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称呼与握手礼仪 Etiquette of Address and Shaking Hands

7.2 称呼与握手礼仪 Etiquette of Address and Shaking Hands

7.2.1 称呼礼仪

一、定义

所谓称呼,指在日常交往应酬中,人们彼此之间所使用的称谓语。它表示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反映着一个人的修养和品德。称呼语是交际语言中的先行官,是沟通人际关系的一座桥梁。一声得体又充满感情的称呼,不仅体现出称谓人的文化和礼仪修养,也会使交往对象感到愉快、亲切,促进双方感情的交融,为以后的深层交往打下良好基础。因此,有人把称呼比作是交谈前的“敲门砖”,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社会交往的成功与否。

二、称呼的功能

(1)呼唤功能。

(2)关系功能。称呼能反映出呼唤人与被呼唤人之间的关系。

(3)情感功能。称呼可以反映出两个人之间的态度和情感。

三、工作中的称呼

在职场中所采用的称呼要正式、庄重而规范。大体上可分为四类:

(一)职务性称呼

在工作中,以交往对象的行政职务相称,以示身份有别并表达敬意,是公务交往中最为常见的。在实践中,它具体又可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行政职务:董事长、总经理主任,等等。它多用于熟人之间。

姓氏+行政职务:谭董事、汪经理、李秘书,等等。它适用于一般场合。

姓名+行政职务:王唯一董事长、滕树经理、林荫主任,等等。它多见于正式的场合。

(二)职称性称呼

对于拥有中、高级技术职称者,可在工作中直接以此相称。如果在有必要强调对方的技术水准的场合,尤其需要这么做。通常,它亦可分为三种情况:

技术职称:总工程师、会计师,等等。它适用于熟人之间。

姓氏+技术职称:魏教授、解律师,等等。它多用于一般场合。

姓名+技术职称:张令佳研究员、顾飞工程师,等等。它常见于正式的场合。

(三)学衔性称呼

在一些有必要强调科技或知识含量的场合,可以以学衔作为称呼,以示对对方学术水平的认可。它大体上有下面四种情况:

学衔:博士。它多见于熟人之间。

姓氏+学衔:孟博士。它常用于一般性交往。

姓名+学衔:孟钊博士。它仅用于较为正式的场合。

在具体化的学衔之后加上姓名,即明确其学衔所属学科,例如,经济学博士邹飞、工商管理硕士马月红、法学学士衣霞,等等。此种称呼显得最为郑重其事。

(四)行业性称呼

在工作中,若不了解交往对象的具体职务、职称、学衔,不妨直接以其所在行业的职业性称呼或约定俗成的称呼相称。通常分为下述两种情况:

职业性称呼:在一般情况下,常以交往对象的职业称呼对方。例如,可以称教员为老师,称医生为大夫,称驾驶员为司机,称警察为警官,等等。此类称呼前,一般均可加上姓氏或姓名。

约定俗成的称呼:例如,对公司、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人们一般习惯于按其性别不同,分别称之为小姐或先生。在这类称呼前,亦可冠以姓氏或姓名。

四、生活中的称呼

在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称呼应当亲切、自然、合理,一方面不可肆意而为,另一方面又不能煞有介事,不然都会弄巧成拙。大致上有以下三类:

(一)对亲属的称呼

对亲属的称呼,早已约定俗成。其关键是要使用准确,切忌乱用。不过,有时为表示亲切,也不一定非得符合标准。例如,女婿对岳父、岳母,儿媳对公公、婆婆,均可称为爸爸、妈妈,以示自己与对方不见外。

(二)对朋友、熟人的称呼

称呼朋友、熟人时,既要亲切、友善,又要不失敬意。大体上应区分三种情况:

敬称:对于有地位、有身份的朋友、熟人或长辈,通常应当采用必要的敬称。对长辈或有地位、有身份者,大都可以称之为“先生”。其前面亦可加上姓氏。例如,吴先生。

对科技界、教育界、文艺界人士,以及其他在某一领域有一定成就者,往往可称之为“老师”。同样,在其前面也可以加上姓氏。例如,付老师。

对同行中的前辈或社会上的德高望重者,通常可称之为公或老。具体是在其称呼前加上对方的姓氏。例如,杨公、夏老。

近亲性称呼:对邻里、至交,有时亦可采用大爷、大妈、阿姨等类似的称呼。它往往会给人亲切、信任之感。此类称呼前,还可以加上姓氏。例如,许叔叔、马大姐、于阿姨等。

姓名性称呼:在平辈人之间或长辈称呼晚辈时,朋友、熟人可以直接称呼对方姓名。例如,李思、唐鹏、刘微,但晚辈却不宜如此称呼长辈。

有时,朋友、熟人还可只呼其姓而不称其名,仅在前冠以老、大、小。具体做法是:对年长于己者或平辈称“老”、称“大”,对年幼于己者或晚辈称“小”。例如,老高、小陈。

对关系较为密切的同性或晚辈,朋友、熟人之间还可以直呼其名而不称其姓,例如,大鹏、丽芳、一萍,等等。但对异性却一般不宜如此称呼。

(三)普通性称呼

在日常交往中,对仅有一面之交、关系普通的交往对象,可酌情使用下述几种称呼:

以其职务、职称或学衔相称。

以其行业性称呼相称。

以约定俗成的泛尊称相称。例如,同志、小姐、夫人、女士、先生,等等。

五、涉外交往中的称呼

由于国情、文化、习俗与宗教等方面的差异,在对外交往中所宜采用的称呼,往往与国内交往中常用的称呼有所不同。对此,每一位有可能参与对外交往的人员均应引起重视。在一般性的涉外交往中,根据交往对象的职业或其他属性的不同,对对方的称呼应有所区别。

(一)商界人士

需要称呼商界人士时,通常均应称呼对方为小姐、女士或先生。有时,可以同时加上对方的姓氏或姓名。例如,玛丽小姐、比尔·盖茨先生等。在许多国家,人们并不习惯于称呼交往对象的行政职务。

(二)政界人士

与政界人士打交道时,一般亦可以小姐、女士或先生相称。此外,还有两种方式可行:

称呼行政职务。有时,还可同时加上小姐、女士或先生等称呼。例如,市长先生。

称呼职务较高者为“阁下”。在多数情况下,阁下这一称呼,可与职务及小姐、女士、先生等称呼同时使用。例如,总理先生阁下、大使阁下等。但在美国、德国、墨西哥等国,却并无阁下之称。

(三)军界人士

在国外,人们称呼军界人士时,大都习惯于只称呼其军衔,而不称呼其职务。其基本方式有4种:

称呼军衔。例如,将军、中校、少尉,等等。

军衔+先生。例如,少校先生、上尉先生,等等。

姓氏+军衔。例如,朱可夫元帅、史密斯将军,等等。

军衔与姓氏、先生一起相称。例如,布莱德雷上将先生,此种全称最为正规。

(四)宗教界人士

对宗教界人士,一般只宜称呼其神职。具体方式大致上有三种:

称其神职。例如,牧师、阿訇、大主教,等等。

神职+姓氏。例如,谢尔盖神父。

神职+先生。例如,传教士先生。

(五)教育界、科技界、卫生界、司法界人士

在称呼此类人士时,一般应以其职称、学衔为主要内容。其惯用方式主要有四种:

称呼其职称或学衔。例如,教授、工程师、研究员、医生、法官、律师等。

姓氏+职称或学衔。例如,蒙代尔教授、米罗大律师,等等。

职称或学衔+先生、小姐之类的称呼。例如,法官先生、博士小姐,等等。

职称或学衔前后同时加上姓氏及先生或小姐。例如,里奈博士先生。

(六)服务业人士

称呼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时,一般有下述两种常用方式:

称呼对方为小姐或先生。倘若了解对方的姓氏,有时亦可一并相称。

称呼对方为服务生。此种称呼,在饭店、餐馆、歌厅、商店大都可以使用。

(七)社交界人士

在一切社交场合,小姐、女士、先生等称呼均最为适用。在一些国家里,称呼妇女时必须谨慎:已婚者应称之为夫人,未婚者应称之为小姐,而女士则多在不知其婚否时使用。在大多数情况下,小姐、夫人、女士、先生均可与姓氏或姓名一并称呼。与姓氏合称,适用于一般场所。与姓名合称,则显得非常正式。

(八)王公贵族

称呼来自君主制国家的王公贵族时,必须采用其规范性称呼。

对国王、王后,一般应称为陛下。

对王子、公主及国王的兄妹,通常应称为殿下。

对拥有爵位、封号者,则必须直接以其爵位、封号相称。例如,大公、勋爵、爵士,等等。

对国君之母,应称之为王太后或太后。

有时,可在王公贵族的头衔之前加上其姓氏或姓名相称。在某些国家,拥有爵位的贵族亦可被称为阁下或先生。

(九)社会主义国家或兄弟党人士

对这类人士,一般可以称之为同志。同志这一称呼,大都可与姓氏或姓名构成合称。例如,卡斯特罗同志、李干同志等。需要注意的是,同志这一称呼不宜滥用。

六、称呼注意事项

由于各地风俗习惯的差异,当用到姓名中的“姓”来称呼对方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汉族人的姓名排列方式是姓在前,名在后。西方人的姓名排列方式恰恰相反,大多是名在前,姓在后,例如约翰·史密斯的姓是史密斯,名是约翰,称呼时不要混淆。

(2)中国人的姓名中有复姓的情况。如“欧阳”“诸葛”“司马”等,假如把“欧阳小姐”称作“欧小姐”,定会引起尴尬。

(3)有些汉字在作为姓氏时有它特殊的读音。如“仇”“单”“区”等。

七、称呼禁忌

在与他人交往时,千万注意不要因称呼而冒犯对方的禁忌。一般而言,下列称呼都是不能采用的:

(1)错误称呼。在称呼他人时,假如出现差错,显然是失礼的。

(2)缺少称呼。需要称呼他人时,如果根本不用任何称呼,或者代之以“喂”“嘿”“下一个”“那边的”以及具体代码,都是极不礼貌的。

(3)距离不当的称呼。在正式交往中,若是与仅有一面之缘者称兄道弟,或者称其为“朋友”“老板”等,都是与对方距离不当的称呼表现。

(4)绰号性称呼。对与自己关系一般者,切勿擅自为对方起绰号,也不应以道听途说而来的绰号去称呼对方。至于一些对对方具有讽刺侮辱性质的绰号,更是严禁使用。

(5)庸俗低级的称呼。某些市井流行的称呼,因其庸俗低级,格调不高,甚至带有显著的黑社会风格,在正式的交往中亦应禁用。

(6)易于误会的称呼。一些国内常用的称呼,一旦到了境外便会变味。例如,“同志”可能被理解为“同性恋者”,“爱人”可能被理解为“婚外恋者”,“小鬼”可能被理解为“妖魔鬼怪”等。对此类称呼,在对外交往中一般不宜采用。

7.2.2 握手礼仪

握手是人们在交往中最常见的一种礼节,是在相见、离别、恭贺或致谢时相互表示情谊、致意的一种礼节。热烈的握手会延伸心灵的沟通,使双方内心有一种强烈的融合感。握手不仅可以沟通情感,而且还可以树立自己的社交职业形象。

一、握手的次序

(1)男女之间握手。男士要等女士先伸出手后才握手。如果女士不伸手或无握手之意,男士向对方点头致意或微微鞠躬致意。男女初次见面,女方可以不和男士握手,只是点头致意即可。

(2)宾客之间握手。主人有向客人先伸出手的义务。在宴会、酒店或机场接待宾客,当客人抵达时,不论对方是男士还是女士,女主人都应该主动先伸出手。男士因是主人,尽管对方是女宾,也可先伸出手,以表示对客人的热情欢迎。而在客人告辞时,则应由客人首先伸出手来与主人相握,在此表示的是“再见”之意。

(3)长幼之间握手。年幼的一般要等年长的先伸手。和长辈及年长的人握手,不论男女,都要起立趋前握手。

(4)上下级之间握手。下级要等上级先伸出手。但涉及主宾关系时,可不考虑上下级关系,做主人的应先伸手。

(5)一个人与多人握手。若是一个人需要与多人握手,则握手时亦应讲究先后次序,由尊而卑,即先年长者后年幼者,先长辈后晚辈,先老师后学生,先女士后男士,先已婚者后未婚者,先上级后下级,先职位、身份高者后职位、身份低者。

二、握手的方式

(1)姿势。身体以标准站姿站立;上体略前倾;右手手臂前伸,肘关节屈;拇指张开,四指并拢。

(2)力度。握手时用力应适度,不轻不重,恰到好处。如果手指轻轻一碰,刚刚触及就离开,或是懒懒地慢慢地相握,缺少应有的力度,会给人勉强应付、不得已而为之之感。一般来说,手握得紧是表示热情,男人之间可以握得较紧,甚至另一只手也加上,包括对方的手大幅度上下摆动,或者在握手时,左手又握住对方胳膊肘、小臂甚至肩膀,以表示热烈。但是注意既不能握得太使劲,使人感到疼痛,也不能显得过于柔弱,不像个男子汉。对女性或陌生人,轻握手是很不礼貌的,尤其是男性与女性握手应热情、大方、用力适度。

伸手—接触—紧握

(3)神态。与人握手时神态应专注,热情、友好、自然。与人握手时,应面含微笑,目视对方双眼,并且问候。在握手时切勿显得自己三心二意,敷衍了事,漫不经心,傲慢冷淡。如果在此时迟迟不握他人早已伸出的手,或是一边握手,一边东张西望,目中无人,甚至忙于跟其他人打招呼,都是极不应该的。

(4)时间。通常是握紧后打过招呼即松开,一般为3~5秒。但如亲密朋友意外相遇,敬慕已久而初次见面,至爱亲朋依依惜别,衷心感谢难以表达等场合,握手时间就长一点,甚至紧握不放,话语不休。在公共场合,如列队迎接外宾,握手的时间一般较短。握手的时间应根据与对方的亲密程度而定。

三、握手的禁忌

握手时,不要左顾右盼,一边在握手,一边在跟其他人打招呼,握手时要注意力集中。

不要用左手与他人握手,尤其是在与阿拉伯人、印度人打交道时要牢记此点,因为在他们看来左手是不洁的。

不要在握手时争先恐后,而应当遵守秩序,依次而行。

不要戴着手套、墨镜、帽子握手。在社交场合女士的晚礼服手套除外。

见面与告辞时,不要跨门槛握手。握手一般总是站着相握,除年老体弱或残疾人以外,坐着握手是很失礼的。

错误的握手(左手握手)

与基督教信徒交往,握手时不要抢握,应待别人握完后再伸手相握,不要交叉相握,这在基督教信徒眼中是很不吉利的。交叉成“十”,意为十字架,认为必定会招来不幸。

不要在握手时将另外一只手插在衣袋里,也不要在握手时另外一只手拿着香烟、报刊、公文包、行李等东西而不肯放下。

美国著名盲人女作家海伦·凯勒:“握手,无言胜有言。有的人拒人千里,握着冷冰冰的手指,就像和凛冽的北风握手。有些人的手却充满阳光,握住你使你感到温暖。一些比较随便的场合,握手可以增进友谊,刚见面的新朋友,握手可以增加对方对你的好感,官方场合,握手表示你的尊重。”

精彩案例

“经理,您慢走。”

陈晨应聘时就是因为一句得体的称呼而得到进入公司的机会的。小陈刚毕业去面试时没有什么工作经验,也没有什么过人的特长,面对众多的竞争者,她明显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优势,现场发挥得又不是很好。在她走出考场,准备再次寻找新公司时,一位中年男子走进考场跟考官耳语了几句。在那位中年男子离开时,小陈听到人事主管小、声说了一句:“经理慢走。”那位男士离开时从小陈身边经过,看了一眼要离开的小陈。一向有礼貌的小陈忙向那位男士鞠了个躬,说:“经理,您慢走。”小陈看到那位男士眼中的诧异,然后笑着对她点了点头。两天后,小陈收到了录取通知。在后来的工作中,小陈从人事主管那里知道, 自己在众多面试中并不优秀,正是因为她的那句:“经理,您慢走。”得体、礼貌的称呼让人事经理觉得她还是比较能胜任行政工作的,所以,最后就录取了她。

这些情况都是不对的:

交叉握手

握手时与第三者说话(目视他人)

握手时摆动幅度过大

握手时戴手套或手不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