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死了以后,遗产由谁继承?
2025年08月10日
一个人死了以后,遗产由谁继承?
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根据审判实践,死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姊妹,也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姊妹,他们都是法律规定的或审判实践所确认的有继承遗产权利的人。这些人叫做法定继承人。但这些人并不是同时继承的,而分为两个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姊妹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遗产应该首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他们都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
此外,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在自己的父母先于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死亡时,可以代替他们的父母继承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这叫代位继承。
在生活实践中,有的老人无近亲属,或者有亲属但关系不好,因而由邻居、好友或集体组织养老送终的。在这种情况下,对死者长期尽了扶养义务,做到生养死葬的个人或组织,也是应该给予照顾的。
如果死者无任何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这种情况叫做无人继承,他的遗产应该归国家或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