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发展过程与火灾风险评估
火灾评估的过程与火灾发生发展的过程是紧密联系的。一般情况下,火灾发展过程可以分为起火(阴燃或明火引起)、增长、充分发展、衰退直至最终熄灭等阶段。火灾的各个发展阶段一般可用图5-2-4描述。
(一)火灾发生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致使有火源突破控制,如雷电、地震、电气或设备故障以及人为纵火,造成物质的燃烧,引起火灾发生。
这一阶段考虑的是评估对象是否存在着火的可能性,其中有哪些因素可能导致火源突破控制,引起火灾发生。重点评估着火因素,这些可能引起火灾的因素即为火灾危险源。这一阶段的评估称为火灾危险源评估。火灾危险源的评估不能完全采用定量化的方法进行,还需要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历史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和判断。
图5-2-4 火灾的各个发展阶段示意图
(二)火灾发生初期
在火灾发生初期,物质的燃烧主要受其物理性质和周边环境,如通风状况、燃料数量、环境温度、燃烧时间等的影响。
这一阶段考虑的是物质着火后,不考虑各种内外部消防措施和消防力量的干预作用,在纯自然状态下评估火灾可能引起的后果损失。这一阶段的评估称为火灾危险性评估。由于物质的火灾荷载、可燃物之间的距离、通风状况、建(构)筑物的耐火性能、人员数量等参数均存在可量化的数值,因此火灾危险性评估可采用量化的方法(包括现场实验、相似模拟实验和计算机模拟方法)进行。
(三)火灾发展中期
火灾发生后,物质的燃烧受到建(构)筑物内自动灭火系统启动灭火、防排烟系统发挥防烟分隔和排烟功能、人员参与灭火等消防措施和内部消防力量的影响,根据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效率,来衡量火灾可能造成的后果损失。
通常情况下,按照相应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等相关消防标准规范,建(构)筑物内部会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此外,建(构)筑物内会安排消防值守人员,并且内部人员也接受过初期火灾扑救、组织疏散的训练,有的还可能拥有自己的消防队伍,具有专业的灭火救援能力。物质着火后,由于物质的燃烧受到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的影响,因此后果损失的严重程度与这些因素的作用效率密切相关。这一阶段的评估称为狭义火灾风险评估。
(四)火灾发展中后期
在物质着火后,除了上述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和单位相关人员能力之外,还考虑在初期火灾扑救失败之后,外部的消防力量(如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进行干预,投入灭火救援工作,根据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效率,来衡量火灾可能造成的后果损失。
物质着火后,虽然建筑消防设施和内部人员对物质的燃烧过程进行了干预,但是由于某项消防措施失效或者人员灭火能力欠缺等种种原因,导致依靠单位自身的能力无法扑灭火灾,这时就需要出动消防部队以及调动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灭火。这一阶段的评估称为广义火灾风险评估。
目前已经有许多可用的评估方法,而这些方法有其各自的特点和适用性。因此,可以根据评估的目标对象所处的不同阶段来选择适用的方法。
根据上述火灾发生发展的四个阶段,建筑防灭火工作大体上也可以划分为四个主要环节,即火灾预防、火灾报警、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其中,预防火灾发生是消防工作的首要任务。为了预防火灾的发生,以及在火灾发生后采用各种手段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人们根据火灾发生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了不同的设计,设置了不同的消防控制措施。火灾风险评估需要针对这些设计和消防控制措施逐一进行。因此,评估需要首先对可能引起建筑物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火灾危险源)进行分析,以便从源头上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由于火灾发生发展的过程涉及多种因素,火灾风险的大小与这些因素及其共同作用的结果密切相关,因此,火灾风险评估的过程就是探索各影响因素之间的动态变化的过程。在这些影响因素之间,既有有利因素,也有不利因素。火灾风险评估的结果就是不利因素与有利因素动态博弈的结果。火灾风险评估需要承认火灾的内在规律性,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火灾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离不开其评估的环境。火灾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的,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人们对火灾的可接受水平也不同。例如,在煤炭生产这一高风险领域,其中的可接受水平以百万吨死亡率来表示。由于我国的生产技术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尚不如发达国家,因此我国确定的百万吨死亡率也高于发达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