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高度大于24m的病房楼,应在2层及2层以上各楼层设置避难间。避难间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避难间的使用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0m2确定。
②当电梯前室内有1部及1部以上病床梯兼作消防电梯时,可利用电梯前室作为避难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