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换亲”、“转亲”?“换亲“、“转亲”有什么害处?

什么是“换亲”、“转亲”?“换亲“、“转亲”有什么害处?

“换亲”是指把结婚作为互换条件的一种婚姻。如张家的女儿嫁给李家,李家的女儿也必须嫁给张家。两家为“换亲”,三家以上的“换亲”为“转亲”。如张家的女儿嫁给李家,李家的女儿嫁给王家,王家的女儿又嫁给张家,张、李、王三家为“转亲”。

“换亲”和“转亲”是封建包办婚姻的一种形式。它是由于经济上的、政治上的或其他的原因形成的,如家庭出身不好的,子女多,经济上困难的,或者相貌不佳、身有残疾的等等。儿子结不上婚。为了解决儿子的终身大事和延续后代的需要,不得不用女儿作为儿子结婚的互换条件,这种婚姻是落后而有害的。第一,由于它是包办婚姻,违背婚姻当事人的意志,只是适应家庭利益的需要,因此,婚姻缺乏感情基础,婚后往往是痛苦和不幸的,易于产生家庭纠纷。第二,因为这种婚姻的特点是“换亲”,一方发生矛盾,往往影响另一方,产生连锁反应。有时出现这样情况,一对婚姻关系不好,另一对婚后感情尚好,但由于是“换亲”,一对闹离婚,另一对感情再好,也人为地制造矛盾,被迫要求离婚。一家不和,造成两家或几家不幸。所以,这种婚姻是不符合婚姻自由原则的,是违法的。在处理这种婚姻纠纷时,除对当事人及家长进行教育,依法解决纠纷外,应当注意保护感情尚好的婚姻关系,不许人为地制造矛盾,不许第三者迫使别人离婚。

当然,如果两家子女相互了解,双方兄妹彼此相爱,不是以婚姻为互换条件,而是自愿结为夫妻,这种情况是符合婚姻自由原则的,不能叫作“换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