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涛的“兼字”说

第五章 石涛的“兼字”说

一 画与字

二 “一字”与“一画”

三 经权与画变

四 本之天与全之人

《石涛画语录》第十七章《兼字章》,在整个石涛画学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它所提出的“兼字”的概念,在中国艺术理论史上具有很高价值。但其涵义晦涩,至今其真实意思并没有被完全揭明。

兼者,兼有、兼融、兼通也。“兼字”,即“兼有字的功夫”。“兼字”这一概念,“字”是中心词。石涛通过“字”的涵义的内在转换,谈了几层意思:首先,字指书法。绘画和书法,都通过笔墨来实现,在本质上相通。“书画相通”这一古老命题,成为石涛艺术哲学意义提升的基础。其次,石涛不说“兼书”,而说“兼字”,目的是由书法追溯到汉字,在两汉以来“字画一体”学说基础上,探讨绘画一道不能忘记“字”的功夫,不能忘记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的滋生、滋化、滋育的创造精神。再次,“字”,泛指人的文化创造。人的生命价值的实现,就是在大地上书写意义的过程,即他所说的“种字”。石涛提出“兼字”,强调人要汇入大化洪流之中,融摄天地的创造精神,驰骋自己的情志。

由此看来,石涛提出“兼字”说,本质上是在字画一体、书画相通学说基础上,来申说他的“融通天地创造精神”的“一画”思想。兼字,就是“天人相兼”——由绘画到书法,由书法到汉字,由汉字而泛观天地万象的“文”的呈现,观照人在大地上书写“字”的创造,强调人向内在世界发掘生命创造精神的逻辑。石涛认为,人能兼字,从发掘内在生命创造精神出发,就能小中现大,放之无外,收之无内。兼字之道,是他呈现生命的“大全”之道。所以,兼字,即全于“字”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