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们的知识的等级
§1.斐 当心灵就两个观念本身,并不插入任何其他观念,直接察觉到它们的符合时,那么这知识就是直觉的。在这场合,心灵不用费什么力来证明或检验其真理性。就像眼睛看到光一样,心灵也看到白不是黑,一个圆不是一个三角形,三是二加一。这种知识是最明白的,也是人类的脆弱能力所能有的最可靠的知识;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方式起作用,而不容心灵有所迟疑。这是认识到观念就像自己所察觉到的那样在心灵之中。有谁要求比这更大的可靠性,就是不知道他要求的是什么。
德 由直觉所认识的原始的真理,和派生的真理一样也有两种。它们或者是属于理性的真理之列,或者是属于事实的真理之列。理性的真理是必然的,事实的真理是偶然的。原始的理性真理是那样一些真理,我用一个一般的名称称之为同一的(identiques),因为它们似乎只是重复同一件事而丝毫没有教给我们什么。它们是肯定的或者是否定的;肯定的是像下列的一些:每一事物都是它所是的。以及其他许许多多例子,你要多少有多少,A是A,B是B。我将是我所将是的。我已写了我所已写了的。在诗歌方面和在散文方面一样没有什么,这就是没有什么或算不得什么。等边的矩形是一个矩形。理性的动物永远是一个动物。以及这种假言命题:如果正四边形是一个等边矩形,则这个图形是一个矩形。[1]连接的(copulatives)、选言的以及其他一些命题也易有这种同义反复(identicisme),而我把以下这些也算在肯定的之内:非-A是非-A。以及这种假言命题:如果A是非-B,则A是非B。还有,如果非A是BC,则非A是BC。如果一个没有钝角的图形可以是一个直角三角形,则一个没有钝角的图形可以是一个直角图形。我现在来谈否定的同一性真理,它们或者是属于矛盾律的,或者是属于异类的(disparates)。矛盾律一般就是:一个命题或者是真的或者是假的;这包含着两个真的陈述:一个是真和假在同一个命题中是不相容的,或者一个命题不能同时既真又假;另一个陈述是:真和假的对立面或否定是不相容的,或者在真和假之间没有中项,或者毋宁说:一个命题既不真又不假是不可能的。而这一切对于一切可想象的特殊的命题也是真的,如:是A的不能是非-A。还有,AB不能是非-A。一个等边的矩形不能是非矩形。还有,所有的人都是动物是真的,那么有人发现他不是动物就是假的。[2]我们可以用很多方式来变化这些陈述的花样,并把它们应用于连接的,选言的以及其他的命题。至于那异类的,是说一个观念的对象不是另一个观念的对象这样一些命题,如说热不是和颜色同样的东西;还有,人和动物不是同样的,虽然所有的人都是动物。这一切都可以独立地加以断定而不依赖于一切证明,或依赖于归结到对立或归结到矛盾律,只要这些观念是被充分理解而无须乎在这里分析的;否则它们也易被误解;因为,说三角形和三边形不是一样的,我们就错了,因为仔细考虑一下就会发现三条边和三个角永远是在一起的。说直角四边形和矩形不是一样的,我们也错了。因为可以发现只有四边的图形才能所有的角都是直角。但是我们抽象地永远可以说三角形不是三边形,或者说三角形和三边形的形式的理由是不一样的,如哲学家们所说的那样。这是同一件事物的不同关系。有人在耐心地听了我们到此为止所说的一切以后,最后会怅然若失,并且会说我们是用一些琐屑的说法在搞游戏,还会说一切同一性真理都是毫无用处的。但人们作出这样的判断,是由于对这些问题缺乏足够的思考。例如逻辑的演绎,就要用同一律来作推证;而几何学家们那种归结到不可能的证明[3]就需要矛盾律。让我们在这里只满足于来指明这些同一性真理在逻辑演绎的证明中的用处。那么,我说,要用三段论的第一格来证明第二格和第三格,单只要矛盾律就够了。例如我们可以归结到第一格,Babara式[4]:
所有的B是C
所有的A是B
因此所有的A是C。
让我们假定这结论是假的(或者说有些A不是C是真的),那么前提中就也有一个是假的。假定第二个前提是真的,那么第一个即主张所有的B是C这个前提就是假的。那么它的矛盾命题,即有些B不是C,就将是真的。而这将是一个新的论证的结论,这新的论证是从前一论证中结论的假和一个前提的真得出来的。这新的论证如下:
有些A不是C
这是前一论证中被假定为假的结论的对立命题。
所有的A是B
这是前一论证中被假定为真的前提。
因此有些B不是C。
这是现在的真的结论,是前一论证中假的前提的对立命题。
这个论证是第三格中的Disamis式,它就这样只要用矛盾律,就从第一格的Babara式显然地而且瞬即得到证明了。而我在年轻时,当我细察这些问题的时候,曾注意到,第二格和第三格的所有各个式,都可以单只用这样的方法从第一格中得出来,就是假定第一格的式是对的,然后假定结论是假的,或其矛盾命题被作为是真的,并且前提之一也被作为是真的,则另一前提的矛盾命题就得是真的。的确,在教逻辑的学校里,他们喜欢用换位法把那些非主要的格从主要的第一格得出来,因为这样似乎较适合于学生。但对于寻求证明的理由的人来说,这里得用尽可能最少的假定,因此对于只要用原始的原则——这就是矛盾律,并且是没有假定什么的——就能证明的东西,就不要用换位的假定来证明。我甚至曾作了这样一种似乎值得注意的观察,即只有那些被称为直接的、非主要的格,也就是第二格和第三格,才能单单用矛盾律来证明;而那间接的非主要的格即第四格——阿拉伯人把这第四格的发明归之于伽仑[5],虽然我们从他留给我们的著作中以及其他希腊作家的作品中都找不到这方面的东西——这第四格,我说,有这样一个不利之处,即它不能单用这方法从第一格或主要的格得出来,而是还得用另一个假定,即换位;所以它是比第二格和第三格更远一层的,第二格和第三格是处于同一水平,离第一格同样远的;反之第四格则还需要第二格和第三格才能得到证明。因为我们发现它所需要的换位本身用第二格或第三格来证明是极合适的,第二格和第三格则可以不靠换位而得到证明,如我刚才已表明的那样。正是拉梅[6]已指出过换位可以用这两个格来证明;并且(如果我没有弄错)他还曾责备那些逻辑学家用换位来证明这些格是循环论证,虽然他应该责备他们的倒不是循环论证(因为他们并没有反过来又用这些格来证明换位),而毋宁是hysteron proteron[7]或颠倒(le rebours);因为毋宁是换位当用这些格来证明而不是这些格用换位来证明。但由于这种换位的证明也表明许多人以为纯属琐屑不足道的那些肯定的同一性真理的用处,因此把它放在这里是更适宜的。我只想说到没有换质换位的那些换位,这对我在这里已够了,而这种换位或者是简单的换位,或者如他们所说是有限制的(par accidant)换位。简单的换位有两种,一种是全称否定判断的换位,如:没有正方形是钝角的,因此没有钝角的是正方形;另一种是特称肯定判断的换位,如:有些三角形是钝角的,因此,有些钝角的是三角形。但如人们所称的有限制的换位是关于全称肯定判断的,如:所有的正方形是矩形,因此有些矩形是正方形。我们在这里永远把矩形理解为所有的角都是直角的图形,而把正方形(quarré)理解为就是正四边形。现在的问题就是要来证明这三种换位,它们就是:
1.没有A是B,因此没有B是A。
2.有些A是B,因此有些B是A。
3.所有的A是B,因此有些B是A。
证明第一种换位用Cesare式,属于第二格。
没有A是B
所有的B是B
因此没有B是A。
证明第二种换位用Datisi式,属于第三格。
所有的A是A
有些A是B
因此有些B是A。
证明第三种换位用Darapti式,属于第三格。
所有的A是A
所有的A是B
因此有些B是A。
这使人看到,那些最纯粹并且显得最无用的同一性命题,在抽象的和一般的方面也是有相当大的用处的,而这可以告诉我们,不应该轻视任何真理。至于说到您也曾引作直觉知识的一个例子的三是二加一这个命题,我要对您说,先生,这只是三这个名词的定义,因为数的最简单的定义就是以这种方式形成的:二是一加一,三是二加一,四是三加一,以及如此类推。的确,这里面有我已指出过的一个掩盖着的陈述,这就是这些观念是可能的;而这在这里是直觉地被认识的;所以我们可以说,当定义的可能性立即显示出来时,其中就包含着一种直觉的知识。而照这种方式,一切贴切的(adéquates)定义都包含着原始的理性真理,并因此包含着直觉知识。总之可以一般地说,一切原始的理性真理都是直接的,这直接是属于一种观念的直接性(immediation d'idées)。
至于说到原始的事实真理,它们是一些内心的直接经验,这直接是属于一种感受的直接性(immédiation de sentiment)。而正是在这里,笛卡尔派或圣·奥古斯丁的我思故我在,也就是说我是一个思想的东西这条第一真理才适得其所[8]。但要知道,正如这些同一性命题或者是一般的或者是特殊的,并且两种是一样明白的(因为说A是A和说一件事物是它所是的是一样明白的),同样那些原初的事实真理也是这样的。因为不仅我思想对我来说是直接地明明白白的,而且我有不同的思想,以及有时我想着A,有时我想着B,如此等等,也都对我来说是完全一样明明白白的。因此笛卡尔的原理是对的,但它并不是它这一类中唯一的原理。由此可见,一切理性的或事实的原始真理都有这一共同点,即它们是不能用某种更确实可靠的东西来证明的。
§2.斐 我很高兴,先生,您把我在直觉知识方面只是稍一触及的东西推进到更远了。而推证的知识(connoissance démonstrative)无非是在中介观念的种种联系中的一连串直觉知识的一种连接。因为心灵常常不能直接地把一些观念彼此加以结合、比较或适应,这就迫使人要用其他中介的观念(一个或多个)以便来发现所寻求的符合或不符合;而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推理。如在证明一个三角形的三内角等于两直角时,我们就找出其他一些我们看到和这三角形的三内角以及和两直角都相等的角来。§3.我们所插入的这些观念,就叫做证明[9],而心灵能来发现它们的禀赋就叫做机敏(sagacité)。§4.并且即使当它们被发现时,也不是不用费力和不用注意的,也不是匆匆一瞥就能得到这种知识;因为这必须按部就班地来从事于观念的逐步推进。§5.并且在推证以前是有怀疑的。§6.它也没有像直觉知识那样明白,就像用许多面镜子一面对着另一面反复映照出来的影像那样,每照一次就逐渐减弱一些,以致不再立即看得清了,尤其对视力不强的眼睛更是这样。由很长的一系列证明所产生的知识也就和这是一样的。§7.虽然理性在作推证时的每一步骤,都是一种直觉知识或简单的观察,可是由于在这长长的一系列证明中,记忆并不能精确地保存这种观念的联系,人们就常常会把一些谬误推论当作推证。
德 除了自然的或由锻炼获得的机敏之外,还有一种发现中介观念(le medium——媒介)的技术,这种技术就是分析。而在这里考虑一下这一点是好的,就是:有时所涉及的是要找出一个已知命题的真或假,这无非是要回答An[10]的问题,也就是这究竟是是还是否?有的所涉及的是要同答一个较困难的问题(caeteris paribus)[11],这里是要问例如由谁和如何?并且是有更多要补充的。而只有这些问题,在命题的一部分中留下空白的,数学家们才叫做问题(problèmes)。如当我们要求找出一面镜子,把太阳的所有光线都集中到一点时,也就是要问它的图形是什么样的或这是如何造成的时,〈就是这样的。〉至于第一类的问题,其中只涉及真和假,并且在主语或谓语中都没有什么要补充的,这里就较少发明,不过也有一些;而仅仅判断力是不够的。的确,一个有判断力的人,也就是说,能够注意和保持,并且有闲暇、耐心和必要的心灵自由的人,是能够理解最困难的推证的,要是这推证是恰当地被提出来的话。但世上最明断的人,要是不借助于别的,也不会永远能找出这种推证。因此在这方面也还是要有发明才能的。而在几何学家们那里,过去的比现在的这种发明才能还更要多些。因为当分析还不大发达时,就需要更多的机敏才能达到这一点,而就是由于这样,还有些属于老派[12]的几何学家,或其他一些对新方法还没有充分开窍的几何学家,当他们找到了别人已经发明的某一定理的推证时,还自以为完成了什么了不起的事。但在这种发明的技术方面很内行的人就知道什么时候那是值得赞许的或否;例如,要是有人发表了包围在一条曲线和一条直线之中的一块空间的求积法(quadrature),它在这空间的所有弓形截片(segmens)上都成功了,并且是我所说的一般的,则照我们的方法就永远能找出它的推证,只要我们愿费这个气力。但有一些对于某些特定部分的特殊的求积法,事情可能太错综复杂,迄今为止还不是始终有能力(in potestate)把它阐发清楚的。也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归纳已为我们呈现出在数和形方面的一些真理,而我们还没有发现它们一般的理由。因为还要做很多工作,在几何学和数方面的分析才能达到完善的地步,如许多人对有些人的自夸所想象的那样,这些人在别方面是很卓越的,但太匆忙或者野心太大了一点。但要发现重要的真理,是比发现别人已发现的真理的推证困难得多的,而要找出产生所寻求的东西——当它是正确地被寻求时——的办法则还要更困难。我们常常是通过综合,从简单到复杂,而达到一些美好的真理;但当问题涉及正确地找出造成所提出的东西的办法时,综合通常是不够的,并且要想作所要求的全部组合,往往简直是等于要喝干大海,虽然我们常常可以借助于排除法[13],来除去一大部分无用的组合,并且自然也往往不允许有其他的方法。但我们也不是永远有办法来遵循这个方法的。因此就要靠分析在可能时来给我们一条探索这迷宫的线索,因为是有这样一些情况,其中问题的性质本身就要求我们到处摸索,简略的办法并不是永远可能的。
§8.斐 而由于在作推证时,永远假定了直觉知识,这,我认为就给予机会产生了这样一条公理,即“一切推理都来自先已知道和先已同意的东西”(ex praecognitis et praeconcessis)[14]。但到我们谈到那些被不适当地作为我们知识的根据的公则(maximes)时,我们将有机会来谈这一公理中所包含的错误。
德 我倒很想知道您在显得如此合理的这样一条公理中能找出什么样的错误。如果永远得把一切都还原为直觉知识,推证就会常常是冗长得叫人受不了。正因为这样,数学家们就曾巧妙地把那些难点分割开来,并把那些插入的命题分开单独加以推证。而在这里也有技术的;因为由于那些中介的真理(以其显得离题,被称为lemmes——补题),是可以用多种方式选定的,因此为有助于理解和记忆起见,最好在它们中间选择那些可以大大使过程缩短的,以及显得好记的和本身就值得加以推证的。但还有另一种障碍,这就是要推证所有的公理以及把推证完全还原为直觉知识是不容易的。而如果想等达到这一点再来进行下一步,那也许我们至今都还不会有几何学这门科学。但这一点是我在先前的谈话中已谈过了的,并且我们将有机会来再谈到它。
§9.斐 我们马上就会来谈到它;现在我将指出我已不止一次触及过的一点,即这是一种普通的意见,认为只有数学科学才能有一种推证的确定可靠性;但既然能被直觉地认识的符合和不符合并不是单只属于数和形的观念的一种特权,因此也许只是由于我们方面的缺乏勤勉,才使得单只有数学家们达到了这种推证。§10.有多种理由在这方面同时起作用。数学科学是用处非常广泛的;在数学中,最少一点差别就很容易被认识到。§11.[15]这些其他的简单观念,是在我们心中产生的一些现象或情景,它们的不同的程度是没有任何精确的度量可来衡量的。§12.[16]但当例如这些可见性质的区别大到足以在心中刺激起明白地区别开的观念,如蓝和红的观念那样时,它们也就和数及广延的观念一样能够加以推证。
德 〔在数学之外也有相当大量的这种推证的例子,而且我们可以说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前分析篇》中就已经给了这样一些例子了。事实上逻辑也是和几何学一样可做推证的,而且我们可以说几何学家的逻辑,或欧几里得在谈到命题时所解释和建立的那些论证方式,就是一般逻辑的一种特殊的扩充或推进。阿基米德[17]是第一个人,我们有他的作品,可看到曾在他处理物理学问题时有个地方运用了推证的技术的,如他在论平衡的书中所做的那样。还有,我们可以说法学家们也有许多很好的推证,尤其是那些古代罗马的法学家,他们的残篇还在《查士丁尼法典》(pandects)中为我们保存着。我完全同意劳伦佐·瓦拉[18]的意见,他对这些罗马法学家的钦佩赞叹简直没个够,除了别的原因之外就因为他们全都以如此正确又如此简洁的方式说话,并且事实上他们说理的方式非常接近推证,而且常常就完全是推证。我也不知道除了法律和军事科学之外,还有别的什么科学,其中罗马人在他们从希腊人那里接受来的之外还增加了点什么值得重视的东西。
Tu regere imperio popolos Romane memento:
Hae tibi erunt artes pacique imponere morem,
Parcere subjectis,et debellare superbos.[19]
这种精确的说明方式,使得《查士丁尼法典》中所引述的这些法学家,虽然有时在时间上彼此相隔相当远,却看起来全都像只是同一个作者,并且若不是每一段摘引的文字头上写明了作者的名字,就很难把他们区别开;正如我们在读欧几里得、阿基米德和阿波罗纽对于彼此同样触及的那些问题的推证时,很难把他们区别开来一样。必须承认,希腊人曾以数学中所可能的最正确的方式进行了推理,并且留给了人类推证技术的模范;因为如果说巴比伦人和埃及人也曾有过一种稍稍超出经验的几何学的话,至少这种几何学什么也没有留下来;可是令人惊奇的是,同样的这些希腊人,只要稍稍离开了数和形而来到哲学的领域,就立即大大地掉下来了。因为奇怪的是,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除了他的《前分析篇》之外)以及所有其他古代哲学家那里,我们都看不到推证的影子。普罗克洛是个好的几何学家,但当他来谈哲学时,简直就像是另一个人了。使得在数学方面比较容易作这种推证式的推理的原因,大部分是由于在数学方面,经验每时每刻都能保证着推理,正如在三段论的格方面的情形也是这样。但在形而上学和道德学方面,就不再有这种理性和经验的平行了;而在物理学方面,实验是要求劳力和花费的。然而人们一旦失去了这种经验的忠实引导,就立即松弛了他们的注意力并因此陷入迷途了,这种经验在人们行进时能帮助并支持他们,就像那种小小的滚动的机械防止小孩在走路时跌倒那样。这里有某种succedaneum[20],但人们过去没有现在也还没有足够考虑到它。我将在适当地方来谈到它。此外,蓝和红是不能以我们对它们所具有的观念来为推证提供材料的,因为这些观念是混乱的。这些颜色,只有当我们依靠经验发现它们伴随着某种清楚的观念时,才为推理提供材料,但这里这种清楚观念和它们本身的观念之间的联系并没有表现出来。〕
§14.斐 除了直觉和推证——这是我们知识的两个等级——之外,所有其余的都是信念或意见,而不是知识,至少对于一切一般的真理来说是这样。但心灵还有另一种知觉,是关于我们之外的有限存在物的特殊存在的,这就是感性知识(connoissance sensitive)。
德 〔基于似然的意见,或许也值得称为知识的;否则几乎一切历史知识以及别的许多知识都将垮台了。但是,不要来争论名称,我主张关于概率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而我们还缺少这种研究,这是我们的逻辑学的一大缺点。因为当我们不能绝对地确定问题时,我们永远可以ex datis[21]来决定似然性的程度,并因此可以合理地来断定哪一方面是显得最可能的。而当我们的道德学家(我的意思是指那些最贤明的,如当代的耶稣会会长[22]那样)把最可靠的和最概然的结合起来,并认为最可靠的比概然的更可取时[23],他们事实上也并没有离开那最概然的,因为可靠性的问题在这里也就是一种要害怕的恶的极少概然性的问题。而那些在这个问题上显得松弛的道德学家的缺点,大部分在于对概然性所具有的概念太狭隘、太不充分了,他们把概然性和亚里士多德的Endoxe[24]或可取性(opinable)混同了起来;因为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正位篇》中想说的只是适合旁人的意见,如那些演说家和智者所做的那样。Endoxe在他就是指为最大多数或最有权威的人所接受的;他把他的《正位篇》只限于这一点上是不对的,而这种观点就使他只专注于那些大部分是很空泛的公认的公则,好像只想凭俏皮话[25]或谚语来推理似的。但概然的是范围更广的:它必须从事物的本性中抽引出来;而有重大权威的人们的意见,是能有助于使一种意见成为似然的一种东西,但它并不是完成了全部似真性[26]的。当哥白尼还几乎只是单独一个人持着他的意见时,他的意见也始终是比全人类所有其余的人的意见具有大得无比的似然性。然而我不知道确立估计似真性的技术是否比我们的推证的科学知识中的一大部分还更有用,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
斐 感性知识,或确立在我们之外的特殊事物的存在的知识,是超出单纯的概然性之外的;但它没有我们刚才谈到的那两个等级的知识的全部确定性。我们从一个外界对象所接受的观念是在我们心中,没有比这一点更确定的了,而这是一种直觉知识,但要想知道从这里我们是否能确定地推论出有任何在我们之外,和这观念相适应的东西存在,这是某些人认为可加以疑问的,因为当没有什么这样的东西实际存在时,人们也能在心中有这样的观念。就我来说,我却认为这里有一种程度的显明性使我们超出怀疑之上。人们不可克服地深信:在人们白天正看着太阳时所具有的知觉,和夜间想着这天体时的知觉之间,是有很大差别的;而借助于记忆重新唤起的观念,是和通过感官实际来到我们心中的观念很不相同的。有人会说,一场梦也可以造成同样的效果,我回答说:首先,我撇开这种怀疑是没有什么要紧的,因为如果一切都不过是一场梦,则真理和知识既然也都根本不算什么,推理也就毫无用处了。其次,在我看来,他也会承认在梦见在火堆中和实际在火堆中之间是有区别的。而如果他坚持要表现是个怀疑论者,我将对他说,只要我们可靠地发现,随着某些对象——不论是真的或梦见的——作用于我们,就产生快乐或痛苦,并且这种可靠性是和我们的幸福或不幸一样大,这就够了;幸福和不幸是我们所关心的仅有的两件事,除此之外我们都丝毫不感兴趣。因此我认为我们可以说有三种知识:直觉的、推证的和感性的。
德 〔我认为您是对的,先生,我甚至想着,在这几种可靠性或可靠知识之外您还可以加上似然的知识;这样就将有两类知识,正如有两类证明(preuves)一样,其中有一些产生可靠性,而另一些只归结于概然性。但让我们来谈谈怀疑论者对独断论者关于在我们之外的事物的存在问题上的这种争论。我们已经触及过这个问题,但在这里必须又回到这问题上来。我从前曾在口头上和书面上跟已故的修道院长傅歇[27]就这问题进行过激烈争论,他是第戎(Dijon)的教士,是一位有学问并且很精细的人,只是有点太固执于他的亚加德米派,他很想把这学派复活起来,就像伽桑狄把伊壁鸠鲁的学派重新推上了舞台一样[28]。他对《真理的追求》的批评,以及接着发表的其他一些小论文,已使它们的作者相当著名。当我经过多年的酝酿而发表了我的“前定和谐系统”以后,他也曾在《学者杂志》上对它提出了反驳;只是死亡使他未能对我的回答再作出答复。他总是教人要注意提防偏见和要有极大的精确性,但除了他自己并未承担责任来执行他对旁人的劝告——这一点在他是足可原谅的——之外,我觉得他也并不注意别人是否这样做了,无疑是预感到没有人会这样做的。而我曾向他指明,感性事物的真实性只在于现象的联系,这种联系当有它的理由,而这正是使这些现象有别于梦境的东西;但我们的存在的真实性以及现象的原因的真实性是属于另一种性质,因为它确立了实体,而怀疑论者把他们说得对的推进得太远,从而把它弄坏了,他们甚至想把他们的怀疑扩大及于直接经验,和及于几何学上的真理(这却是傅歇先生没有做的)以及其他理性的真理,这他就做得有点过分了。但回头来谈您,先生,您说在感觉和想象之间通常有区别,这是对的;但怀疑论者会说多一点和少一点并不引起种类上的变化。此外,虽然感觉惯常是比想象更生动鲜明,但事实上在有些情况下,那些富于想象的人受他们的想象所打动,比起别人之受事物的真实性所打动来是一样的,并且也许还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我认为在感觉对象方面的真正的标准,是现象间的联系,也就是在不同的地点和时间,在不同的人的经验中所发生者之间的联系,而人们本身,这些人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在这方面也就是很重要的现象。而现象间的联系,它保证着关于在我们之外的感性事物的事实的真理,是通过理性的真理得到证实的;正如光学上的现象通过几何学得到阐明一样。可是必须承认,这整个可靠性并不是属于最高级的,正如您已很好地认识到的那样。因为形而上学地说来,一场梦就像一个人的生命一样连续和持久,这并不是不可能的;不过这事也许就像幻想把一些印刷用的字母任意乱七八糟地放在一起就可以成一本书一样是违反理性的。还有,只要现象是联系着的,则不论我们叫它们是梦与否并不要紧,这也是真的,因为经验表明,当现象是按照理性的真理得到把握时,我们在对现象所采取的措施上就不会弄错。[29]〕
§15.斐 此外,虽然观念可能是明白的而知识并不总是明白的。一个人虽对三角形的三内角以及等于两直角具有和世上任何数学家一样明白的观念,而对两者的符合却可能只有极模糊的知觉。
德 〔通常当观念得到彻底的了解时,它们的符合和不符合就显出来了。不过我承认,有时有些观念是如此复杂,以致要把它们所掩盖着的东西发挥出来是需要极大的细心的;而在这方面某些符合或不符合可能仍旧是模糊的。至于您所举的例子,我要指出,我们在想象中有三角形的诸内角,并不因此就对它们有明白的观念。想象并不能为我们提供一个为锐角三角形和钝角三角形所共同的影像,而三角形的观念却是为它们所共同的:因此这观念并不在于影像之中,而彻底了解一个三角形的诸内角,并不如人们可能设想那样容易。〕
[1]E本和J本无“est un rectangle.L'animal raisonnable est toujours un amimal.Et dans les hypothetiques:Si la figure reguliere de quatre costés est un rectangle equilateral”即只有“等边的矩形,这个图形是一个矩形”,而无中间的词句。
[2]汪达尔人(Vandales)是古代日耳曼民族的一支,这里所说的汪达尔王是指克洛可斯(Chrocus),据说他和苏维汇人(Sueves)及阿兰人(Alans)一起在美茵兹附近渡过了莱茵河,听了他母亲的坏主意,在高卢和日耳曼进行了大破坏。事见伊达修斯(Idatius)的编年史第62章。 E本和J本无“Item AB ne saurait estre non-A。Un rectangle equilateral ne sauroit estre non-rectangle.Item il est vray que tout homme est un animal donc il est faux”,而最后四个词作“Item il est vray”etc.即作:“还有,有人发现他不是动物是真的。”而无“还有,AB不能是非A……非矩形”等词句,最后一句也有不同。
[3]这两句话原文是:“...puisque nous sommes des êtres,l'être nous est inné”。这里的être,本来也可译作“存在”或“有”,这样译文可能通顺一点。但这话是接着上文“‘是’的观念是天赋的”来说的,而这又是由上文表述“矛盾律”的“一物不可能同时既是又不是”这个命题来的,为求上下文一致起见,故仍译作“是”,原文本无引号,为求表示这里的“是”是作名词用,姑加上个引号。本来也可把表达“矛盾律”的那个命题中的“是”也译作“存在”,如洛克《人类理解论》中译本就是这样译的,但这命题既是个形式逻辑上的基本思想律,并不是个古典哲学中所谓“本体论”上的命题,似乎以译作“是”较妥,因为它其实并不涉及所说对象客观上“存在”与否。 这就是所谓间接的证明法,办法是暂且假定与待证的命题相矛盾的命题是真的,然后,在发现了这假定是不可能的以后,就借助于矛盾律,得出结论,肯定待证的命题是真的。
[4]传统逻辑将三段论分为四个格,共十九个式,各有名称,如下:
第一格 第二格 第三格 第四格
Babara(AAA) Cesare(EAE) Darapti(AAI) Bramantip(AAI)
Celarent(EAE) Camestres(AEE)Disamis(IAI) Camenes(AEE)
Darii(AII) Festino(EIO) Datisi(AII) Dimaris(IAI)
Ferio(EIO) Baroko(AOO) Felapton(EAO) Fesaro(EAO)
Bocardo(OAO) Fresison(EIO)
Ferison(EIO)
中世纪经院逻辑学家定了这些名称并把它们编成一首拉丁文的诗,以便记忆。这些名称并无别的意义,只是取其中所包含的三个元音字母以表示该三段论式的大前提,小前提,结论这三个命题各属于哪一类的判断,其中A是全称肯定判断,E是全称否定判断,I是特称肯定判断,O是特称否定判断。
[5]按这最后两句各本法文原文均为“puisque vous soutiendrez apparemment,qu'il y a des idées innées respectives et que celles des nombres et de l'étendue sont innées aussi.”而英译文作:“since you would apparently maintain that there are ideas conditionally innate,and those of number and extension are to such a degree innate.”(“因为您显然将主张有一些观念是有条件地天赋的,并且那些数和广延性的观念是在这样的程度上天赋的。”)录此以供参考。 Claudius Galenus或Galène,约130—约201,希腊的著名医学家,也写过很多哲学和逻辑的著作,大都已散佚,其医学著作中也包含有许多有关哲学和逻辑的论述。关于三段论第四格的发明,是由阿拉伯的著名哲学家阿威罗伊(Averroes,1105—1198)归之于伽仑的,但并无充分根据。
[6]J.L.Fabricius,1632—1697,海得尔堡大学希腊文教授和哲学、神学教授,曾作《人类对无神论的责难的申辩》(Apologia generis humani contra calumniam atheismi)一书,发表于1662年。 见本卷第一章§1.2,“德”注(第414页注①)。
[7]拉丁文,意即:“颠倒”。
[8]奥古斯丁在其正准备改信天主教时期所写的《独白》(Solilloques)Ⅱ.1,中,已有类似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这一思想的论述,但笛卡尔事先并不知道,以后从阿尔诺(Arnauld,1612—1694)、梅赛纳(Mersenne,1588—1648)等人对他的批评中才知道。
莱布尼茨在这里说他们的这条“第一真理”“正是在这里……才适得其所”,意思就是说这条原理是“原始的事实真理”而不是“理性真理”。
[9]Charles le Gobien,1653—1708,法国都尔大学的哲学教授,曾任派到中国的布道团的秘书和负责人,写过并发表过很多有关在中国传教的作品;他的《马里亚纳群岛史》(Histoire des Isles Mariannes)1700年出版于巴黎。 “证明”原文为preuves,洛克的英文原文为proofs,虽照通常译法译作“证明”,但这里原意并不是指证明的过程而是指那些“中介观念”,只是证明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或一个步骤,与démonstration是有区别的。démonstration通常也译作“证明”,是指用演绎推理来对一个原理或命题等进行证明的过程,如对一条几何定理的证明那样。为求区别计,这里将démonstration及其动词形式démontrer均译作“推证”,但在并不引起混淆的地方,有时仍将“démonstration”也译作“证明”。
[10]E本无此标号。G本及洛克原书Bohn版均有此标号。又洛克原书弗雷塞(Fraser)编的版本标为§21,并在注中说明这一节是第二版加的。 拉丁文,意即:“是否”。
[11]Ulric Schönberg,生平已略见正文。 拉丁文,意即:“其他类此的”。
[12]见“序言”第三段注(第3页注④)。 “老派”,G本原文作“vieille roche”,E本和J本作“vieille race”。
[13]Gilles Personne de Roberval,1602—1675,法国的几何学家,曾任法兰西皇家学院数学教授多年。 méthode des exclusions,据英译本转采德译者夏尔许米特的注是指这样的方法,例如:A是B,C,D,E。在这公式中,B,C,D,E必须包括A的所有可设想的规定性。在A究竟是B,还是C还是D,还是E?这样一个问题中,来证明A不是C,D,E,则在这种情况下A必须是B;或者证明了A不是B,D,E,则它就必须是C,如此类推。
[14]Apollonius de Perge,公元前三世纪希腊最值得注意的几何学家之一,特别以研究圆锥曲线问题著名,他所用的方法很近似解析几何。 括弧内拉丁文意即“出于先已知道的和先已同意的东西”。参阅亚里士多德《后分析篇》1.1,71a,1。
[15]可参阅本书第四卷第九章和第十一章。本书英译者注中认为,这里所提出的直接知识和间接知识的对立,相当于康德所讲的先天知识和后天知识的区别。 §11和§12在E本和J本均作§17。
[16]§12在洛克原书为§13。
[17]Archimedes,公元前287—前212,是希腊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尤以在流体静力学和水力学及其他方面的一些重大发现闻名,他是第一个把工程科学放在坚实的数学基础上的人。
[18]Laurentius Valla——Lorenzo della Valle——约1407—1457,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位人文主义者和语言学家,激烈反对经院哲学和传统权威,也是一位杰出的拉丁语言学家。
[19]味吉尔:Æn.6.851—853。大意是:“罗马,你要记住,你替人民治理的国家是:宽恕臣服者,挫败桀骜不驯者,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这些就是你的艺术。”
[20]拉丁文,意思就是:“凡是在理智中的,没有不是先已在感觉中的,但理智本身除外。” 拉丁文:意即“代替物”、“代用品”,是后期罗马法学家常用的一个名词。
[21]拉丁文,意即“根据所有材料”。
[22]据英译者注,可能是指蒂尔索·贡萨雷斯(Tirso Gonsalez),他在1687—1705年间任耶稣会会长,并写过一部关于道德上的概然论的著作。
[23]道德上的概然论,是十七世纪在道德神学上一个讨论得最热闹的问题,也是冉森派(Jansenistes)和耶稣会派之间争论的最主要问题之一。这种道德上的概然论的目的,就是要在那不可能有确定性而只能有概然性的道德领域内找到某种决定行为的准则。所谓概然的意见就是有一定数量的论据有利于它的意见,这种论据或者是内在的,即基于理性、判断的,但限于受过适当教育或长于道德神学的人的判断;或者是外在的,即基于某种外界的权威,如著名神学家的意见的;而可靠的意见则是指符合于道德律的。
[24]参阅亚里士多德《正位篇》(Topiques)Ⅰ.,1,100b21 Endoxe来自希腊文υδοα,有“随大流”、“采取旁人的意见”等意思,法文opinable也有这种意思。
[25]原文为quolibet,来自拉丁文quolibetum,本来是指中世纪经院哲学中那种供学生练习的烦琐论证,内容多半是极琐屑无聊的概念游戏,因此转义为一种嘲弄、开玩笑的俏皮话等意思。
[26]“似真性”原文为vérisimilitude和“似然性”(vrasemblance),“概然性”(probabilité),所指的其实是一回事,英译本有时就也都译作probability(“概然性”)。
[27]中世纪的经院哲学歪曲利用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质料”或物质只是“潜能”,“形式”才是“现实”的,上帝作为最高的存在,是“形式的形式”或“纯形式”,因此也说他是“纯粹的现实性”。莱布尼茨这里所宣扬的就是经院哲学的这种传统观念。 Simon Foucher,1644—1696,一位致力于研究柏拉图哲学的僧侣,并因此被称为“亚加德米派哲学的复活者”,曾站在中期亚加德米派的怀疑论立场批评笛卡尔派的马勒伯朗士的《真理的追求》,并遭到马勒伯朗士的反批评。傅歇也曾反对莱布尼茨的“前定和谐系统”,莱布尼茨曾在莱比锡的《学者杂志》上加以答复。见G本第一卷第424页和第四卷第487页、E本第129页及G本第四卷第493页及E本第131页。又傅歇和莱布尼茨的通信,见G本第一卷第363 页以下。
[28]Castor,Pollux,希腊神话中宙斯和莉达所生的双生子。 见第一卷第一章开始处的注(第30页注④)。
[29]参阅以上第三卷第四章§2“德”及以下第四卷第十一章§10“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