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用风险
2026年01月15日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一直是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就中国商业银行而言,在证券市场尚不发达的社会融资结构体系下,银行的信贷资产占据了银行总资产的绝对比例。这既提升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抬高了企业杠杆率水平,也使得大量的风险积压在银行体系中。在经济下行期,经营不善的企业无法按时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最终使得银行承担了大量企业投资和经营失败的风险。为规避信用风险,银行会在贷款之前加强审核,对于风险较高的项目会要求企业提供担保人和抵押品,在贷款发放过程中会根据企业资信状况动态调整贷款的期限和结构。每年银行会根据自身信用风险的大小、股东要求的盈利状况以及监管政策提取一定的贷款损失拨备,最终形成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当不良贷款水平较高时,银行会做出如下调整:第一,加强贷款事前的审核,要求企业提供更多的抵押品数量和担保人承诺,这会使得银行信贷担保和抵押结构朝着更有利银行的方向发展;第二,加强对已发放贷款的清理和回收,对新发放的贷款期限会更加保守,从而使得银行贷款的期限结构更短;第三,在整个资金配置上会更趋保守,减少对信贷资产的配置,增加对债券尤其是信用评级较高的国债和政府债券的配置。上述三方面的调整会使得银行的净稳定融资比率的分母——所需稳定资金(RSF)的结构朝着更有利于银行稳定融资比率目标水平变高的方向发展。因而,本书提出中国银行业NSFR目标水平过高的第二个假说:信用风险较高使得中国商业银行设定过高的净稳定融资比率目标水平。(https://www.daowen.com)