往往直指一句一联、一体一面,而非针对全诗而论,其甄选出的每一首诗都有其特定的文学价值。由于专注文体风貌,她甚少提及诗人本身,但也有个别点评之语表明了她在辑录汰选中对所涉才媛诗作诗风的熟门熟路、烂若披掌。例如,她在徐媛(字小淑,活跃于1590年前后)的《重吊孙夫人》诗后评曰:“小淑有才有识,故能每发奇响。” (78) 又或在王凤娴某诗后论之曰:“瑞卿集虽多,苦无佳句,此首赏其清脱。” (79) 相较于选录徐媛诗多达33首之多,她在辑入王凤娴诗上略显严苛地仅录3首。相对来说,沈宜修汇辑王凤娴诗就不那么悭吝,她选录了五组诗题名下作品,其中《悲感元庆二女遗物》组诗就有五首之多,由此,季、沈二人在选诗倾向上的差异呼之欲出。
总之,季娴对文学性本身的看重很大程度上远超其对社会性与道德性的关注。她不录王娇鸾的《长恨歌》即因其内容及语言(language)皆“鄙秽已极”。值得注意的是,她承袭了选辑女妓诗的晚明传统,比如薛素素、王微(颇爱其诗)、马守真、景翩翩以及明末时期南京十里秦淮的一些等闲歌妓,皆有不少诗作入集,且与其他名媛淑女之作并存不悖,毋需单列。事实上,季娴的编选之业映现出在文学取向与伦理趋向之中正统观念与“自由”(liberal)价值之间的张力。不过,若就其自称化育之选的“勖女”目的来评判这部评注本选集的话,季娴将女儿培养成一名知名诗人就证明此乃水到渠成之举,母女二人皆有诗选入邓汉仪(1617—1689)于清初所刊的选集《诗观》之中。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