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辟混沌
石涛认为,艺术是一种生命创造活动,不是对某家某派投赞成票的行为。他将真正的艺术家称为“辟混沌手”,如同天地造化那样开辟乾坤。其中包含很有价值的思想。
石涛论画,极重“混沌”二字,他将艺术创造形容为“混沌里放出光明”。《画语录》说:“笔与墨会,是为氤氲;氤氲不分,是为混沌。辟混沌者,舍一画而谁耶?画于山则灵之,画于水则动之,画于林则生之,画于人则逸之。得笔墨之会,解氤氲之分,作辟混沌手,传诸古今,自成一家。是皆智得之也。”他的《题春江图》诗写道:
书画非小道,世人形似耳。出笔混沌开,入拙聪明死。理尽法无尽,法尽理生矣。理法本无传,古人不得已。吾写此纸时,心入春江水,江花随我开,江月随我起。把卷坐江楼,高呼曰子美。一啸水云低,图开幻神髓(陈鼎《瞎尊者传》引)。
此中表现出与《画语录》一致的思想。《画语录》开篇就说:“太古无法,太朴不散,太朴一散,而法立矣。”太朴,就是混沌。混沌是中国哲学中的重要概念,它是对宇宙未分状态的形容,或称为“浑沌”“鸿蒙”“洪洞”等。中国哲学将混沌当作宇宙创化的本源性力量,石涛要艺术家成为一个“辟混沌手”,也是要开掘这创造性的力量。
在他看来,艺术创造是由“性”转出的,是元创。就像天地一样,鸿蒙一开,山川森列,天下万物秩然有序。艺术创造也必须从生命的根源处汲取力量,所谓凿破混沌,就是从人真实的生命冲动、从人的根性中转出创造。石涛的“一画”说,是一种生命创造的学说。
同时,艺术创造必须合于自然。大匠不斫,艺术创造从“太朴散出”,必须合于造化精神,必须是自然而然的行为。混沌与理相对,混沌是无分别的,而理意味着秩序。艺术家是辟混沌手,也就意味着他不是理法的奴隶,他必须有一颗真璞的心,不能弄机巧(所谓“入拙聪明死”)。
艺术家必须蒙养。就像山川草木都由“蒙养”所出,艺术也是一样,艺术家必须“蒙养”自己的生命。混沌里放出光明,是由人的真实生命放出的光明。“性”是本然的、绝对的,人人具有的,蒙养不是增加这个“性”,改变这个“性”,而是拂去“性”上的遮蔽,将真性引发出来。蒙养,就是归复混沌,而不是打破混沌。所以辟混沌,不是浑然整全状态的分别。
真正的艺术创造是惟一的。艺术形式是开辟混沌留下的“迹”(如《画语录》所说的“迹化”),它由人的生命根性传出,是惟一的,不可重复的,不是对古人的重复,不是对外在世界的描摹,也不是有意追求与别人的相异,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天生一艺即有一艺之品。
石涛视艺术与开辟混沌等列,在他之前,传统艺术论中也有类似观点。中国艺术家将艺术当作一种宇宙的学问,就像中国人通过围棋来观宇宙之流,这是中国艺术的形而上学。
三国钟繇论书法就说:“岂知用笔为佳也,故用笔者天也,流美者地也。”书虽一艺,却是经天纬地之术,以一管之笔界破鸿蒙,将一泓灵源引入世界。董其昌以作画为“开此鸿蒙”,他说:“下笔即有凹凸之形。”下笔即打破虚空,划出生命的影迹,艺术是创造,是宇宙在乎我手,是代天地立心。此昂奋之语,强调真正的艺术创造所应具有的使命感。计成论园林说:“掇石须知占天。”园林不是一般空间创造,在造型上需要空间感和宇宙感的合一,园林艺术家是在宇宙的大开合中做文章的人。
与石涛大致同时的龚半千引禅语说画事:“一僧问古德:‘何以忽有山河大地?’答云:‘何以忽有山河大地?’画家能悟到此,则丘壑不穷。”这是一段极富理论价值的论述。艺术创造是一种“忽地敞开”,丘壑为我灵悟所开,艺术在我“清净本然”的觉性中莹然呈现。“忽地”握有创造之权柄,使“丘壑不穷”,灵光无限。正像古人所说的,画家就是“拏云手”。
石涛的“辟混沌手”,就是山河大地的“忽地敞开”,在我的灵性中敞开。石涛与以上所举这些论者都在本源上赋予艺术以创造的特性——艺术是生命创造的活动。
正因为艺术是生命创造活动,艺术家是“辟混沌手”,石涛强调,这个创造者是通过一画之法——创造之法——来辟混沌的。石涛说:“辟混沌者,舍一画而谁耶!”一画,是他的最高的法,他称为“一画之法”。石涛由此引入对“法”的讨论。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石涛不是反对法。他清醒地看出,无法则无人的世界。他说:“古之人,未尝不以法为也。无法则于世无限焉。”石涛并不是反对法,法是一种必然的存在,他分析法给人、给艺术带来的影响。法是一种“限”,“限”有两面,即艺术创造具有“法”的正当性,“法”又具有一种限制性力量。艺术创造中的种种局限都是由法的执着而造成的。
不是绝灭法的存在,不是反对法,法无法消灭,也不会因为你反对,它就不存在。石涛一画的创造之法,不是对“法”的否定,而是对“法”的超越。“法”是无法否定的,人对“法”的执着却是可以通过生命的提升予以超越的。因此,石涛“一画说”的中心,不是“无法”,也不是在逻辑上论述“我法”的正当性,而落实在对“法”的执着的警惕上。
超越“法”的执着,是石涛艺术思想的核心,是他的“辟混沌手”的根本利器,也是他的画为何不循古法、不循常法、走入“躁”“硬”道路的根本原因。这包括两方面内容。《搜尽奇峰打草稿》自题说:“不立一法,是吾宗也;不舍一法,是吾旨也。学者知之乎?”他与朋友吴禹声也讨论过这一问题:“禹声道兄性淡而喜博雅,正笔墨种子也。出纸命予作画。清湘道人于此中不敢立一法,而又何能舍一法?即此一法,开通万法。笔之所到,墨更随之,宜雨宜云,非烟非雾,岂可以一丘一壑浅之乎视之也。”[1]不立一法,说的是不有。不舍一法,说的是不无。不有不无,此即中观哲学所说的无分别的不二法门。他的朋友陶蔚将其概括为“以法法无法,以无法法法”[2]。
这也就是石涛所说的“法无定相”。他说:
前人云:“远山难置,水口难安。”此二者原不易也。如冷丘壑不由人处,只在临时间定。有先天造化时辰八字相貌清奇古怪、非人思索得来者,世尊云:“昨说定法,今日说不定法。”吾以此悟解脱法门也。
法无定相,气概成章耳。[3]
法无定,定无法,只在临时间定。这个“临时间定”,就是当下直接的妙悟,是生命的原发冲动,是生命原创力的直接抒发,这才是他超越“法”的执着的真正动能。
法无定相,并非强调随意性。学界有这样的说法,认为石涛之法,就是自由之法,没有约束之法。石涛说:“古人以八法合六法以成画法,故余之用笔,钩勒有时如行如楷如篆如草如隶等法写成,悬之中堂,一观上下,体势不出乎古人之相形取意,无论有法无法,亦随乎机动,则情生矣。”[4]这样的说法很容易使人觉得石涛的所谓“一画”,就是随随便便之法。而石涛的绘画表现似乎也在支持这样的判断。其实这是对石涛的误解。我们要注意《画语录》“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观点。
石涛的一画之法,是彰显创造性的自由之法,这自由之法是由人的根性发出的,是人的真性的流露,这是他所说的“一”。一,与佛门的“法性”内涵相近。在佛学中,法性,或称为法界、真如、法身,即万法之体,它永恒不变,常住不改。法性是法的本体,法是一至大无外的概念,宇宙间一切有形之相或无形之理都可称为法,或者叫作法相。但一切有形之相和无形之理,都根源于法性,法性不灭,法相随缘流转,性不改而相多迁,万事万物均是法性真如之相。
石涛的“一画”具有体用两面。“太古无法,太朴不散”就是体,石涛服膺佛学“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的观点,同理,每个艺术家都有自己的原发冲动,这是本,是一,是可以通过正确的修悟而获得的,艺术就是引出这一原发的冲动。而一画之用,是无中之有,一画就是他的情性种子、笔墨种子,翻而为万千气象。
石涛“一画”说是强调人真性流露的哲学。人的真性,那宇宙中赋予一个生命存在的理由,就是“法性”,就是未散的“太朴”,就是石涛“一即一切”中的“一”。石涛整个画学努力的核心,就是在张扬这个“一”,回护这个“一”,这个艺术生命的终极实在,这个艺术存在的绝对理由(没有真性抒发,也就不需要画,不需要艺术)。他的“没天没地当头劈面点”“千岩万壑明静无一点”,这个“万”“一切”,都来自真性的“一”。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有一套石涛10开的册页,是他早期的作品,未系年,大致作于宣城到金陵时期,其中所涉山水乃为早年于宣城、黄山所见。但他不是去做山水的实录,而重在画自己的体会,画对生命的理解。这套册页中的一幅画竹,随意在平坡上点出一枝枝竹子,墨色浓淡中分出层次,有题跋说:“千丘万壑,坠石争流,理障不少,何如澹漠?冷烟飞飞个个之间,觉有深味焉。”他画的是自己生命的感觉,竹树山林只是提供一个表达的媒介。
这套册页有1开画小舟泊岸之景,但画中黄昏之景却给人硬绰绰的感觉,远方的山体以枯笔扫出,略施淡色,以干笔画出丛林,一片枯萎的朽木对着苍天,而近手处小舟之上的弱柳也毫无飘拂之意,整个画面给人短促急切的感觉,没有弱柳扶风的柔媚、渔歌唱晚的怡然。他画的就是这泊于岸的急切和痛快。
这套册页还有1开画瀑布从两峰中泻下,约略写其意思。有题诗道:“自笑清湘老秃侬,闲来写石还写松。人间独以画师论,摇手非之荡我胸。”读着这诗,仿佛感到石涛正在山前,笑着面对人们的置疑,他用手指着另一条路,意思是:我不走你们那条重复的路、蹈袭的路,我走的是一条通向心灵深层的路。
金山龙游寺图册之一 纸本设色 24.6cm×17.6cm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1]〔清〕胡积堂《笔啸轩书画录》卷上著录。
[2]《题苦瓜和尚》,见〔清〕陶蔚《爨响》,该书不分卷。陶季《舟车集》附,清康熙刻本。
[3]《苦瓜妙谛》册,今藏于美国堪萨斯纳尔逊 — 艾金斯美术馆。
[4]石涛《大涤子山水花卉扇册》第十幅《柴门徙倚》自题,见潘季彤《听帆楼书画记》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