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经费管理

第九章 装备经费 管理

第四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装备经费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好装备经费预算、组织装备经费供应,加强支出控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与检查工作,保障各项装备建设计划顺利实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装备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装备经费预算,并及时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相关经费。编报装备经费预算时,应当将装备维修管理费纳入其中。

第五十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经费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做好装备经费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提高装备经费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