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抽象名词和具体名词

第八章 论抽象名词和具体名词

§1.斐 还要注意名词有抽象的或具体的。每一个抽象观念都是清楚〈各自有别于其他〉的,以致两个抽象观念中其一永远不能是其他。心灵应当用它直观的认识察觉到它们之间的区别,并且因此,两个这样的观念永远不能由其一来肯定其他。每个人都立即会看出这种命题的错误,如:人性是动物性或合理性;这是和最一般地被接受的任何公则一样十分显明的。

德 可是对此还是有些话要说。人们同意正义是一种德性,一种习惯(habitus),一种性质,一种偶性,等等。因此两个抽象名词是可以用一个来宣告另一个的。我还惯于区别两类的抽象名词。有一些是逻辑的抽象名词,还有一些是实在的抽象名词。实在的抽象名词,或至少是被设想为实在的抽象名词,或者是一些本质和本质的一些部分,或者是一些偶性,也就是被加在实体上的东西。逻辑的抽象名词是一些被归结为名词的断语(prédications),就好比我说:是人,是动物;而在这个意义下,我们是可以把它们用一个来宣告另一个的,如说:是人,这就是动物。但在实在方面这是不行的。因为我们不能说人性(humanité)或人之性(hommeité)(如果您愿意这样说的话)——那是整个人的本质——就是动物性——那只是这本质的一部分。可是这些实在的抽象名词所指的抽象而不完全的东西,也有它们的属和种,它们也同样是用实在的抽象名词来表示的:因此在它们之间是彼此有断定(prédications)的,就像我已用正义和德性的例子所表明的那样。

§2.斐 我们永远可以说那些实体只有极少有抽象名称的;只在经院中难得谈到人性,动物性,物体性。但这在世上也并未有权通行。

德 这是因为人们只需要极少这样的名词,以便用作例子和用以说明一般概念,这些不要完全加以忽视是适宜的。如果说古代人没有用经院中所讲的意义的人性(humanité)这个词,他们却说人的本性(la nature humaine),这是同一回事。确实他们也说神性或神的本性;而神学家们既有必要说到这两种本性和实在的偶性,他们在哲学和神学的经院中就执著于这些抽象的东西,也许是超过了适当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