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通论真理

第五章 通论真理

§1.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早已在问:什么是真理?§2.我们的朋友们认为真理就是随着事物本身彼此间的符合或不符合而定的记号的结合或分离。所谓记号的结合或分离,当理解为人们换个方式所说的命题

德 但一个带形容词的称号(epithète)并不构成一个命题;例如说贤明的人。可是这里却有两个名词的结合。否定也和分离不是一回事;因为说,然后停顿一下,再说贤明的,这并不是否定。符合,或者不符合,真正说来也不是人们用命题所表示的东西。两个鸡蛋是符合的,而两个敌人是不符合的。这里涉及的是完全特殊方式的一种符合或不符合。因此我认为这个定义完全没有说明问题所在的要害之点。但我在您的真理定义中发觉最不合我心意的,是您在语词中去寻找真理。这样,同一个意思,用拉丁语、德语、英语、法语来表示,就会不是同一真理了,而且我们就得和霍布斯一样说真理是随人的乐意而定的[1];这是非常奇怪的一种说法。人们甚至把真理归之于上帝,他,您将会承认(我相信)是不需要记号的。最后,我已不止一次地表示过奇怪,您的朋友们总喜欢把本质、物种、真理弄成是名义的

斐 不要进得太快。他们在记号之下包括了观念。因此真理将或者是心理的,或者是名义的,随记号的种类而定。

德 〔如果真理须以记号来区分,那么我们将还有书面的真理,这又可以分为写在普通纸上的真理和写在羊皮纸上的真理,用普通墨水写的真理和用油墨印的真理。所以还是把真理放在观念的对象之间的关系上比较好,这种关系使一个观念包含或不包含在另一个观念之中。这完全不依赖于语言,并且是我们和上帝以及天使所共同的;而当上帝为我们显示出一个真理时,我们就获得了那在他理智中的真理,因为虽然就圆满性及广阔程度来说,在上帝的观念和我们的观念之间有无限的不同,但却永远的确是在同一关系中彼此相符合的。因此是应该把真理放在这种关系中,并且我们可以把不以我们的乐意与否为转移的真理,和我们所发明而认为是好的表述加以区别。

§3.斐 人们甚至在他们的心中也以语词代替了事物,尤其当观念是复杂的和不决定的时是这样,这一点只能说是太真的了。但正如您所已指出的,这也是真的,即那时心灵就满足于只是标记出真理而当下并未理解它,深信这全取决于它本身,只要愿意时就可以来理解它。此外,对于人在作肯定否定时所从事的活动,反省一下那在我们心中发生的情况,还比较容易设想,而要用言语来说明就比较不容易。所以,因为没有更好的说法,我们就说结合在一起分离,您也不要觉得不好。§8.您也会同意,命题至少可以被叫做是口头上的,而当它们是真的时,它们就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在的,因为§9.就在于各个名称不是照它们的观念的符合或不符合而是按别的方式结合起来。至少§10.语词是真理的巨大负载者(vehicules)。§11.也有一种道德上的真理性,它就在于照我们心灵中的深信来说话;最后有一种形而上学的真理性,这就是符合于我们所具有的观念的、事物的实在存在。

德 〔道德上的真理性,有些人就叫做真诚(Véracité),而形而上学的真理性被形而上学家们通俗地当作是存在的属性,但这种属性是非常无用而且几乎空无意义的。让我们满足于在心中的命题和所涉及的事物之间的符合中来寻找真理性吧!的确我也曾把真理性归之于观念,说观念是真的或假的;但那时我其实是把它理解为肯定观念对象的可能性的那些命题的真理性。而在这同一意义下我们也还可以说一个存在物是真的,这就是说那肯定其实际的或至少是可能的存在的命题是真的。〕[2]

[1]霍布斯在他的《利维坦》(第一部分第四章)中有这样的一些话:“‘真’和‘假’是语言的属性而不是事物的属性……”;“有鉴于真理就在于我们的肯定〈命题〉中诸名称的正确安排,因此一个寻求确切真理的人必须记得他所用的每一个名词代表着什么,并把它放在正确的位置上。”莱布尼茨曾认为“奥康本人也未尝比现在的托玛斯·霍布斯更是一个唯名论者,我觉得其实霍布斯比一个唯名论者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参阅G本第四卷,158,E本69页b)总之,霍布斯虽在当时是个比较彻底的机械唯物主义者,但由于其唯名论的观点,在认识论上许多地方常常背离了唯物主义而陷入唯心主义。并且在经验论和唯理论的斗争中,他虽然基本上是站在经验论的立场,但也表现出折中主义的倾向,容纳了许多唯理论的观点。他的学说中是包含着许多矛盾的。莱布尼茨虽然是个唯心主义者,但由于有些辩证法观点,有时倒是能抓住霍布斯以及洛克等经验论者一些形而上学观点的弱点。像这里也是一个例子。这样的例子在本书中其他地方也有不少。

[2]参阅第二卷第三十二章;第三卷第三章§18;第四卷第一章§1。
洛克在第二卷第三十二章中是和亚里士多德在《前解释篇》Ⅰ,16a,12中所说的观点一样,主张真和假不能对单个观念而言而只能是就观念在判断或命题中的结合而言的;而莱布尼茨在这一段本质上也是持同样的观点的,他说他归之于观念的真理性,其实是指肯定观念对象的可能性的那命题的真理性,就是表明这个意思。这样的“真”或“假”的观念,应该被看作只是一个缩短了的命题,或者看作是隐含着命题的。如“正十边形”(参阅第三卷第三章§15“德”)这样一个观念,就是假的,虽然我们可以有它的名义的定义,但这图形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