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同居时间很短或尚未同居,一方突然死亡,另一方是否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夫妻关系就正式成立,双方便有了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并不以双方已否同居或同居生活的时间长短为转移。
至于结婚登记后尚未同居一方即死亡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是极少见的。但从法律的严肃性来说,也应该肯定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因为双方既然办理了法律规定的手续,就是说,相互之间已产生了婚姻法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中包括相互继承的权利。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除配偶外,还有父母、子女等其他继承人,而且那些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或者他们经济条件较差,生活上需人扶养,那么,在分配继承份额时,共同生活时间短尽义务少,或尚未共同生活未尽义务的配偶就应该少分一些或者不分,而其他继承人可以多分一些。这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