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评价的标准

四、摄影评价的标准

经常会有这样的现象:同一幅(组)摄影作品在全国性展赛中获奖了,在地方性展赛中却名落孙山;在国外展赛中获了大奖,在国内展赛中却难以问鼎。有的摄影作品初选时险些被淘汰,在复议时获得机会,最后竟得了大奖。这些现象正常吗?摄影作品的评价究竟有无标准?其标准又是什么?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一)摄影评价的专业标准和大众标准

与专家评价和大众评价相对应,摄影作品的评价标准也有两个:一是由专家、评委在评选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评价标准──专业标准;另一个是广大观众在欣赏作品时产生的评价标准──大众标准。存在两个不同的标准是合理的。专业标准把握专业水平,引导创作方向;大众标准迎合群众口味,丰富文化生活。在其他艺术领域,雅俗之分也是一直存在的。既然有两个标准,就会出现两种不同的评价结果,这很正常。

专业标准对摄影创作有一定的导向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评委是在制定某一时期的摄影标杆,明显影响着为数可观的摄影人的创作方向与艺术追求。因此,在制定专业标准时一定要慎重。要抓住主要方面,包容各个层面,对应于价值的多维性,制定出技术和文化层面的分级标准,进行多级分层评价,不可采取非黑即白、一次评定的模式。

(二)不同种类的评选活动有不同的评价标准

各种评选活动有各自的目的和意图,评选标准不尽相同。如“国展”(全称“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带有官方背景,不仅要展示中国的摄影水平,而且要展现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就,体现宣传效果,强调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突出某些题材的社会意义。而“国际影展”(全称“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的侧重点则有所不同,面向世界各地的摄影师征稿,体现国际摄影发展水平,包容各种风格流派,提倡多元创新。

(三)不同种类的摄影作品有不同的评价标准

摄影是多元的,有各种不同的种类、样式、个性、风格和流派,共同形成丰富多彩的摄影“百花园”。对不同种类的摄影作品进行评价应采取分类标准。艺术的、记录的、商业的,各有各的审美特征,不能不分青红皂白,用一种尺度来苛求。一般来说,艺术类摄影是抒情性摄影,属于文艺范畴,其审美价值是第一位的,认识价值是第二位的;记录类摄影(包括纪实摄影和新闻摄影)是叙事性摄影,属于文化范畴,其认识价值是第一位的,审美价值是第二位的;商业摄影(包括广告、人像和时装摄影)是实用性摄影,属于市场范畴,根据客户要求和市场需求来平衡、实现审美、认识和经济价值。摄影评价应建立在摄影作品的科学分类基础上,而摄影的分类绝不会是艺术、记录、商业三类那么简单。

(四)摄影作品的一般评价标准

郑忠民《望水》(2019)

虽然不同的评选活动、不同的摄影类别有不同的具体评价标准,但它们还是有一些共同点,即摄影作品的一般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性评价标准

技术性评价标准要求摄影作品技术指标过关,构图均衡恰当,内容与形式和谐等。技术指标过关包括曝光准确、画面清晰、色彩和谐、影调丰富、虚实得当、动静相宜、制作精良等。构图均衡恰当包括抓拍技巧娴熟,瞬间把握得当,主陪体选择恰当,构图均衡感良好等。内容与形式和谐包括作品内容健康,主题积极,其主题、内涵、标题、意境等与画面布局、色调、节奏、质感等和谐统一。

2.思想性评价标准

思想性评价标准是对摄影作品思想内涵、人文精神、社会意义、文化底蕴、学术价值等方面的评价,要求作品能够以审美方式触及人性的某些深层次话题,表现作者对自然、社会、人性乃至艺术本身的独特发现和深层领悟。一切文艺作品都诞生在文化的背景中,表现人文精神中崇高或深刻的方面,永远是文艺作品直接或潜在的终极目的。摄影创作同样离不开对文化的探索和关注,但摄影作品表达人文思想不应是表层的、解说式的,而应是深刻的、耐人寻味的。

3.创新性评价标准

摄影的创新性既包括题材和立意方面的创新,也包括表现形式和艺术手法上的创新。创新性应从两个面向来比较:纵向上要与历史上同类型的摄影作品进行比较,横向上要与同时期同类型的摄影作品进行比较,看是否具有明显的创新精神。创新性评价标准应该在各级各类评价活动中摆上突出重要的位置,这是推动我国摄影事业与时俱进的必要措施。在进行创新性评价时,我们应更多地从社会人文、思想意识、艺术风格等深层次内涵来进行评判,而不能仅仅以摄影技术、技巧和手法的新旧优劣做出判断。表现形式和主题内涵的和谐统一应成为创新性评价的基础。

4.真实性评价标准

真实性评价标准可以分为艺术真实性和客观真实性。艺术真实性超越客观现实,寻求艺术想象力,通过象征、比喻、拟人等形象语言,带动受众联想,引发形象思维,适用于艺术摄影;客观真实性则要求拍摄内容客观上的真实,是对客观事实的忠实记录,目的在于向受众传递客观信息,适用于新闻和纪实摄影。简单地说,两者是表现与再现的区别。

以上四个方面的标准,仅仅是对摄影评价标准进行了大致的分类、概括和阐述。在制定具体的评价标准时,还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对应于不同种类的评选活动和摄影作品,以上四个标准也有主次、轻重之分。不同种类的摄影作品还有其独特的评价标准,如纪实摄影的题材重要性、历史意义、拍摄难度、信息量标准,新闻摄影的新闻性标准(包括时新性和事新性两个方面),商业摄影的商业性标准(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个方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