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年龄相差较大,自愿结婚是否允许?

男女双方年龄相差较大,自愿结婚是否允许?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是最低婚龄的规定,并非结婚年龄的差别。关于男女结婚年龄的差别问题,法律未作具体规定。所以,结婚双方年龄相差多少,法律不予干涉。只要双方真正自愿,可以登记结婚。

在旧中国或资本主义社会里,有钱的富翁能娶年轻的女郎,那是剥削阶级玩弄女性的行为,是金钱起着支配作用。也还有“小女婿”娶大媳妇的,那是为了娶个劳动力,为生活所需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婚姻应该是以爱情为基础。根据男女生理发育的特点和我国的习惯,一般以男稍大于女为适宜。如果双方年龄悬殊过大,思想、爱好等各方面往往会有很大差别,不但影响家庭的幸福,还会产生纠纷。所以,年龄悬殊过大,虽说法律上未予禁止,习惯上并不提倡。当然,年龄悬殊并不一定感情不好,因为感情是由很多因素形成的,年龄并非感情的决定因素。

在生活实践中,确有年龄悬殊较大的男女,感情很深,自愿结成终身伴侣。对于这种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应准予登记。不能以年龄差别加以限制。父母和亲属对子女这种婚姻,可以教育劝导,但不要硬加干涉,也不应任意非难和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