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校审慎
商务印书馆编辑在“推荐语”中说这部全集是韩石山先生“苦心收集整理、严谨考证、精心编订的高水平成果”,我认为并非夸大其词,而是符合事实的。韩石山先生把整理、编纂《徐志摩全集》视为其“一生的名山事业”,这种态度就足以令人肃然起敬。在《凡例》中,他虽声称这部全集“不是校注本”,对所采用的文本,尽量保持原貌,但在考证、校勘、注释上还是下了大功夫。如,全集中,采用了由俞国林整理、段怀清辑校的徐志摩致万维超、舒新城和中华书局编辑信函数十封[2],对其中未具写作日期者,做了进一步的考证。这部全集订正了徐志摩著作中明显的缺漏、错讹,但仍持谨慎态度,没有径改原文,而是保留了更动的痕迹。对某些可疑的文字用脚注加以说明,没有轻易改动。某些外文人名、地名、书名、篇名等,择要随文出注,对于一般读者和研究者,均有释疑解难的作用。在题注中,具体交代了所依据的排印底本。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对采自他人编辑的文集,均一一做了说明。这是对他人“首发权”的肯定和尊重,也是良好学术规范的体现。
在编校过程中,韩石山先生和商务印书馆动用了大量资源,邀请人民文学出版社岳洪治先生通校全部书稿,四川师范大学龚明德先生校订书信,复旦大学谈峥先生为外文部分把关,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文本的准确性。
我始终认为,对全集编辑质量的鉴定,应该建立一套科学、规范且行之有效的评价体系。文本准确与否,无疑是评价全集编辑质量优劣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应该说,北京商务版绝大多数文本是准确无误、可靠可信的,完全可以放心阅读和使用。
全集难全
北京商务版无论是在封面、版式设计方面,还是在装订形式、使用材料等方面,均花了大量的心思。从某种意义上讲,这部全集“很徐志摩”(我的一位博士生语),与爱“美”的徐志摩是相匹配的。
当然,北京商务版也不敢说是尽善尽美的。因受客观条件的限制,这部全集仍存在失收、失考、失校的现象。
全集不全、全集难全,似乎是所有中国现代作家全集的宿命。但是,既然名为“全集”,自当力求完备,将作家生前作品尽可能悉数编入。说北京商务版收录最全,毕竟是相对而言的。这部全集仍漏收了部分作品,如《新月》月刊1928年9月第1卷第7号、同年10月第1卷第8号的《编辑余话》[3],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适档案馆所藏徐志摩致胡适的三封英文信(作于1925年5月3日、19日、22日)和几则电报稿。据我所知,徐志摩后人处藏有徐志摩致张幼仪书信数十封,也未收入包括北京商务版在内的各种全集。
编纂作家全集,应重新出发,以作家生前已刊未刊作品为主要依据,其身后出版的各种集子和由他人发现、整理的佚作,只可作为参考之用。北京商务版所依据的排印底本,有一些不是原始材料(初刊本、手稿本),而是“采自他人编辑的文集”。他人编辑的文集终归是二手材料,其本身或欠准确。如1922年,徐志摩在宋云彬主编的《新浙江·新朋友》上发表了一篇散文《印度洋上的秋思》、一首诗《笑解烦恼结(送幼仪)》和一则《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北京商务版第一卷“散文(一)”,第240页题注中称,《印度洋上的秋思》“1922年11月6日起,在《新浙江报》连载三期(未完)”。这篇散文何时开始连载,尚不清楚,但可以肯定已于11月21日全部载完,共连载了7期或8期。其中,11月10日、11日均为“三续”,因为10日“一共排差了三十八个字,没法更正,只得再重排一遍”(《新朋友》栏编者按语)。《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载1922年11月8日《新浙江·新朋友》“离婚号(2)”,题下有“续六日”字样。6日的报纸目前还没有找到,8日《新朋友》栏刊有关于前半篇的“更正”。北京商务版是以上海书店1995年8月版《徐志摩全集》第8册为底本的,而上海书店版至少有18处误植。《笑解烦恼结(送幼仪)》载1922年11月8日《新浙江·新朋友》,北京商务版与其他版本一样,也存在六七处相同的错误。又如,北京商务版第8卷“书信(二)”,内收1931年×月×日信(第65—66页),实为1928年6月13日信之后半截(第33—34页);而1928年6月13日信之后半截,阑入的则是1924年6月初的一封信(第13页)。其他版本的徐志摩全集或书信集都是如此。
北京商务版尽管存在部分失收、失考、失校现象,但瑕不掩瑜。总体来看,仍不失为一部最值得信赖和珍藏的《徐志摩全集》。
【注释】
[1]原载《光明日报》2020年5月9日第9版。
[2]参见俞国林整理、段怀清辑校:《徐志摩致中华书局函》,《史料与阐释》,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6月版。
[3]参见陈子善:《〈新月〉中的徐志摩佚文》,《新文学史料》2019年第3期。子善先生提到的《〈现代短篇小说选〉》并非佚文,已收入全集,题为《〈现代短篇小说选〉评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