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朋友小兰芬

一、我的小朋友小兰芬

小兰芬是何许人也?她和陆小曼究竟是什么关系?树人在《陆小曼与小兰芬之关系》中说得比较清楚:

前晚偕友往新新,遇郑正秋君,畅谈坤伶小兰芬之身世。据云,小兰芬在京与陆小曼为比邻,兰芬家甚贫,然聪敏倍于恒人,七岁之时,从一周姓者学戏,未一年,而能戏竟至十余剧。其进步之速,令人咋舌。小曼爱其聪敏,怜其贫,时赒济之。后兰芬在开明搭班,未数月,忽大病,卧床月余,病势有增无减。是时小曼适由京迁移来沪,遂与兰芬消息隔绝。去冬,兰芬膺上海舞台之聘,来沪献艺。小曼亦尝见其名于报端,惟以别兰芬时,其病状断无生理,今之小兰芬,殆别有一人,故漫不为意。后经多方刺探,始悉此小兰芬,固即数年前受小曼怜爱之小兰芬也,于是竭力为之捧场。兰芬近年之声誉日隆,微小曼安有此。[2]

陆小曼捧小兰芬,不仅肯花大本钱,还专门为她写过两篇文章。1928年4月3日、4日、5日,上海舞台安排小兰芬演剧三日,第一日《玉堂春》,第二日《南天门》,第三日《六月雪》。陆小曼特地作《请看小兰芬的三天好戏》[3],竭力予以推介。在陆小曼眼里,小兰芬既“规矩”,又有“本领”,其“喉音使腔以及念白做派,实在在坤角中已是狠难能的了”。陆小曼直言不讳地替女伶抱不平、讨公道,认为唱戏是一种极正当的职业,主张包括旦角在内的女角儿,应由女性来扮演,惟有如此才“不失自然之致”。

在发表《请看小兰芬的三天好戏》的同一天,陆小曼还在上海《晶报》第1089号上发表了一篇《我的小朋友小兰芬》:

我生平就爱看戏,尤其爱看女戏。戏的好坏倒不论,常常从开锣戏直看到底(近来身体不好,不能坐长了)。也为了这个缘故,我才从琴雪芳的班子里看到马艳云,又从艳云的班子里看到兰芬,也算是一点子小小的因缘,所以有时候是不能不破费些工夫的。兰芬的身世说起也很可怜(但风尘中的女子,那一个不是可怜,他[4]的我碰巧知道就是了),他家本来还好的,后[5]来中落了,窘得很,要不是兰芬自有主见,决意学戏,他的下落竟许还不如现下。他倒是真聪明,皮簧才唱了一年多。我在京时他唱不满两个月就病倒了,我南来后直惦着他,怕他那病不易好,谁想他倒活鲜鲜的到上海来了。我是喜欢他的大派,唱做都走正路,一些都不沾时下坤角的习气,底子也好,只要有名师指导,一定可以在现在戏界里分一席地的。

文中所谓小兰芬身世可怜、有主见、走正路、底子好等,大体与《请看小兰芬的三天好戏》中所说的意思差不多。

陆小曼为何要力捧小兰芬?郑正秋在《新解放的小兰芬》[6]一文中认为,她是“凭着平等的观念,互助的精神,对小兰芬常表十二分的同情心”。在他看来,陆小曼肯下本钱、邀朋友捧一个小小的坤角,其意义十分重大,不仅关乎“捧角的道德”,而且改革了以包银多少、角儿大小来分戏码高低的旧惯习,打破了大角儿瞧不起小角儿、不愿同小角儿配戏的阶级观念,同时也有利于人才的培植。

经陆小曼等人力捧,小兰芬声誉日隆,戏码排到了后三出,在戏界里分得一席之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