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摄影评价活动

八、其他摄影评价活动

除以上展赛的评选、评价外,评论家对摄影家作品的评价、策展人对入展摄影家或作品的评价,以及报刊编辑对图文稿件的选编也是非常重要的摄影评价活动。其中评论家在对摄影家的作品进行评价时,对摄影家的生平、学识、创作脉络、影像风格等进行深入研究,对作品的创作时间、地点、背景、内容等进行深入了解,会使评价更客观、全面、深刻;另一方面,评论家对摄影作品做出评价时,受自己的学识、修养、艺术观点等的影响,评价会带有明显的个人倾向和主观色彩。评论家经常使用的评价方法有考证诠释法、审美评价法、比较评价法、社会历史评价法、心理分析评价法等。

现在诸多摄影节庆活动引入了策展人制度,为摄影评价活动拓展了新的空间,有利于吸引专业摄影师参加,提升摄影评价的文化内涵和学术地位。策展人制度的实施过程一般为:组委会根据摄影界的热点问题和发展趋势设立主题,开放申请;策展人提出设想,提交申请;组委会接受申请,并给予策展人资金和其他方面的支持;策展人征稿,筛选作品,组织实施。也有组委会直接邀请业界专家担任总策展人或者专家委员会成员,由总策展人、专委会选定策展人。

报刊的图片编辑选择适合自己报刊发表的摄影作品(单幅或专题)也是一种摄影评价活动,遵循图片编辑的独特理念和方式。

2006年写,原题为《构建中国特色的科学摄影评价体系》,入选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2006“中国摄影开拓与发展”论坛,原刊于中国摄影家协会网论坛专栏。2019年8月16日改,原刊于《丽水摄影》202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