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布局与选址
2026年04月09日
二、规划布局与选址
城市规划区内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一)消防站辖区面积的确定原则
(1)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一般不应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
(2)特勤消防站兼有辖区消防任务的,其辖区面积同普通消防站。
有条件的城市也可针对城市的火灾风险,通过科学评估方法,合理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https://www.daowen.com)
(二)消防站选址应符合的条件
(1)应设在辖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其用地应满足业务训练的需要。
(2)其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3)辖区内有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消防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部位一般不应小于200m。
(4)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至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