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管理教育
2026年04月09日
五、驾驶员管理教育
各级应针对驾驶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经常进行政治思想、条令条例、交通法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运输勤务教育。
各级应在驾驶员中广泛开展“红旗车驾驶员”评定和“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激发驾驶员爱岗敬业、安全行车的自觉性。
总队、支队机关的驾驶员应统一纳入机关警勤中队、分队,按建制班归口管理;其他单位的驾驶员能编班的统一编班,集中居住;不能编班的要编组并指定1名干部负责管理,落实责任。(https://www.daowen.com)
驾驶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调动。确因工作需要进行调配的,应由用兵单位提出申请,司令部门按编制予以审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驾驶员学员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技术学员登记表”和“新训驾驶员登记表”,分别装入本人档案和技术档案。无“技术学员登记表”和“新训驾驶员登记表”的,不准从事驾驶员工作。
驾驶员出车时必须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士兵驾驶员出车一律着制式警服,因执行任务需要着便装时,须经领导批准。对有严重违纪问题和驾驶作风恶劣的驾驶员应吊销驾驶证,调离驾驶工作岗位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