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消防部队营房管理的基本要求
(1)一切营房均有人负责保管维修,并定期进行检查评比,不得有任意变卖、转让、损坏和无人负责的现象发生。
(2)营房营具必须按照用途正确使用,不得任意拆改,不准用作饲养家禽、家畜等。
(3)司务长必须建立和管理统计报表资料。(https://www.daowen.com)
(4)个人调动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营房交接手续,不准携带营具及营房的任何附属设备。
(5)开展群管群修活动,成立义务维修小组,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管好营房。
(6)对爱护营房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或按《纪律条令》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