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草标巡山

二、草标巡山

草标即用芭茅草打结系成的标记。草标巡山是指护林员在巡查山林时用草标来标记位置、宣示所有权的行为。这是将草标作为一种无字公约。草标是“约定俗成、具有法律性质的特殊符号语言”,它“以无字宣告的方式表达指令、归属等内容,依靠道德、舆论、法律或超自然力量,在人们内心形成强制力指导行为,保护相应权利,协调社会关系”。[22]草标具有宣示权利、提醒告诫、禁忌符号等方面的功能,在我国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草标的宣示主权功能即民众用草标来标示所有权,表示“物已有主”。一般来说,“野外发现无主之物,安放草标即可占有此物;因某种原因无法立即将砍伐后的木材带走,打个草标放在木材上,后来者即知此物已有归属”[23]。无主之物一旦被人放上草标,即意味着物品归属。若不告而取,则会被视为偷窃行为受到惩戒。草标的“提醒告诫”功能即通过放草标提醒人们注意某些事项,注意某些位置,告诫某些禁忌。在一些特殊地方,尤其是“菜地、秧田、林地或池塘等生产区域所有权人,为保持生产工作顺利进行而竖立草标,告知他人此田地忌踩、林地忌砍或池塘忌垂钓等。不听劝告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应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24]

在土家族地区,草标被广泛运用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一般来说,“在分岔路口挂一草标,说明此路有人走过,你可以放心行走,不会迷路,起指路作用;在山神土地庙前留一草标,表示对山神土地的崇敬,保佑自己或行路人一天平安;在路旁岩板上留一个草标,是一对情人幽会的记号,请不要干扰;在幽深的低谷狭窄处丢一个草标,告诉人们要提高警惕,此处常有毒蛇毒虫出没,要当心前后左右;在树枝上留一个草标,说明此树属保护之列,不能任意破坏;在进出粮食的路口留一个草标,说明此地粮食还没有收获或未收割完,千万不能去放牧;在干柴堆上放一草标,告诫别人此柴有主,他人不能去背;在丘田的缺口放有草标,说明此田要蓄水,不让别人挖缺口;在池塘边留有草标,说明该池塘里的活鱼禁止捕捉;在路边的木料上压一草标,说明此木料已有主人,别人不能运走;有人发现了一窝蜂,在其不远处放一草标,说明已有人发现,且在晚上来烧,别人就不要来烧了”[25]。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草标巡山的习俗在永顺土家族地区较为盛行。村寨山林中,有树枯死了,主人家或巡山员就会在树上挂上草标,表示此为有主之物。在油茶林中,即使油茶树枯死了,只要主家人在油茶树上挂上草标,即告知此油茶树不能砍伐。村寨中的巡山员定期巡视油茶林,一旦发现需要修剪、培兜的地方,就放一草标标示位置,待日后再来修剪、培兜。油茶籽成熟之际,在进山之处挂上几个草标,即告知村民不能进入油茶山采摘。如有人明知故犯,将受到谴责和惩罚。遵守草标规约,成为土家族共同遵守的传统习惯。以上种种,充分发挥了草标的宣示权利和提醒告诫功能。

位于永顺县车坪乡里仁坪村的《清道光里仁坪圣谕十六条残碑》刊立于清道光十八年(1838年)。碑文中对痞棍借用“包守”之名遍插草标侵占所有权的恶劣行径进行了革禁。碑文如下:

……

正月上旬,恭讲约圣谕十六条,相为劝戒。

一、各乡五谷桐茶、田地山场,秋收时彼此当以守望相助,不许痞棍于中籍包守之名遍插草标,向乡民索费。

一、各乡每至田谷熟时,拾遗穗者不得携带小刀、筲箕,籍名偷窃。

一、各乡山多田少,全赖桐、茶二油以资生活,收子以寒露后为期,不许拾遗者于未熟窃取,各铺亦不准收买。

告示

右仰通知

道光十八年七月初九日

碑文内容透露了两方面重要信息:第一,清道光年间,五谷、桐油、茶油丰收之时,常有痞棍遍插草标,侵占物产,勒索乡民,是地方一大害,引起了官府的重视;第二,桐油、茶油是永顺地区乡民重要的生活来源,宜寒露后采摘,但境内存在“未熟窃取”现象,官府予以革禁。

综观而言,草标巡山习俗在湘西土家族地区十分盛行,村民们在山林中以挂草标的方式来宣示权利、标示位置、提醒告诫。草标巡山在油茶林的管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与此同时,不法之徒也借助挂草标的方式来侵占山林财产,侵害民众的合法权利,对地方经济和稳定性破坏较大,引起了官府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