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论知觉

第九章 论知觉

§1.斐 现在让我们来谈特别属于反省的观念。知觉是充满着我们的观念的灵魂的第一种功能。它也是我们通过反省所接受的最初和最简单的观念。思想常常是指心灵当其主动并以一定程度自觉的注意力考虑一件事物时对它本身的观念的一种操作;而在所谓知觉中,心灵通常是纯粹被动的,对它实际察觉的东西就不能不察觉。

德 〔我们也许可以加上一点说禽兽也有知觉,但没有必要说它们也有思想,就是说也有反省或可以是反省的对象的东西。我们自己也有那些我们在当前状态下察觉不到的微知觉。诚然,如果我们不是因为被这些微知觉之多分了心而转了向,或者如果它们不是被较大的知觉抹去或毋宁说弄模糊了,我们是很能够察觉到它们并对它们作反省的。〕

§4.斐 我承认,当心灵极度忙于思考某些对象时,它对于某些物体在听觉器官上造成的印象就怎么也察觉不到,尽管那印象足够强烈,如果灵魂对它不作任何认知的话,也不发生任何知觉。

德 〔我毋宁更喜欢对知觉(perception)和察觉(s'appercevoir)加以区别[1]。例如我们察觉到的光或颜色的知觉是由我们察觉不到的一些微知觉构成的,又如一种噪音,我们对它是有知觉的,但是没有注意,只要再稍为增加一点就变得是可察觉的了。因为如果在加这一点以前的东西对灵魂什么也没有造成,那么加这一点也造不成什么,而这整个也同样不能造成什么了。我在上面本卷第二章[2]第11、12、15等各节已经接触到过这一点。〕

§8.斐 在这里指出这样一点是适宜的,这就是:来自感觉的那些观念,常常不知不觉地为成年人的心灵的判断所改变。一个同一颜色的圆球的观念代表着一个具有不同明暗的平面的圆。但因为我们已习惯于区别物体的种种影像和区别光线的反射随着物体表面形状而形成的种种变化,我们就用这影像的原因本身来代替了那向我们显现的东西,而把判断和视觉的现象混同起来了。

德 没有比这更正确的了,并且正是这一点使得绘画能有办法人为地造成一种极广阔的远景来欺骗我们。当物体的外沿是平的时,我们要表现它就可以不用明暗阴影而只用轮廓,就简单地像中国画那样的画法,不过比他们的更合比例些。在画纪念章之类的图样方面也有这样的习惯,以便画图者尽量能少脱离那种古物的精确的轮廓线条。但我们只画轮廓而不求助于明暗阴影,就不能把一个圆的内部和以这圆为界的一个球面的内部精确地区别开来,这圆和这球面的内部就既无被区别的点,也无作区别的轮廓线条,虽然两者却是有应该表明的巨大区别的。就是因为这样,笛萨格先生[3]才提出了一些关于浓淡明暗的力量的条规。因此,当一幅画骗了我们时,我们的判断中是有双重的错误;因为第一,我们是以原因代替了结果,以为直接看到了那作为影像的原因的东西,在这一点上我们有点像一只对镜吠影的狗。因为真正说来我们只看到影像,而且我们仅只是感受到光线。并且,既然光线的放射需要时间(不管它是多么短暂),则那对象在这间隙中就可能已毁灭,而当光线到达我们的眼睛时这对象已不再存在,而已不再存在的东西是不能成为当下显现于视觉的对象的。其次,我们以一种原因代替了另一种原因,把那仅只是从一幅平面的画来的东西认为是从一个物体派生出来的,这样就进一步自己骗了自己,以致在这种情况下,在我们的判断中是同时既有一种转喻又有一种隐喻;因为即使是修辞学上的比喻辞藻本身要是使我们强以为真时也就变成了诡辩。这种或是真的或是假装的的因果混淆,在其他方面也常常进入我们的判断。就是像这样,我们感觉到了我们的身体或触及身体的东西,并且用一种直接的物理上的影响移动我们的手臂。这我们就断定是构成了灵魂和身体的交感,而真正说来,我们其实只是感觉到了并且以那样的方式改变了在我们心中的东西。[4]

斐 在这个时机,我要向您提出一个问题,这是有学问的莫邻诺先生[5]传给著名的洛克先生的,莫邻诺先生曾非常有益地运用他卓越的天才来推进科学。以下差不多就是他自己的原话:假定有一个生来盲目的人,现在已经成年,并学会了用触觉可以区别出用同样金属制成的差不多大小的一个圆球和一个立方体,以致当他摸到一个或另一个时能够说出哪一个是立方体,哪一个是圆球。再假定那立方体和圆球都放在桌子上,而那盲人已变得能看见了。现在要问:如果他只是看到这两个东西而没有触摸到它们,他能否加以辨别而说出哪一个是立方体,哪一个是圆球。我请您,先生,告诉我您对这个问题是怎样看法。

德 得给我时间来仔细思考一下这个问题,这问题在我看来是很奇怪的;但既然您逼我要马上回答,我只好冒失地在我们两人之间说说,我认为,假定那盲人知道他所看到的两个东西的形状是立方体和圆球,他是能够加以辨别,并且不用手摸就说出哪个是圆球哪个是立方体的。

斐 我怕您得放在那对莫邻诺先生答错了的一堆人中间去了。因为他在包含着这个问题的那封信中说到,当他借谈论洛克先生的《理智论》的机会把这问题向各个不同的心灵敏锐的人提出时,他发现几乎没有一个立即就能给出他认为正确的答案,虽然听了他说明理由以后他们都深信自己错了。这位敏锐机智的作者的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又说)虽然这位盲人凭经验已经知道圆球和立方体是以怎样的方式刺激他的触觉,他却还不知道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刺激他的触觉的,应该以怎样的方式刺激他的眼睛,也不知道那立方体的突起的角,那使他的手感到不平的,在他眼里应该显出是怎样在那立方体上显现出来的。《理智论》的作者宣布他也完全同意他的意见。

德 也许莫邻诺先生和《理智论》作者的意见跟我的意见也并不是像最初看来那样相差很远的。他们的意见的那些理由,显然是包含在前者的信中的,他曾成功地用它们来说服人们承认自己的错误,而在后者那里,为了让读者的心灵作更多的锻炼起见,把这些理由故意删掉了。如果您愿意权衡一下我的答案,先生,您将发现我是在其中提出了一个条件的,这条件也可以看做是包含在那问题之中的,这就是:这里所涉及的仅仅是辨别,而那盲人是知道他要来辨别的那两个有形状的物体是在那里的,并且他所看到的每一个现象因此就是那立方体或那圆球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那已不再是盲人的盲人,用理性的原则,结合着触觉以前提供给他的感性知识,毫无疑问是能够把它们加以辨别的。因为我并不是说,在当时他被那种崭新的情况弄得眼花缭乱也弄糊涂了,此外或者也很不习惯于通过推理得出结论的情况下,他事实上并且马上可能会怎么干。我的意见的根据是:在圆球中是没有从球本身边上突出的点的,全部是一样平而没有角的,至于在立方体则有八个突出的点和所有其他的不同。如果没有这种方法来辨别形状,一个盲人就不能靠触觉来学习几何学的初步知识。可是我们看到那些生来就盲目的人是能够学习几何学的,并且甚至永远总有一种自然几何学的某些初步知识,而最常见的情况是人们单只靠视觉来学习几何学而不用触觉,就像一个风瘫者或其他几乎全无触觉的人所可能甚至应该做的那样。而这两个几何学家,盲人几何学家和疯瘫的几何学家,应是互相遇合和彼此一致,甚至归到同样的观念上来的,虽然他们并无任何共同的影像。这也进一步表明如何必须区别影像(images)和精确的观念(idées exactes),后者是在于由定义形成的。确实,好好考察一下一个天生盲人的观念来了解他对形状所作的描述,将是一件很令人好奇也非常有教益的事情。因为他能够达到这一点,并且他甚至能够懂得光学理论,只要这光学理论是依靠清楚的和数学的观念的,虽然他不可能达到设想那有混乱的光亮(clair—confus)的东西,就是说,光和各种颜色的影像。就是因为这样,有一个天生盲人,听了光学的课以后,也似乎很能理解,而当有人问他认为光是怎么样的时,他回答说他想象着这该是某种和糖一样令人适意的东西。考察一下天生聋哑的人对那些不具形状的东西可能有的观念也很重要,这些东西我们通常是用言语来描述,而那聋哑人应该是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来描述的,虽然它可能也和我们的描述等值,就像中国文字的写法也和我们的字母的写法有等值的效果,虽然它和我们的字母的差别简直大得无限,并且可能显得像是一个聋子发明出来的。我叨惠于一位伟大的王公,知道在巴黎有一个生来聋哑的人,后来终于达到能够运用听觉了,现在已经学会了法国语言(因为这是不久前由法国宫廷里的人传他去说的),而且能够说到有关他在先前状态中所具有的概念,以及当听觉开始起作用时他的观念的改变等方面的许多奇奇怪怪的事。这些生来聋哑的人能够达到比人们所想的更远的地步。在奥尔登堡[6],在前伯爵在位时期,有这样一位生来聋哑的人,已经成了一位很好的画家,并且也表现得非常通情达理。有一位很有学问的人,就民族出身说是不列塔尼人[7],曾告诉我说,在离南特[8]十法里的布兰维尔(Blainville)地方,是属于罗昂公爵(Duc de Rohan)的领地,那里在1690年前后有过一个穷人,他住在城外靠近城堡的一所茅屋里,是生来就聋哑的,人们常雇用他送信和送其他东西到城里去,并能照着惯常雇用他的人们指示他的某些记号找到要去的房子。最后这穷人又变瞎了,他仍不放弃做些服役的工作,照着人家用触觉指示他的把信送到城里指定的地方去。他茅屋里有一块板,一头伸到门边,一头伸到他放脚的地方,要是有人进他屋里来,这板一动,他就知道了。人们没有留心去获得对这样人的思想方式的确切知识,是极大的疏忽。如果他已不再活着了,或许也还有当地的什么人能告诉我们一些关于他的情况,使我们知道人家是怎么样指示他,让他去做他要做的事情的。但还是回头来谈那位天生盲人,开始看得见时,看到而没有摸到一个圆球和立方体,对它们是怎样判断的,我的回答是,如我刚才所说他是能够对它们作出辨别的,要是有人告诉他,他对它们所具有的知觉或现象中这一个或那一个是属于立方体或属于球形的;但如果不是这样先教过他,我承认他不会贸然立即就想到,在他眼底造成的,并且可能是来自桌上一幅平面的图画的这些画面,是代表着两个物体,直到触觉使他相信了这一点才罢,或者是直到这样一步:依靠按照光学对这些光线进行推理的力量,他由那些光亮和阴影懂得了有一样东西阻住了这些光线,而那一定正是他在触觉中还遗留着的东西;这结果到这样一个时候就会最后达到,就是:他看到这圆球和这立方体转动了,并且随着这转动而改变着阴影和现象,或者甚至是这样的时候:这两个物体仍旧不动,而照亮它们的光改变了位置,或者是他的眼睛改变了地位。因为这差不多就是我们从远处来对一幅表现一个物体的图画或透视图和这物体本身加以辨别时所用的方法。

§11.斐 〔让我们回头来谈一般的知觉。〕它是使动物有别于低等生物的东西。

德 〔我倾向于认为植物也有某种知觉和欲望,因为在植物和动物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类似;而如果像普通所假定的那样有一种植物灵魂,那么它一定得是有知觉的。可是我仍旧把在植物和动物体内所发生的一切归之于机械作用,只是它们的最初形成除外。因此我还是同意那被称为有感觉的植物的运动是出于机械作用,并且我不赞成问题在涉及解释植物和动物的现象的细节时求助于灵魂。〕

§14.斐 我自己的确不禁要认为像牡蛎、淡菜一类的动物是有某种微弱的知觉的;因为鲜明敏锐的感觉只会不便于这样一种动物,它永远只能停留在一个地方,碰巧把它放在哪里就是哪里,在那里又受着水的浇灌,不论是冷水或热水,清水或盐水,来什么就是什么。

德 很好,而且我认为对植物差不多同样也可以这样说,但说到人的情况,则他的知觉是伴随着反省的潜能的,当有机会时就会过渡到现实的活动。但当他被弄到这样一种状态,即好像是在昏睡病中,几乎没有什么感觉了时,反省和察觉就都停止了,也不想到普遍真理了。可是那些天赋的和获得的功能和禀赋,以及甚至他在这种状态中所接受的印象,却并不因此而停止,也没有被抹掉,虽然他把它们忘记了;甚至有一天会轮到它们来贡献某种值得注意的效果的,因为在自然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徒然无用的,一切混乱状态都要自行发展,那些达到愚钝状态的动物,有一天也当回到更高级的知觉,而既然单纯的实体是永远继续存在的,我们不应该根据若干年的情况来对永恒的情况作出判断。

[1]可参阅莱布尼茨的《基于理性的自然和神恩的原则》(Principesde la nature et de la grâce fondés en raison)一文§4:“最好是在知觉察觉之间作一区别:知觉是单子表象外界事物的内部状态;察觉则是对这种内部状态的意识或反省的认识,它不是赋予一切灵魂的,也不是永远赋予同一个灵魂的。”该文也是莱布尼茨对自己的哲学体系的一个简要的概述,全文见G本第六卷第598—606页,E本第714—718页。按“察觉”或译作“统觉”,但在用作动词时似乎不通,故在本书中一律译为“察觉”,既作名词,也作动词用。 参阅以上第三卷第三章§18“德”,那里“幻觉”用的是“phantasies”,这里用的原文是phatômes,意义近似,都是指由感觉在心中产生的一种样态,但并无外界对象与之相符合,即指纯粹主观的现象,它作为主观现象是实在的,但既无客观实在对象与之相符合,因此也有“幻觉”的性质,但须注意与那种病态的“幻想”有别。这里莱布尼茨把感觉观念说成都只是主观的“幻觉”,显然是唯心主义的观点。

[2]当为“第一章”之误。

[3]Gaspard Desargues,1593—1662,法国的几何学家和工程师,和笛卡尔、伽森狄、巴斯噶等都曾交往,写过有关几何学在艺术上的应用等方面的作品,讨论了有关透视等方面的问题,其作品已散佚,笛卡尔在给梅塞纳(Mersenne)的信中曾提到他的这一著作并给予很高评价,见Cousin编《笛卡尔全集》第六卷第250—256页。 参阅第四卷第二章§14“德”(2)。

[4]按照莱布尼茨的观点,身体和灵魂是不能互相影响的,它们之间的“结合”或“会合一致”是“由于一切实体之间的前定的和谐”,可参阅《单子论》§78、§81等处,特别是《关于实体的本性和它们的交通兼及灵魂和身体之间的联系的新系统》一文。见G本第四卷第477页以下,E本第124页以下。 原文为innocent,即“无知者”。按洛克原书是用的“changeling”这个词,中译本译作“易子”,是指西方古代传说中所说的神仙把一个小孩偷走后留下的一个又丑又笨的孩子。

[5]William Molyneux,1656—1698,是英国的一位数学家,他曾在都柏林仿照伦敦的皇家学会建立了一个哲学会。这里所引的他给洛克在一封信中所提出的问题,除洛克在《人类理智论》中所引述者外,贝克莱在《视觉新论》§132也曾加引用。原信见《洛克全集》,伦敦1824年第12版,第九卷第34页以下。

[6]Oldenbourg,德国北部一个邦。

[7]Breton,法国西北部不列塔尼(Bretagne)半岛的人。

[8]Nantes,法国西北部一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