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天赋的实践原则
§1.斐 道德学是一门推证的科学;可是它并没有什么天赋的原则。甚至要产生一条道德规则,它的本性能通过像对于凡物是、则是这条公则一样一般和一样迅速的同意来加以决定,都将是非常困难的。
德 绝对不可能有什么理性的真理是和那些同一的或直接的真理一样显明的。而我们虽然能够真正地说道德学有一些不能加以推证的原则,并且最首要和最得到实践的原则之一就是应该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但必须加一句说这并不是纯粹靠理性认识到的一条真理,因为它是以内心经验或混乱的认识为根据的;因为我们并不知道快乐和痛苦是什么。
斐 只是通过推理,通过言谈和某种心灵的应用,我们才能确信实践的真理。
德 虽然是这样,它们却仍然同样是天赋的。可是我刚才所引述的那条公则却显得是属于另一种性质;它不是由理性所认识,而可以说是由一种本能所认识的。这是一条天赋原则,但它并不成为自然之光的组成部分;因为人们并不以一种明亮的方式认识它。可是这条原则一经设定,人们就能从它引出一些科学的结论;而我极其赞赏您刚才所说的,道德学是一门推证的科学。也让我们注意看到道德学教人一些如此显明的真理,以致小偷、海盗、土匪也不得不在自己人之间遵守它们。
§2.斐 但匪徒们在自己人之间遵守公道规则却并不把它们看做什么天赋原则。
德 这有什么要紧?难道世界上的人在乎这些理论问题吗?
斐 他们遵守公道的公则只是把它们当作一些方便的规则,实行这些规则对于保存他们的社会是绝对必需的。
德 〔很好。一般对所有的人也不会有什么更好的要说的了。而且这些法则也就是如此铭刻在灵魂之中,就是说,是作为我们的保存和我们真正的善的后果而铭刻在其中的。您以为我们是要把那些真理之在理智中,看做是彼此独立的,就像审判官的法令在告示上或布告牌上那样的吗?这里我且把那促使人爱人的本能放在一边,等一会儿再来谈它;因为现在我只想说说那些由理性所认识的真理。我也承认,有某些公道规则,要不是假定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死,是无法充分和完满地证明的;而且这些规则,在人类的本能没有推动我们的场合,也只是和别的派生出来的真理一样铭刻在灵魂之中的。〕可是,有这样一些人,他们把公道的基础放在此生的必要上和放在他们生活的需要上,而不是放在他们应该在其中取得的这样一种快乐上,这种快乐,当以上帝为基础时,是最大的一种快乐;这样一些人,是倾向于有点像那匪徒的社会了。
Sit spes fallendi,miscebunt sacra profanis.[1]
§3.斐 我同意您所说的自然在一切人心中放进了对幸福的渴望和对苦难的强烈厌恶。这些是真正天赋的实践原则,并且,按照一切实践原则的目标,它们是对我们的一切行动有一种继续不断的影响的。但它们是灵魂趋向于善的倾向,而不是铭刻在我们理智中的某种真理的印象。[2]
德 〔我很高兴,先生,看到您实际上承认了天赋真理,如我马上要说的。这一原则和我刚才已指出的那条促使我们趋乐避苦的原则是充分符合的。因为幸福不是什么别的,无非是一种持久的快乐而已。可是我们的倾向并不是向着真正的幸福而是向着快乐,即向着现在;是理性才使我们向着将来和持久的东西。而倾向为理智所表示出来,就过渡到了训条或实践的真理;并且如果倾向是天赋的,则真理就也是天赋的,在灵魂中的东西没有什么是不会在理智中表示出来的,只是如我已充分表明的那样,并不永远是以一种现实的清晰的考虑的方式表示出来的而已。本能也并不永远是实践的;其中有一些包含着理论的真理,如各门科学和推理的内在原则,当我们不知其所以然而凭一种自然的本能运用它们时就是这样。而在这种意义下您是无法避免地得承认天赋原则的,即使您想否认那些派生出来的真理是天赋的也罢。但这在我对我所叫做天赋的是什么意思作出解释之后只不过是一个名称的问题而已。如果有人只愿意把这称呼给予那些首先凭本能接受下来的真理,我将不和他争论这一点。〕
斐 那很好。但如果在我们灵魂之中确有某些自然铭刻着的字迹,就像这许多认识的原则那样,则我们不能不察觉到它们在我们之中起作用,正如我们感到那两条原则的影响那样,它们是经常在我们之中起作用的,这就是渴望幸福和害怕苦难的原则。
德 〔有一些认识原则也是经常地在我们推理过程中有影响,就如同这些实践原则在我们的意志中一样;例如,每一个人都以一种自然的逻辑运用着那些推理的规则而并没有清楚地察觉到它们。
§4.斐 道德的规则是需要证明的;因此它们不是天赋的,就像这一条规则,它是有关于社会的德性的源泉,这就是:仅以己所欲于人者施于人[3]。
德 您总是向我提出一种我已经驳倒了的反对意见。我同意您所说的有些道德规则不是天赋的原则,但这并不妨碍它们是天赋的真理,因为一种派生的真理,当我们能把它从心灵中抽引出来时,就是天赋的。但有一些天赋真理,是我们用两种方式在我们之中发现的,就是靠〈自然之〉光和靠本能。那些我刚才指出的真理,由我们的观念表明了那自然之光做了些什么。但有一些自然之光的结论,是一些本能的原则。因此我们由本能促使我们去做人道的行为,因为它使我们喜欢,又由于理性而这样做,因为它是正义的。所以在我们之中有一些本能的真理,它们是天赋的原则,是我们所感到和赞成的,虽然我们并没有对于它们的证明,但当我们给予本能一种理由时却就能得到这种证明。就像这样,我们循着一种混乱的认识并且好像是凭本能运用着那些演绎推理的规律,而逻辑学家则表明了它们的理由,正如数学家对那在行走和跳跃时所做而并不想到的事给予理由一样。至于说到仅以己所欲于人者施于人的这条规则,则不仅需要证明,而且还需要予以宣告。一个人要是自己做得了主,所欲的就会过多;那么施于人的是否也就该过多呢?你会对我说,这条规则无非意味着一种正当的意愿。但这样一来这条规则就远不足以用作衡量标准,倒是它自己就需要有一个衡量标准了。这条规则的真正意义是:当一个人要来作判断时,得以旁人的地位作为看问题的真正立足点才能判断公平。〕
§9.斐 人们做坏事时常常良心上并无悔恨;例如,当攻取城市时,士兵们无恶不作而毫无顾忌;有些文明民族也遗弃了自己的小孩,有些加勒比人[4]把自己的孩子阉割了以便养肥了供食用;加西拉索·德·拉·维伽[5]报道说秘鲁有几种人抓了女俘虏来做妾,让她们生孩子养到十三岁后就吃了,而等到他们的母亲不能再生孩子时也就同样办理。包姆加登[6]的游记中报道说,在埃及有一个伊斯兰教修士,是被当作圣人的,eo quod non foeminarum unquam esset ac puerorum,sed tantum asellarum concubitor atque mularum。[7]
德 道德科学(超乎那些如使人趋乐避苦的本能之上)也和算术并无两样地是天赋的,因为它也同样依赖于内在的光所提供的推证。由于这些推证并不是一下跳到眼前来的,所以,如果人们不是永远立即察觉到那些自己心中具有的东西,并且不是很快地就能读出照圣保罗所说[8]上帝刻在人们心里的那些自然法的字迹,这并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可是因为道德比算术更重要,所以上帝给了人那些本能,使人得以立即并且不必经过推理就能处理理性所要求的某些事。这就像我们走路是按照力学的规律的,但并没有想到这些规律,又如我们吃东西,不仅因为这对我们是必要的,而且还更多地是因为这使我们感到愉快。但这些本能并不是以一种不可克服的方式来促使我们行动的;我们得以情感来抗拒它们,以成见来模糊它们,以相反的习惯来改变它们。可是我们最通常的情况是符合这些良心的本能,并且当更大的印象并没有压倒它们时也还是顺从它们。人类之中最大部分和最健康部分可以为之作证。东方人以及希腊人或罗马人,《圣经》和《可兰经》都和它们相符合;伊斯兰教的治安机关惯例是要惩处包姆加登所说那种事的;而且也只有像美洲野蛮人那样的未开化,才会赞成他们那些充满甚至超过野兽的残酷性的习俗。可是同样这些野蛮人,在其他机会也很知道什么是正义的;还有,虽然也许没有一样坏事不是在某些地方某些时机被允许来干的,但却极少这样的坏事不是最通常地为人类的最大部分所谴责的。那种不是毫无道理地发生,又不是只通过推理而发生的事,应该部分地归之于自然的本能。习俗、传统和训练都在其中混杂着,但自然本能则是使习俗最通常地转向这些义务的良好一边的原因。自然本能[9]也是关于上帝存在这种传统所自来的原因。而自然给了人甚至大部分动物那种对同类的亲爱温柔的感情。甚至老虎也parcit Cognatis masculis[10],一位罗马法学家的嘉言:Quia inter omnes homines natura cognationem constituit,unde hominum homini insidiari nefas esse[11],就是从这里来的。几乎只有蜘蛛是例外,它们互相吞噬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至雌的享用了雄的之后就把它吞吃掉了。这种一般的社会本能,在人就可以叫做博爱,在这种一般的本能之外,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本能,如两性之间的爱,父母对子女的爱,这在希腊人就叫做στοργ[12],还有别的一些类似的倾向,它们就造成了这种自然法,或毋宁说是法的影像,照罗马法学家的说法是自然教给动物的。但在人类之中特别有某种对尊严和礼仪的关心,这就导致人们把那些使我们鄙贱的东西掩盖起来,导致保持廉耻,厌恶乱伦,埋葬死尸,绝不吃人,也不吃活的动物。人们也被导致爱惜名誉,甚至超出需要以至生命之上;导致会感到受良心的谴责而悔恨,感到这些laniatus et ictus[13],这些痛苦和烦恼,如塔西佗[14]跟着柏拉图所说的[15];此外则对于未来和对于一种至高无上的力量的恐惧,也就很自然地随之而来了。在这一切之中都有实在性的;但归根到底这些印象,不论它们可能多么自然,都只是理性的一些辅助和自然的策划的一些征验。习俗、教育、传统、理性对此都有很多贡献;但人的本性仍不失为参与其中。诚然,要是没有理性,这些辅助是不足以给道德一种完全的确定性的。最后,您是否要借口发现有些人只爱谈肮脏淫猥的事物,甚至有些人的生活方式迫使他们要弄粪污,又还有那些不丹人,他们把国王的粪便当作某种香的东西,因而否认人是自然地被导致例如要远离卑污的事物的呢?我想,先生,对于那些趋向正直的事情的自然本能来说,您骨子里是同意我的意见的;虽然您也许会说,正如您对于那种趋向快乐和幸福的本能已经说过的那样,这些印象不是天赋的真理。但我已经回答过了,每一种感受[16]都是对一种真理的知觉,而自然的感受则是对一种天赋真理的知觉,但常常是混乱的,正如外感官的经验是混乱的一样;因此我们可以把天赋真理和自然的光(它只包含可以清楚地认识的东西)区别开来,正如属应该和它的种区别开来一样,因为天赋真理既包括本能也包括自然的光。
§11.斐 一个人要是知道正义和不正义的自然界限而仍旧把两者加以混淆,则只能被看作他所在社会的安定和幸福的公开敌人。可是人们每时每刻都把两者混淆起来,因此他们是并不知道它们的。
德 〔那样来看问题有点太理论性了。每天都会发生这样的事:当人们把心转向别处以便循情欲行事时,他们就把对这界限的认识对自己掩盖起来而逆着自己的认识来行动;要不然我们就不会看到有些人要吃喝那些他们明知会致病甚至致死的东西了;他们就不会忽视自己的事务了;他们就不会做那整个民族在某些方面已经做了的事情了。未来和理性是很少和当前及感觉同样打动人的。那位意大利人就很知道这一点,他在受刑以前要人让他在受刑过程中不断地能看到那绞刑架,以便能抵挡受刑的痛苦,并且人们听到他有时说:Jo ti veda[17];以后当他逃脱了刑罚时对这点作了解释。除非坚定地下决心面对真正的善和真正的恶,以求遵循或避开它们,我们发现自己总是心不在焉,而这种情况关于这一生最重大的需要方面也会发生,正如在那些最相信天堂地狱的人关于天堂地狱方面会发生的一样:
Cantantur hæc,laudantur hæc,
Dicuntur,audiuntur.
Scribuntur haec,leguntur hæc,
Et lecta negliguntur.[18]〕
斐 人们所假定为天赋的每一条原则,只能是每个人都知道是正义的和有益的。
德 〔您总是回到这样一个假定,认为一切天赋真理都永远被一切人所认识,这我已经驳斥过多次了。〕
§12.斐 但一种法则得到了公众的允许可以违反,就证明这种法则不是天赋的;例如爱孩子和保育孩子的法则,当古代人允许遗弃孩子时,在他们那里就被违反了。
德 即使假定了这种违反,也只能从之得出结论,说明人们没有很好地看清自然铭刻在我们灵魂之中,但有时由于我们的放肆无度而被弄得相当模糊了的字迹;此外还不说为了确切地看到这种义务的必然性,就必须能看到对它的推证,这是很不常见的。要是几何学也和道德学一样地反对我们的情欲和当前利益,我们对它的抵触和违反也不会少多少,尽管有欧几里得和阿基米德的那些推证,我们也会当它们是些梦呓,并认为它们充满了谬论;而约瑟夫·斯加利杰[19]、霍布斯[20]和其他一些写了作品反对过欧几里得和阿基米德的人,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很少找到同道了。只是由于求名心切,这些作者才会自以为找到了化圆为方以及解其他难题的方法,这种心情竟会使这样一些有巨大功绩的人士也盲目到这步田地。而如果别的人有同样的利害关系,他们也会一样干的。
斐 每一种义务都连带有法律的观念,而一种法律不能如人所假定那样没有一个立法者来颁布它,或没有报偿和不受惩罚。
德 〔可以有自然的报偿和惩罚而并没有立法者;例如无节制就受疾病的惩罚。可是因为它并不立刻伤害一切人,所以我承认几乎没有什么戒律是人们非遵守不可的,要是没有一位上帝来不让任何罪恶不受到惩罚,也不让任何善行不受到报偿的话。〕
斐 那么关于上帝以及关于来世的观念也得是天赋的了。
德 〔在我已经解释过的那种意义下我仍旧同意这一点。〕
斐 但这些观念远不是自然铭刻在一切人心中的,甚至有许多深有研究的人心中也并没有很明白很清楚地显出这些观念,他们还是以精确考察事务为业的;要说它们为一切人所认识,就该更加远不是这样了。
德 这又是回到那同一个假定,以为不被认识的就不是天赋的了,这却是我已驳斥过多次的。天赋的东西并不立即就被清楚明白地认识到是这样,常常需要很大的注意力和用很多照规矩的办法才能察觉到它。有研究的学者也并不永远总办得到这些,一切普通人就更加办不到了。
§13.斐 但要是人们对于天赋的东西可以不知道或可以引起疑问,那么你跟我们谈论天赋原则和自认为使人看到它的必要性都是徒劳无益的了;它们远不是如人所以为的那能用来教我们真理和事物的确定性,我们将发现自己有了这些原则也和它们并不在我们心中一样处于不确定的状态。
德 人们并不能对所有的天赋原则都引起疑问。对于那些同一的命题或对于矛盾律来说,先生,既然您承认了有一些无可争议的原则,您也已经同意了这一点的,虽然您那时不承认它们是天赋的;但由此并不能得出结论,以为凡是天赋的以及和这些天赋原则必然地相联系的就也立即有一种无可怀疑的显明性。
斐 就我所知,还没有一个人企图给我们一份这些原则的确切目录。
德 可是迄今难道已有人给了我们一份完全而确切的几何公理的目录了吗?
§15.斐 赫巴特勋爵[21]曾愿提出这些原则中的若干条,它们是:1.有一位至高无上的上帝;2.上帝是应当侍奉的;3.德性和虔敬相结合是〈对上帝〉最好的崇拜;4.对自己所犯的罪恶必须忏悔;5.在此生之后,必有赏罚。我同意这些是显明的真理,并且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加以很好的解释,一个有理性的生物是不能不予以同意的。但我们的朋友说,要说这就是这么多天赋的印象那还差得远。而如果这五个命题是上帝亲手铭刻在我们灵魂之中的共同概念,那么还有很多别的也应该放在这一类里面。
德 我同意这一点,先生,因为我把一切必然真理都作为天赋的,并且我甚至还加上本能。但我向您承认这五个命题并不是天赋原则,因为我主张这些命题是我们能够并且应该加以证明的。
§18.斐 那第三个命题,说德性是最为上帝所中意的崇拜,其中德性是什么意思是不清楚的。如果对它照人们给予它的最普通的意义来理解,我的意思就是说,把它看作依照流行于不同国度的各种不同意见所认为值得称赞的事,那么这命题就远不是显明的,甚至不是真的。如果是把那些合上帝的意的行为叫做德性,那这几乎就是idem per idem[22],而这命题也就没有教我们什么大不了的东西;因为那将只是要说:上帝把合他的意的事看作中意的。在第四个命题中的罪恶这个概念也是同样的情况。
德 我不记得曾提出过人们普通把德性作为某种依赖于意见的东西;至少哲学家们是不这样做的。诚然德性的名称是依赖于那样一些人的意见,他们按照他们判断善恶和运用理性的方式而把这名称给予各种不同的习性或行为;但对于一般的德性概念大家都是相当一致地同意的,虽然在应用上各有不同。按照亚里士多德[23]和其他一些人的看法,德性是一种以理性来抑制情欲的习性,或者更简单地说就是一种遵照理性行事的习性。而这是不会不使那作为万物的最高和最后理由者[24]中意的,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是好坏不分毫无所谓的,而有理性的生物的行为比起其他一切来更不会如此。
§20.斐 人们常说,习俗、教育以及与之交谈的人们的一般意见,能够把人们认为天赋的那些道德原则弄模糊。但如果这种答复是对的,那么它就把人们自以为从普遍同意中得出的那证明否定了。很有些人的推理是可以归结为这样的:凡是有健全理智的人所承认的原则是天赋的;我们以及和我们同样看法的人是有健全理智的人;所以我们的原则是天赋的。多么引人发笑的推理方式啊!它一直就通向不谬性[25]!
德 就我自己来说,我并不是把普遍同意用作一种主要的证明,而是用它来作一种进一步的印证(confirmation);因为天赋的真理,作为理性的自然之光来看,也像几何学那样自身带有自己的标志,因为它们是被您自己也承认是无可争议的一些直接的原则包裹在里面的。但我承认要把本能和其他一些自然习性,跟那些风俗习惯区别开来是比较困难的,虽然在最通常的情况下却似乎是可能的。此外,在我看来,心灵已得到开化的民族,把运用健全理智毋宁归之于他们自己而不归之于野蛮人,是有些道理的,因为他们既能几乎像制服禽兽一样容易地制服野蛮人,他们就充分显示出自己的优越性了。而如果说他们并不总是能达到这一目的,那是因为也还是像禽兽一样,这些野蛮人躲在浓密的森林里很难迫使他们出来,而要去捕猎还值不得耗费的蜡烛。心灵得到开化无疑是一种好处,而如果要站在野蛮一边说些反对文明的话,则人们将也有权袒护禽兽而攻击理性,并且把德普莱奥先生[26]在他的一首讽刺诗中的机智妙语作认真看待,在那诗里,为了与人争论人对动物的特权,他问道:究竟是
熊怕过路人还是过路人怕熊?
而如果照利比亚的牧人的命令,
狮子就得让出奴米地[27]的公园。等等[28]。
可是我们也得承认在若干重要之点上野蛮人超过了我们,尤其是在体力方面;而甚至在灵魂方面我们也可以说在某些方面他们的道德实践是比我们更好的,因为他们没有积聚财富的贪婪和统治人的野心。甚至我们还可以说基督徒和他们的交往使他们在许多事情上变坏了。他们教会了他们酗酒(带给他们烧酒),赌咒发誓,亵渎神灵,以及别的一些罪恶,这些他们本来是很少知道的。我们的好处和坏处都比他们多。一个坏的欧洲人比一个野蛮人还更坏,他能文过饰非,把坏事也加以美化。可是并没有什么会阻止人们把自然给予这些野蛮人的好处和理性给予我们的好处结合起来。
斐 但是您将怎样来回答我的一个朋友所提出的这个两难问题呢?他说,我但愿那些主张有天赋观念的人能告诉我,这些原则究竟能够还是不能够被教育和习惯所抹去。如果它们不能被抹去,那么我们就应该能在所有的人之中发现它们,并且它们应该在每一个个别的人心中清晰地呈现出来。如果它们能够被外来的观念所改变,那么它们就应该越接近它们的起源时就显得越清楚和越明亮,我的意思就是说在那些儿童和无知的人之中,对于他们,那些外来的意见造成的印象是比较少的。不论他们愿意站在哪一边,他说,他们都将清楚地看到,这种主张已为坚定不变的事实和连续不断的经验所否定。
德 我很惊讶您的高明的朋友竟把弄模糊和抹去混淆起来,正如你们那一派有人把不存在和不出现混淆起来一样。天赋的观念和真理是不会被抹去的,但它们在所有的人(像他们现在那样)之中,都被他们趋于肉体需要的倾向,尤其常见的是被无端发生的坏习惯弄模糊了。这种内在之光的标志,如果不是感官的混乱知觉转移了我们的注意力,是会在理智中永远明亮,并且会给意志以热量的。这就是圣经也和古代及近代的哲学家们一样常谈到的那种战斗。
斐 这样,那我们就发现自己和没有这样的光一样处在浓厚的黑暗之中,和处在同样巨大的不确定状态之中了。
德 上帝不容许这样;否则我们就将既没有科学,也没有法律,甚至也没有理性了。
§21.22.等等。斐 我希望您至少会同意那偏见的力量,它常常使人把那来自听任儿童去接受的坏教训,以及来自教育和交往所给予他们的坏习惯的东西,当作自然的。
德 我承认您所追随的这位卓越的作者在这个问题上说了一些很好的东西,而如果能够恰如其分地加以对待,是有它们的价值的;但我不相信它们是和正确理解的关于那自然的或关于天赋真理的学说相冲突的。而我深信他不会想把他所指出的扩展得太远;因为我也同样深信有很多被当作真理的意见只是习惯和轻信的结果,也有许多意见,某些哲学家想让人把它们当作偏见,却是在健全理智上和在自然中有根据的。也有同样或更多的理由来提防那样一些人,他们由于野心,最通常地是自诩创新,而不是对老的印象提出挑战。而在对老的和新的思想作了充分思考以后,我发现大部分已被人接受的学说是经得起健全理智的考验的。因此我但愿明智的人们要寻求什么来满足自己的野心时,宁可多从事于建设和前进而不要搞后退和破坏。我祈求人们宁可像那些罗马人来建造那些美好的公共建筑,而不要像那位汪达尔王[29],他的母亲嘱咐他,既然不能希望达到和这些伟大建筑同等的光荣,就设法把它们破坏掉。
斐 攻击天赋真理的高明人士的目的,就是要防止人们在这美名之下放纵偏见和设法掩盖自己的懒惰。
德 在这一点上我们的意见是一致的,因为我远不是赞成人们接受那些可疑的原则,对我来说,我但愿能设法甚至连欧几里得的那些公理也要加以证明,如有些古人也曾做过的那样。而当你要问认识和考查天赋原则的方法时,我照我以上所说的回答:除了那些不知其所以然的本能之外,应该致力于把它们还原为一些最初原则,即通过下定义的办法得到那些同一的或直接的公理,所谓下定义不是别的,无非是把那些观念清楚地揭示出来。我甚至不怀疑,迄今反对天赋真理的您的朋友们,也会赞同这个方法,这似乎是符合他们的主要目标的。
[1]拉丁文,意思是:“你把神圣与亵渎混为一谈,这是虚伪的希望。”参阅拉丁作家贺拉西(Horace)的《书信》(Epist.,Ⅰ.16,54.)贺拉西原文作“miscebis”。 Aristide,公元前约540—前约468,是雅典的著名将军和政治家,有“正义者”之称,故这里被引作“正义”的“模型”的例子。
[2]E本和J本都作“des imperfections de quelque vérité”(“某种真理的不完善性”),G本作“des impressions de quelque vérité”(“某种真理的印象”),洛克原书作“impressions of truth”(“真理的印象”),见卷一第三章§3。 E本作dispensé,系dispersé之误。
[3]按这句话照原文用白话直译应该是:“只对旁人做那你愿旁人对你所做的事”,洛克《人类理解论》中译本译作:“以己所欲于人者施于人”(参阅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8页),也未译出“只”字的意义。其实原义不过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另一面的说法,本来也可以径译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求尽量忠实于原文,也为照顾下文计,姑参照《人类理解论》中译文改译如上。
[4]Caribes,指加勒比海西印度群岛土著居民。 Bernard Frénicle de Bessy,约1605—1675,巴黎科学院的院士,以在当时能快速地解决一些最复杂的数学计算问题闻名。他的方法叫做“排除法”。著名数学家费尔玛(Pierre de Fermat,1601—1665)及笛卡尔都曾对他表示钦佩,惊奇于他的算术能不用代数的帮助而进展到如此程度,并使他进入数学分析也发现很困难的领域。
[5]Garcilasso de laVega,1540—1616,是秘鲁印第安人“印加(Inca)帝国”的一位“公主”和一个西班牙征服者所生的儿子,著有Commentarios reales(《实录》)一书,分两部,上部写西班牙征服前秘鲁印第安人的历史及当地的传统、习俗,下部也称《秘鲁通史》,主要记载西班牙对秘鲁的征服。
[6]Martin Baumgarten,1473—1535,著有《埃及、阿拉伯等地游记》。 洛克原书中在“tunica”之前尚有“Toga”一词,即“robe”(长袍)。这四个拉丁词顺次即以下所列的法语etrille,cymbale,veste,manteau的同义词。
[7]拉丁文,大意为:“他同妇女或男孩没有交媾过,只同猴子和骡子交媾过”。 Claudius Philip Grimaldi,莱布尼茨1689年在罗马时和他认识,并与他保持通信,他回北京以后也曾和莱布尼茨通信,告诉了他许多有趣的事。可参看G本第三卷第166、174 页等处。夏尔许米特说,莱布尼茨在这里据格利玛尔第的告知而提到的这种词典,事实上是在中国有的,并曾被带到欧洲,波恩大学图书馆就藏有两册这种词典的一部分。以上据英译本注。又据徐宗泽著《明清间耶稣会士译著提要》(1949年2月中华书局版),格利玛尔第原名Phillipus Maria Grimaldi,华名闵明我,意大利人,现据该书第395页录其传略如下:
“闵公明我,字德先,生于1639年,1657年进耶稣会,1666年来至中华,1669年抵澳门,继攻读而晋铎。时在广州,因杨光先之诬害汤公若望(P.J.Adam Schall von Bell),有圈禁出外传教之教士共二十五人,有多明我会那代来德(Navarrete,“代”疑为“伐”之误。——引者)司铎,以被幽三载,乃潜遁离华。闵公于是自献愿至广州□(缺一字,疑为“补”字。——引者),那公之缺以就狱,公之姓名即取那公华名。1671年广州被禁之教士开释,公乃在澳传教。寻,南公怀仁(P.Férdinand Verbiest)以公精历法,荐于帝,公遂晋京,颇得帝眷。康熙二十五年,帝遣公由欧往俄京,与俄帝大彼得会商交涉事宜。公抵罗马后,觐见教宗,晋谒耶稣会总会长,报告中国教务;在德会见大哲学家莱伯尼(Leibnitz即莱布尼茨。——引者),盖公与莱氏夙相善也。事毕,1692年公与来华之新教士同行,抵澳门后,兼程北上,履覆使命,时在1694年。翌年,公被简任北京主教,公谦辞不受;是年五月二十九日任耶稣会副省会长职,1700年任北京会院院长,1702年升任中国及日本教务巡阅;康熙四十四年五月,教宗钦使铎罗(Tournou)来华,因公之斡旋,颇得清帝之优待。1712年11月8日,公卒于北京,在华传教历四十一年,著有方星图解一卷(1711年印于北京)。”
据此,则所谓“北京数学院院长”疑即“北京会院院长”。
[8]参阅《新约·罗马书》第2章第15节,及第1章第19节。
[9]E本和J本都作Le naturel...,G本作C'est comme le naturel...(“正如自然本能……”)。
[10]拉丁文,意思是:“珍惜雄的配偶”。见朱维纳利斯(Juvenalis)的《讽刺诗》(Sat.)15,159—160。
[11]拉丁文,意思是:“因为在一切人之间构成了自然的联系,因此就有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unde,E本作inde。
[12]希腊文,意思是“亲子之爱”,按G本作ργ
ν,有误,此处从英译本。英译本注云据E本和J本,但E本作“ςοργ
ν”,疑也有误。
[13]拉丁文,意思是:“宰割和刺杀”,即“肝肠寸断和心如刀割”。
[14]Tacitus,约55—120,著名的罗马史学家。
[15]参阅柏拉图《高尔吉亚》篇,524E;塔西佗《编年史》6,6。
[16]原文为semtiment,意义较广泛,在本书中用得很多,英译在这里作feeling(感觉,感情),在别处有时也译作opinion(意见),总之与相对于“理性”的sens或sensation(感觉)有别,在这里姑译作“感受”,以示区别。
[17]意大利文,意思是:“我看到你了”。 拉梅,Pierre de la Ramée,拉丁名Petrus Ramus,1515—1572,法国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竭力反对经院哲学家所讲的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想制定一种把逻辑和修辞结合起来的更简单而更有根据的逻辑学。在他之后逻辑学家就长期分为“拉梅派”和“反拉梅派”。也有一些“半拉梅派”,如亚尔斯台德(Alsted,1588—1638)等。这里所指的也许就是亚尔斯台德,他就把argumentum分为argumentum simplex(即莱布尼茨所说的Thème incomplex——不复杂的论题)和argumentum complexum(Thème complexe——复杂的论题)。
[18]拉丁文,意思是:“人们歌颂它们,宣扬它们,议论它们,倾听它们,描述它们,诵读它们,而忽视了作出选择”。 这里所说的“描述”,是就所谓“名义的定义”的意义下来说的,对实际不可能的东西也可以下“名义的定义”。参阅第三卷第三章§18“德”(第325—326页)。
[19]Joseph Scaliger,1540—1609,寄居法国的意大利学者、医生、语言学家,以博学著称,开创了一个历史批判的新学派,其父Julius-Caesar S.也是意大利医生和学者。参阅序言第3段注(第3页注④)。 这里所说的“描述”,是就所谓“名义的定义”的意义下来说的,对实际不可能的东西也可以下“名义的定义”。参阅第三卷第三章§18“德”(第325—326页)。
[20]Thomas Hobbes,1588—1679,英国著名唯物主义哲学家,关于他和欧几里得相对立的几何原理的论述,见于他的De corpore(《论物体》)一书的英译本的附录。 斯坎底亚诺伯爵(Comte de Scandiano),据英译者注系指Matteo Maria Boiardo,约1434—1494,是《Orlando Innamorato》(《奥兰多·英纳莫拉多》)一书的作者,该书有人认为是“文艺复兴时代最合乎骑士风的诗歌”,是“一部创造发明天才的杰作”,它就是亚里奥斯多(Ariosto,1474—1533,意大利作家)的《Orlando Furioso》《奥兰多·富利奥索》)一书所据的蓝本。
[21]Lord Edward Herbert of Cherbury,1581—1648,英国人,他的De veritate(《论真理》)一书1624年出版于巴黎,曾对英国哲学和宗教思想有相当大影响,对解释关于洛克《人类理智论》的争论也有某些重要性。 莱布尼茨把洛克的四种符合或不符合归结为“比较”和“协同”两种,因而对“关系”作了进一步的概括,并把存在看作对象和自我的协同。这种协同的关系,莱布尼茨是用“前定和谐”的学说来说明的。
[22]拉丁文,意思就是“同语反复”。 见第一卷第三章§24“德”,及有关的注(第81页注②)。
[23]参阅亚里士多德:《尼哥马可伦理学》第Ⅱ卷6。
[24]指上帝。
[25]infallibilité,即绝对不会犯错误的。如天主教会声称教皇就具有这种“不谬性”。
[26]Nicolas Boileau—Despréaux,1636—1711,法国诗人和文艺批评家,著有《讽刺诗》、《诗的艺术》等。
[27]Numidie,北非古国名,在今阿尔及利亚。 Johann Scheybl,拉丁名Scheubelius,1494—1570,是德国图宾根大学的数学教授。
[28]据本书英译者考证,这几行诗引自德普莱奥《讽刺诗》8,62—64,而原诗通常各种版本后两句均作:“而如果照奴比的牧人的命令,巴加的狮子得让出利比亚”,其中“奴比”(Nubie)是非洲古国名,在埃及与埃塞俄比亚之间;巴加(Barca)则为迦太基一些贵族家庭的称号。莱布尼茨可能有误引,也可能是据其他版本。 Christian Herlinus,生平不详,莱布尼茨在Meditationes de Cog,verit.et ideis的末尾曾提到他和达西波德(Conrad Dasypodius,1532—1600,斯特拉斯堡大学数学教授)合编Analysis geometriae sex librorum Euclidis,etc.(《欧几里得六卷几何分析》)一书。
[29]汪达尔人(Vandales)是古代日耳曼民族的一支,这里所说的汪达尔王是指克洛可斯(Chrocus),据说他和苏维汇人(Sueves)及阿兰人(Alans)一起在美茵兹附近渡过了莱茵河,听了他母亲的坏主意,在高卢和日耳曼进行了大破坏。事见伊达修斯(Idatius)的编年史第62章。 E本和J本无“Item AB ne saurait estre non-A。Un rectangle equilateral ne sauroit estre non-rectangle.Item il est vray que tout homme est un animal donc il est faux”,而最后四个词作“Item il est vray”etc.即作:“还有,有人发现他不是动物是真的。”而无“还有,AB不能是非A……非矩形”等词句,最后一句也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