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例合理

体例合理

已版中国现代作家全集,一般有两种编法,一是采用编年体,即将某一作家的全部作品按时间先后顺序编次,如《鲁迅著译编年全集》《庐隐全集》等;一是采用分类编年体,即将某一作家的全部作品按文体或体裁分类,各类或直接以时间先后顺序编排,或再以时间顺序分为若干辑(组),如《鲁迅全集》《茅盾全集》《闻一多全集》《沈从文全集》等。在处理作家生前出版的成集本和集外散篇时,分类编年体全集大都采取的方法是:成集本在前,同类集外散篇附后。

北京商务版依旧沿袭了韩石山先生在2005年为天津人民出版社编纂8卷本《徐志摩全集》时首创的做法:拆散成集本,将徐志摩的所有单篇作品归为散文、诗歌、小说、戏剧、书信、日记和翻译等7类,各类均按写作或发表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写作或发表时间不详者,列于同类之末;某篇作品收入何种成集本,则在题注中加以说明。采取这种编辑体例,对于徐志摩而言,是相当合适的。徐志摩生前未结集出版的作品(特别是散文)有很多,如按成集本在前、集外散篇附后的方法,在分卷上会带来一定的麻烦,造成厚薄不均,不太好看。北京商务版共10卷,各卷厚度大体上是一致的。同时,采取这种体例,可以清晰地呈现徐志摩某一类作品的整体创作面貌及其思想、风格演变的轨迹,为研究者提供了极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